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收益权转让
“你好,早上好。” 刚走进公司门口就看到了一旁的陌生面孔朝自己打了个招呼,苏安原来酝酿中的哈欠也不得不被憋了回去。 “你好你好。”他将疑惑的神色隐去,向着面前这位高挑的女孩微微欠身也回了个礼。 女孩大概也是刚刚到公司,不过她的步速要比苏安快得多,很快就昂着头从苏安的身边走过,消失在楼梯间里了。 苏安将视线投向了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站在一旁的另一个同事:“你知道她是谁吗?” “莫?噢噢,你说刚刚跟你打招呼的那一个吗?” “他是我们公司的新练习生。听说她还是韩裔美国人,不久前通过了我们公司在纽约的试镜进来的。” “叫许……好像是许允真来着。” 他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大概是公司多了一个新职员的感觉,苏安并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和身旁的同事告罪一声之后就径直往自己的工位去了。 昨晚的乔迁宴算是让苏安感觉到宾至如归了。 饭桌的丰盛程度确实是有些出人意料了,这让他不禁感觉自己送上门的那一提卫生纸有些寒酸。 不过虽然感觉不好意思,苏安还是大快朵颐了一顿,毕竟这可以算是他来到首尔之后可以吃到的最好的一顿饭了。 作为一名律师,洪世路的交友圈显然是广泛的,所以他家的乔迁宴当然也不止邀请了苏安一个人。 和苏安坐在同一桌吃饭的,有一名来自dispatch的记者、一名庆熙大医院的医生、还有一名赚够了钱,在到处旅游享受的人生赢家。 除此之外,金美英的一位朋友也到场了——听说她是一家美容沙龙的老板。 虽然洪世路夫妻邀请到的好友们年龄都比苏安要大个一轮以上,但是老油子之间的交流并没有让苏安出现无法融入的情况。 而且还有洪世路努力将话题抛到苏安的身上。 最后苏安加上了在场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算是新积累了一批人脉,这点他确实需要好好感谢一下洪世路的促成。 然而,要是老实说的话,他还是更愿意和洪恩採一起玩。 话说到这,不知道恩採有没有和她爸妈好好地沟通一番呢? 无从而知,苏安摇了摇头,坐回工位上,整理起了自己的思绪。 他首先拿出了手机,确认起了和车相烨的聊天记录。 『车pd,关于ost的事情,我有一个新的想法想和你交流一下。』 这条信息,是昨晚苏安离开洪世路家之后,就发出去了的。 而这个想法,自然是在和洪世路他们的交流中得到的。 苏安昨晚简单地和在场的众人说了一下自己收到ost邀约的情况。 当他把想保留歌曲版权的想法说出来了之后,洪世路立刻就说出了这样的一个名词——收益权转让。 顾名思义,所谓的收益权转让,就是将自己对于某一财产的收益,转让给其他人。 我们可以对这个转让的期限进行规定,这样一来,就有了永久转让,长期转让以及短期转让的区别。 洪世路告诉苏安,剧组一般来说在收购歌曲上都不会小气。 毕竟是和地上波有关的工作,他们宁愿多付出一些钱,也不愿意自己的放映出现问题。 会出现压价的情况,一种可能的解释大概是剧组的预算并不充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苏安想保留歌曲的版权,而参与电视剧ost的制作的话,可以采用独家授权加收益权转让的方式。 独家授权足以保证剧组对歌曲的正常使用,避免纠纷。 至于收益权转让的说法,则是能够增加合作达成的可能性。 从电视剧开始放映,到结束放映后的半年内,这是电视剧的播放效应对歌曲的收听影响最大的一段时间,也是歌曲收益最大的时间。 如果苏安承诺将这一段时间中的收益转让出去的话,合作大概率是可以达成的,剧组也能够更有底气地将苏安的歌重新包装发行出去。 当然,这种做法的缺点也很明显,毕竟谁也不知道ost的收听在一年多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程度,苏安又能凭借这一首歌赚到多少。 所以这种做法的本质,就是将一次收歌的商业买卖,转换成了剧组所进行的一次音乐作品投资行为。 苏安所能期望的收入,就是剧组投资收益期过去之后,歌曲剩余的前景不明确的收益。 对于这个想法,苏安还是比较赞同的,毕竟与其用这一首歌去换取那么一点到手的收益,不如白嫖一把对方的发行渠道。 虽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赚,但是起码是不亏的。 手指上下滑动了一下屏幕,看着自己发过去的信息依旧是未读状态,苏安终于放弃了继续等待的想法。 他瞄了一眼手机右上角的时间——现在连早上八点半都还没到,大概是对方还没开始工作时间吧。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庆幸起了自己昨晚并没有喝酒。 不然今天十二点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公司来了。 将手机放到一边,他简单收拾起了桌面上有些凌乱的办公用品。 今天就是和buu说好的,给fros_9上作曲课的日子了,这也是他那么早就到达公司的理由。 把工位整理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苏安点了点头,然后拿起了自己的手提电脑和笔记本——这是他今天要用到的教学工具。 最后瞄了一眼工位,检查着自己是不是有什么缺漏的地方,苏安突然又看到了那一张依旧贴在自己工位上的便签纸。 是宋河英上次那一张扰人清梦的便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