第13章 喜儿总算答应
金喜儿已经唱得眼含珠泪,她想起了亡夫牛才,想起了可爱的儿子,想起当初,就是在这金色的麦浪里,她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牛才,两个人都很笨,都不知道该怎样让第一次充满圆满和恩爱,只有原始的欲望,让他们喘着粗气,心急火燎,手忙脚乱,像针尖对麦芒一样,一触即溃,回去后,浑身上下都让麦芒给邪(刺)红了。养了好多天才消散,以后再也不敢钻麦子地了。
很多浪漫的东西,很多金色的风景,只能远观不可亵渎也。尤其是油画般的麦浪,越是金黄色,越是成熟了,轻轻一碰麦芒就会像小针一样钻进你的肌肤。金喜儿在家时,最讨厌收麦子了,哪怕叫她去收谷子她都愿意,虽然谷穗的锯齿也很邪人。
现在麦浪依旧在,歌曲的旋律依然抒情,而那麦浪中的男主角已经永远消失了,像天上的小鸟,嗖地飞过去,连影子都不会留下。
野人看到金喜儿的眼泪了,这回他没有给她擦,他知道这些爱情歌曲让喜儿穿越时空回到过去金色的时光了。他不想打扰她,反而陪着她慢慢穿越,野人也想起了自己的初恋女友涓涓,他在西北大学读本科时的同学,汉语言文学系的系花,他们还在校外租房同居,后来,涓涓考上了哈佛大学的研究生,而野人却考上了牛津大学的研究生,两人都要求对方去自己心仪的大学,但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好各走东西,联系让追求中断。爱情终于败给了时空。
不知唱了多久,两人终于在口干舌燥中,回到现实世界,仿佛白衣飘飘的仙侣,从云端落进了柏树林里。
野人给自己擦了一把泪,对金喜儿说:“喜儿妹妹,耳们要高兴,你唱得太好听了,让过去的一切都随着你那甜美的歌声远去吧。耳们要面向未来,生活总是这样,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给你痛痛一击,只要耳们没有被击倒,就要坚强地活下去,人世间除了痛苦有无数的美好,耳们都还没有去领略呢。”
喜儿扑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野人,点了点头,说:“小野哥,我也想忘掉过去,可需要时间,你的歌声也很好听,比原唱更有味道,而且,你说话的水平总是很高,让喜儿自叹不如。喜儿怕是配不上你的。因此,我只答应和你交朋友,把你当哥哥,但不会嫁给你的。”
野人有些意外,说:“喜儿妹妹,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耳才怕配上不你呢,耳一个无家可归的野人、流浪汉,用金大爷的话说就是告花子,没有地方去,随时还担心让讨债鬼给找上门来。你其实是嫌弃耳,对吧?”野人说话总是一套一套的,现在他要倒打一耙了。
金喜儿纤纤玉手摆圆了,连说:“我哪敢嫌弃你呀,我一个初中生,没什么文化,我结过婚还有过儿子,是很多人躲之不及的死了男人的女人,按迷信的说法,我不定是克夫的命;而你是大学毕业,能说会写,知识渊博,还未结过婚,虽然在躲债,但你早晚有一天会厌倦了我,弃我而去的,与其那样,不如我们就当普通朋友吧,当然,如果你是冲着我的姿色来的,这个其实也好办,我打工多年什么男人没见过,你真要喜欢,我把这残花败柳之身给你便是,你得到了,发现不过如此,你再离开吧,我不会怪你。”
喜儿这话来得比较陡,让野人有些措手不及。他最初的确只是从生理出发,从男人基因和荷尔蒙出发,占有更多的美女是无数正常男人努力一生的梦想,为啥古代有那么多人想当皇帝,因为当了皇帝,全天下的美色都可以尽情享用,还不用花自己的钱,让全国的老百姓给你买单;如今,无数的男人都想当大官掌大权,最不济也要当大亨做大款,也和古代一样,拥有钱权后,才能拥有无数的美色资源。这可是男人的天性了,如果没有这些男人还奋斗做什么,还争斗做什么,还拼个你死我活做什么?
可是,经过长时间的接触,生理上的需求逐渐退后,爱情的烈火开始燃烧。野人是真真儿的爱上喜儿了,不光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和她的父母一样,善良、实在,充满爱心的女人没有谁不喜欢。
所以,野人已经在心中暗暗发誓,不论今后发生什么,除非自己失去自由,失去生命,否则,他都会和喜儿相敬如白头偕老。让喜儿给他生孩子,然后他们一起把孩子培养成材,给孩子带孩子,最后终老在土弯村,两人再合葬在一起。守着村里金色的麦浪,绿色的树浪,听晚风轻轻地歌唱……
野人把自己的想法完整地表达出来了。他甚至拉着喜儿的手,并放到自己的胸口上,说:“亲爱的喜儿妹妹,你感觉一下耳的心跳声了吧。瞧,小心脏跳得多么快呀,你要再拒绝它的诚意,它可能要停跳了哦。”
喜儿突然浅浅一笑说:“你真要娶我,你真不后悔?”野人说:“真要娶你,永远不离不弃,哪怕死了都要爱。”
喜儿道:“那我现在给你我的身子,你要不要?”
野人赶紧丢开喜儿的手,往后一退,差点被一株小柏树绊倒,他稳了稳身子,说:“喜儿妹妹,你别开玩笑,你的小野哥,虽然很久没碰过女人,但喜儿妹妹这样的女子,在耳心中就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