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张天如神功大成?
真相, 是否也是生产力所带来的奢侈品呢? 张县尉的话,让张天如一时也不由得陷入了深思, 而在其余会员之中, 所引发的反响也因职业不同而分了强弱。众位讼师听到‘真实’两个字,纷纷流露不屑,甚至有些人可说是嗤之以鼻, 反而是衙门法制口吏目的代表,则大有同感, 认为张县尉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吏目们的工作内容, 其实就是追逐案件的真实,同时以合适的条例去判决。 可讼师们则完全相反,他们的工作有时候甚至完全相反,即便不是弄虚作假, 误导、混淆甚至是伪造‘真实’, 至少也是呈现出部分真实, 让案件往对自己雇主有利的方向去发展。对他们来说, 真实就只是个笑话, 事物本就多面,按需呈现的部分,都可以称为是真实,对真实的追求完全是镜花水月、子虚乌有, 是一种人性特有的悲哀。 法律工作者,因职位的不同, 对‘真实’的看法也是不一,张天如这里想到这个问题时, 却是首先想到了仙界和当世的不同, 因为他最近刚学了《刑事诉讼法》, 并且对仙界破案的思路大感惊奇——在仙界,口供居然是可信度较低的证据,作为‘主观证据’,有时候连列入证据链的资格都没有! 在仙界,要给一个人定罪,首先就要形成客观证据链,否则,‘疑罪从无’,即便此人嫌疑很高,仍然不能逮捕问罪,而这一点和敏地,甚至是现在买地通行的概念,简直可以说是一南一北,背道而驰了——在敏朝,口供即便不能说是破案最重要的证据吧,也可以说是破案最普遍的证据了。 发生命案之后,按照众人的供词,对嫌犯进行拷打,以便取得口供,就此宣告破案,这是敏朝最常见的处置手段,即便完全没有证据,只要有口供在,这案也可以算是破了,倘若有个把沾染了血迹的东西,可以看做是凶器的,那就简直可以算是铁案了。 至于说仵作能否把凶器和受害人身上的伤痕对应起来——这种事情是这样的,天下这么多仵作,总有工作做得好的,不排除在这些州县,这些仵作活跃的一段时期内,该处的刑侦水平有很大的进步,但与此同时,天下绝大多数地方,仵作能给出个差不多的死因就很不错了。 比如水中发现的尸体,只要无外伤,那就是溺死,只要有外伤,那就是受伤死后落水——有没有可能是先死后溺水,或者虽受伤,但溺水时还活着——不好意思,这样的要求有些过了,仵作又不是神仙。甚至很多州县连仵作都没有呢——在五成以上的命案是私了的时代,不是大州县,实在没有必要单设一个仵作——这是个密室杀人很可能会被真的当成闹鬼的年代,命案侦破率低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个人出门没有回来,在很多地方第一考虑的可不是被人杀害,而是耕作时被狼被虎叼走了,被山匪劫掠去了,凶杀可不算是名列前茅的失踪原因。 在买地这里,刑事案件的侦破,自然是要比敏朝更先进得多了,张天如虽然没有亲眼见识过买地更士破案的风采,但他交友广阔,却是曾听说过一些买地陈年旧案的破案思路——怎么从脚印确定凶犯的身高,怎么模拟杀人的过程,从血迹还原现场……虽然碍于保密原则,不便登上报纸大肆宣扬,但买地破案思路的新奇,却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当时,张天如一度有些惊叹的以为,买地这里,将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是,那点想当然的印象,现在却在庄氏夫妻案上完全破灭了,他发现,以买地现在的能力,或许可通过侦查能力破新鲜案件,也可通过组织能力、教育能力,给百姓赋予智识,还原一些陈年旧案的真相,但,那也只是一些而已,大部分旧案仍无法得到还原真实的结果——备案制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筛选出新领地中要被打压甚至是清除掉的对象而已。 就像是庄氏夫妻案,就算把庄将军和庄夫人都处死好了,对于那些曾受欺压的苦主来说,他们是满足了,但‘真实’依旧是混沌不清的,究竟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庄夫人是推波助澜,背地里操纵将军府的主谋,还是听命行事的小卒子?就现在的条件来说,真相将永远藏在重重迷雾之后,不可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另一个很重要的发现,则是,即便是新鲜案件,有时买活军的更士破案的过程,包括县尉这些法制口吏目的断案过程,也不能满足《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更士拿不出客观证据链,县尉也习惯地以口供作为断案的充分证据,更谈不上疑罪从无了——如果按无法形成客观证据链就只能疑罪从无的原则的话,张天如相信,绝大多数的凶手都将逍遥法外,因为有时候证据灭失了就是灭失了——他甚至想不到仙界有什么手段把这些证据留下来。 “就譬如说,某甲某乙在家中斗殴,某丙是见证者,三日后,某甲因斗殴受伤而死,某丙首告某乙,但此时某乙已经把家中场地清洗过一遍了——那除了某乙、某丙的口供之外,还有什么客观证据,能证明这件事曾经发生过?即便是仙界,除非能回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