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沈淮书后知后觉以自己现在的身份是有些逾越的,随后道了句:“抱歉。”周锦惜可能也觉得自己反应剧烈了些,赶忙调整好姿势表情道:“没有,是我不好,非要去弄什么炭火。”
沈淮书为了维持自己的表面身份,想了一圈也不知道应该回答什么,索性直接没有回答,而是自顾自的去将炭火收拾干净,又在火炉里添了些新炭。
周锦惜看着他流畅的动作,有些自愧不如,第一次深深意识到自己在生活方面经验实在太少,于是抱着认真学习的心态去看沈淮书是怎么做的。
“你一个人生活在这个村子里多久了?”周锦惜看着沈淮书的动作出神无意识的脱口而出,话已经出了口才发觉自己话多,这段时间以来,虽然两个人生活上很合拍,看上去已经习惯对方,但其实双方都没有和对方交过心,全都带着自己的小秘密,就像周锦惜至今不知道当时自己跌落悬崖,林殊是怎么救的自己。
沈淮书也是一愣,没想到周锦惜会问这个问题,周锦惜连忙摆手道:“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看你在这里生活的如此熟悉,每日出门回来也总有收获,我不知其他农户家是否也是如此,出于好奇随口问的,你若是不方便说也可以不说。”
周锦惜深深知晓,江湖伙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有着自己的家国仇恨,不是每一件事都能说出口的,这样的人有些秘密或者有些能耐都不奇怪,所以谨慎的补了这么一句。
“这也没什么,比你早来这半个多月罢了。”沈淮书这话倒是没有说谎,他确实是从周锦惜跌落悬崖之前半月有余就在此处的,他俩曹州城一别之后,由于在探查左都御史弟弟的行踪,比周锦惜晚到了汝南近一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好了,沈淮书想着,这人还是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来的安分,要不然转眼看不到就不知道要闯什么祸了,这不,来了这些天储君遇险的密信一封封被暗卫递到他的手上。
周锦惜听后点点头便没有再深究,在她看来林殊这个人和她小时候听说书人讲的那些侠客,没有不同,甚至于林殊更加有血有肉的站在她的面前,让她觉得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活的这么潇洒恣意。
林殊看着周锦惜意味深长的点点头,心里想着快到新年了,道:“过几日便是新年了,你来了这村子还没出去走走,刚好汝南有逢集赶集的传统,你若是有兴趣我可以带你去转转。”林殊装作对周锦惜一无所知的样子道。
周锦惜不好意思的道:“说来惭愧,其实我也算半个本地人,我母亲就是汝南人,在汝南长到了六七岁才去了我父亲的家乡,但是我父亲的家乡也有逢集赶集的传统,甚至比汝南的集市还要大些。”
林殊点点头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样,那倒是我关公门前耍大刀了。”
周锦惜连忙道:“不过我已经很久没有逛过汝南的集市了,今日若是有机会也是一桩幸事!”
“好,那便去逛逛。”林殊哪能不了解周锦惜,矜贵如周锦惜从小到大都是别人求着和她玩,哪里有让大小姐去找别人玩的份儿,但是现在,看着周锦惜第一次交朋友的忐忑和试探,心里觉得可爱面上也装不下去冷漠了,竟是有几分笑模样。
饭后周锦惜穿戴整齐,这一身还是前些日子林殊上集市上买回来的衣服,虽说肯定比不上周锦惜在宫里穿的绫罗绸缎,但是如今的麻布衣服也是别有一番味道,让周锦惜有些新奇,自己在这里这些天白吃白喝还白用人家东西,周锦惜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咚咚咚。”
属于敲动木头门的特殊的咚咚声响起,让周锦惜一下子从自己的思绪里回神,“进!”周锦惜这才想起来因为自己换衣服而被关在门外的林殊,赶忙让他进来。这外面天寒地冻的,太容易将人冻得生病。
林殊推门而入,第一眼就看到了周锦惜身上的新衣服笑道:“确实好看,新衣服还是穿在美人身上更为好看。”
此话说的周锦惜脸上浮现了些许红晕,自己还是第一次这么真情实感从一位异性嘴里听到赞美自己美貌的话语,但却不显得轻浮,反而有几分开心,周锦惜觉着这位林大哥怎么今日格外爱笑,别说...笑起来是要更好看些的。
林殊为周锦惜准备的自然是女装,但是无论是那日山寨还是跌落山崖,周锦惜穿的都是风流倜傥的男装,在山寨时自己还用的沈喜这个假名字,当时下人送上来的衣服也都是男装,让周锦惜有些意外的是林殊竟然能自己猜出来自己的性别是女,但是周锦惜略微思考以后便释怀了。
林殊将自己从山崖下背了回来,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再加上谁都知道当今储君乃女人,不过这位汝南城主如此大肆寻找自己,究竟是真的担心自己安危,还是...另有所图?
“不过,还缺一个这个。”林殊跟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发簪,上面是由红宝石组成的石榴花,在这间狭窄温暖的土屋里显得格外耀眼。
周锦惜惊讶的看着林殊手里的簪子道:“这簪子好漂亮!看成色应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