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 魔鬼细节 云县张天如 庄夫人想到会……
判例这是肯定有的, 但为何还要登门请教?就是因为拿不准廷尉和大理寺、都察院判案的尺度——买地的司法体系,也有一个建筑的过程,到如今很多地方最先配齐的还是更士署的人手, 更士署查案抓人,然后移交到云县、榕城这些区域中心来,进行统一审理。就是这个审理机构的名字,也是屡次更易, 这要不是专业人士, 能弄懂这些都是下过苦功的——一般的百姓怎么会知道大理寺负责起诉, 更士署只管查案抓人?多数都以为更士署就包办一切了,是把县衙的功能给分出来了一块。怎么说呢, 这么认为也不算错吧,毕竟都是从敏朝过来没多久的,敏朝还是地方行政长官兼职司法长官的体系,能有司法独立的认识就已经算是跟上改变了, 要求他们再把司法体系内部的结构分清楚, 未免有些强求。不过, 难得有个咨询人功课做得这么好, 也是让法律人欣慰。张天如点了点头,起了谈性,不那么着急去吃烧羊肉了,“这个问题问得好,确实这件事可大可小, 往大了说, 犯法了,买地这里是不允许任何重现工人对工厂主人身依附的行为,为此还专门颁布过条文, 也组织工厂主学习。她之前在云县办厂的时候,如果衙门组织过学习班,那她这个行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可能就不止判到原本判例那个年限了,从重翻倍都是有的。这也是为何我说,现在合规审查、法律顾问真的很重要,买地的条文繁多,而且很多和敏朝的观念是背道而驰的,一不留神,真的容易犯法而不自知,后果也是意想不到的严重。”当然,也因为敏朝百姓的观念转变迟缓,有时候触犯法律,确系无心,又没有严重后果的话,居然也有网开一面,勒令改正的处理,甚至有时候都没到更士署,衙门自己就给解决了。就比如说不许威逼利诱工人在人身上依附工厂主,这个条款其实违反的人很多,因为和敏朝的风俗的确相当抵触——在敏朝,学徒工有些是要签卖身契的,条约相当苛刻,甚至还有生死不论的条款——不但体罚是不能追责,连人死了都不算是东家和师傅的过错!当然了,东家真要过分的话,学徒工背后的宗族也是会过来闹事的,再加上店铺往往是多年的老号,在本地也要讲究声誉,因此学徒工还能保持基本的待遇,但不论如何,学徒工是没有工钱的,饮食起居上也和正式工有明显区别,更不能随便改换东家,这在敏朝几乎是一种常识。但到了买地这里,学徒工不给钱?别说不给钱了,扣发一部分工资作为押金,或者说不按管理条例罚款,那都是违法的!而且条文规定得虽然简明扼要,但在学习班里,吏目们的讲解却很明确,‘禁止一切最终结果为人身依附的行为’,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即便你用借款的名义,只要最后的结果是工人不敢轻易辞职,那就意味着你的行为还是在诱导工人对厂子产生人身依附,那就是违法!在上学习班之前,第一次违法,情节轻微,而且经过教育能够改正的,在执行中基本是不上大理寺的,有时候更士署也不管,都是衙门这里发现后训诫一番了事,这么说的话,庄夫人的案情就很模棱两可了,情节严重不严重,这是要看经办人认定的,说起来似乎也是第一次违法……如果无法对她一击致命的话,那似乎也就没必要打出这张牌了……也难怪徐晓莹要来求教张天如,毕竟她拿捏不准此事的分寸,张天如问了一些细节,倒是很快的下了结论,“你放心,她必逃不脱的——你们不知道,执行中认定是否明知故犯,主要就看在厂子开起来之后,当地有没有开过学习班,凡是开了学习班的,一律认定本地工厂主全都了解相关条文,不得以不知者不罪为自己抗辩,所有从轻的情节,一律也就不加考虑了。”这是个好消息,至于执行上,也不必担心,张天如道,“以我所知,放过这对夫妻,更士署的情绪是很沮丧的,这件事闹得这么大,若让两人就这样走了,他们也觉得没面子,又怕人效仿……都不必我说情,只消叫他们知道有这样的事,你再和银花说通了,让她吐口配合一二,这案子必定能办成铁案。”“善泳者溺于水,弄法弄权者,必自毙,这个庄夫人,还是小看了买地啊,自以为已是滴水不漏,博来的善名更是自己的护身符,却没想过,买地和敏朝不同,敏朝法律形同虚设,一切都可变通,在买地这里,却是规矩为大……她轻视规矩、玩弄规矩,如今终于便要遭到反噬了!”以他的权威,如此判语,徐晓莹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当下立刻笑逐颜开,一旦卸下多日来心中的重担,连脚步都轻快多了,对张天如千恩万谢,简直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张天如也是够意思,本来他大可借此卖徐晓莹一个大人情,就说会托请大理寺的友人,让他们重办,而徐晓莹势必不能不领这个情,此后虽不说是俯首帖耳,但张天如有事求到跟前时,她怎好拒绝?没料到,他却是光明磊落,也不居功,而是如此分析鼓励,这坦荡的做派,也的确令人心折,对徐晓莹的感谢,更不居功,只笑道,“大家都是朋友,说这些做什么?你一个姑娘家,多少也有些忌讳,若是看得起我,以后便让储科多来我家里喝喝茶!”见徐晓莹面上笑颜才展,又浮上一丝薄红,储鸿也大不自在,他不由得也是哈哈一笑,又和徐晓莹定下了后约,让她明日带着银花去见大理寺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