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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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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也得有个百十来斤。”李春花看向小苗苗,感觉自己捡到宝了,一定得留身边才行。

冬笋不比春笋,个头小形状短,每根也就六七两左右,最重的也不超过一斤,这百十来斤都是数量堆起来的。

“这么多,做成笋干,手都能累断。”到时候李春花肯定让她帮忙,周湘云不想干活,只想躺尸。

李春花没好气地骂她,“吃吃吃,就想着吃。”

回来的路上,李春花就想好了,“这些笋子,留一小部分吃和做成笋干,剩下的全部拉去隔壁公社卖了。”

周宇不懂就问,“奶,为什么不去咱们公社的集市卖掉?”

农历一四七是红星公社的赶集日,地点由公社下面几个村庄换着来,大后天腊月十四正好轮到隔壁村。

隔壁村离得不远,走路半把个小时,去隔壁公社赶集,至少四五十分钟,还要背那么重的东西。

“说你傻你还真傻?农闲没事干,又快过年,大家伙不去赶集干什么?到时候给村里人撞个正着,这不都百搭了?”李春花收拾笋子,分出一拨自家吃,其它全部装回背篓里,头也不抬地赶人,“都别看了,快去睡觉,煤油灯不花钱啊。”

“妈,明天可不可以带上苗苗一块去?”周湘云自己想去,拿闺女当幌子,只要小老太太答应带闺女,闺女就一定会把她捎上。

就她那点小心思,李春花能猜不透,大发慈悲地主动开口:“都去。”

没她看着,这三人嘴巴没个把门,将这事儿说不出去,她不是亏大了,等她把“赃物”销出去,他们想怎么说怎么说,无凭无据,谁能逮住她小辫子。

周宇跳起来,欢呼一声:“太好了,可以赶集去了。”

小苗苗没赶过集,反正跟着高兴就是了,拉着她妈回屋睡觉,明天她一定要第一个起床。

结果,最后一个。

就连周湘云一身懒骨头,为了吃腌笃鲜,也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洗漱完回来,小苗苗还撅着个屁股窝在被褥里,周湘云戳她一下,她往前蠕动一步,好不容易钻出个小脑袋,发现眼睛一点没睁开。

为掩人耳目,李春花天不亮要出门,而这个点根本不是小苗苗平时的起床时间,小团子还在梦里。

半天没动静,李春花等不及地亲自出动,一把将小团子捞起来,周湘云用热毛巾给她洗脸,以为能把人唤醒。

不但没有,还抓住她妈的手,小脸枕着热毛巾,舒舒服服地发出吱吱声。

李春花不管那么多,手脚麻利给小苗苗穿衣服,小苗苗整个过程都在点脑袋,要不是周湘云扶着,小不点怕早滚到地上了。

大人手忙脚乱,她倒好,岁月静好。

周宇觉得妹妹太可爱了,挪过去,拉他妹的小手,“苗苗快醒醒,要去赶集啦!”

小苗苗睁开眼睛,眨了眨,一脸迷茫,刚醒有点懒,只先歪了歪脑袋瓜。

周宇重复一遍,“苗苗快醒醒,要去赶集啦!”

小苗苗两眼发光,终于彻底清醒,她左右看了看,捧着小脸甩甩脑袋,“哎呀,不是第一个起床耶~”

懊恼完,立马嘿咻嘿咻,手脚并用地自己翻下床,精神抖擞地打头阵,“走咯,赶集去了!”

由于昨儿个吃过亏,李春花不指望周湘云帮忙,自个儿背着一背篓的笋子,交代她把俩孩子顾好,然后一出门就听到周湘云对周宇说:“哎呀,天没亮,黑黢黢的,小姑好怕。”

周宇那个憨包,一钓一准儿上当,拍着胸脯,“不怕,小五保护小姑。”

周湘云立马夸他,“我们小五太厉害了,要是可以帮小姑把妹妹照顾好,世界上最厉害的哥哥非你莫属。”

这碗迷魂汤灌下去,周宇顿时找不到北了,一手接过他姑的空篮子,一手牵起小苗苗的手,昂首挺胸,骄傲得不行,已经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哥哥。

周湘云两手空空落得个清闲。

李春花白眼翻得看不到路,周湘云这个糟心玩意儿,就知道欺负小傻子,过段时间老头子回来,还敢糊弄,不被砍了才怪!

周湘云很快注意到李春花背篓里的竹笋比昨儿个捡出来说拿去卖的少得多,想来是小老太太为保险起见将笋子分批出售。

想到早上出门时,院子里多出的几个木桶,应该就是李春花用来储存保鲜笋子的,周湘云不得不感叹小老太太心思缜密,如此一来,既能降低风险,又能延长笋子销售时长,越临近春节越能卖个好价钱。

一开始稀奇兴奋,小苗苗跟着她哥疯跑,那么冷的天,热得小脸通红,出了一身汗,晨间有风,李春花担心俩小家伙受凉,把周宇吼回来,小苗苗明显没尽兴,却也没闹,乖乖地安静下来,迈着小短腿,努力地跟上,不拖后腿。

只是,满打满算一个小时的脚程,就算大人也有些受不住,更别说一个两岁的小奶娃,走到一半累得不行,张着小嘴巴哈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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