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果然如明瑞所料,云笙并不在家。成亲十载,两人早已摸清对方的习惯。云笙不在家,一定在绣坊忙活,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家等待。
到了晚上,云笙回来了。久别重逢,不胜欢喜。不知是不是因为许久不见,舍不得分别,云笙一直没回绣房。
明瑞忍不住道:“云笙,你陪了我两天,如今人也见到了,抱也抱了,该回绣房赚钱了。俗话说,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我要是耽误你赚钱,也是罪大恶极。”
云笙道:“这些年钱赚的够多了,一辈子都花不完。有了钱,人就开始犯懒,不想像从前那般劳累。半个月前,我离开云锦坊,现在已经是自由身了。你不用担心影响我赚钱,因为我已经不用赚钱了。一心赚钱已是过去的事,我如今不需要干活,只一心花钱玩乐。”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是我的地位日渐提升,在你心中已经超过钱了。不然你怎么会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不赚来陪我,现在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也不能这么说。你一走就是两年,我是真的很担心你。许是因为日日牵挂,你在我心中的地位节节攀升,确实已经成功超越了钱,成为我最在意的人。”
对于一个财迷而言,钱是最好的参照。明瑞在云笙心中的地位能超过钱,真是件大喜事。
成亲十年,两人不像夫妻,更像朋友。平日里各自忙碌,闲下来凑在一起吃喝玩乐。相处确实愉快,只是没有半点情意绵绵的感觉。这样也好,细水长流的感情更加长久。
“明瑞,我们晚上一起去看花灯好不好?”
明瑞一向爱凑热闹,哪有热闹都少不了明瑞,可自从去了战场,几次死里逃生,明瑞渐渐不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云笙,过几天我就要回军中。在家这几日,只想好好歇着。等战事结束,我一定陪你去看花灯。”
心愿落空,云笙也不失落。这次去不成,下次再去就是了。明瑞在家待了半个月,到了该回军中的时候。离京前,明瑞嘱咐云笙道:“我不在京城,你要照顾好自己。”
“小时候的日子那般艰难,我都能想尽办法让自己过好。如今我有钱有闲,日子肯定滋润,你不用担心我。反倒是你,战场凶险,一定要多加小心。”云笙对万事都能看开,离别没有太过伤感。云笙让人准备些不易坏的零食,给明瑞带着。明瑞嘱咐几句,策马扬鞭回了战场。
六月,清军分兵两路进军。定边将军兆惠领兵攻打波罗尼都。定边副将军富德领兵攻打霍集占。明瑞和福灵安都在富德军中,随富德去叶尔羌攻打霍集占。
白日行军极其耗费体力,到了夜间扎营休息时,明瑞早已疲惫不堪,倒头就睡。福灵安则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从小睡眠浅,一旦有心事,夜里极难入睡。被围困在黑水营时,日夜忧心,这个毛病更加严重。
福灵安披衣起身,反正睡不着,索性出去走走散散心。睡在一旁的明瑞正好惊醒,问道:“灵安,半夜不睡觉,去干什么?”
“大哥,我睡不着,躺着难受,想出去走走。”
福灵安最怕黑,要是一个人大晚上出去散步,真不会被吓到更睡不着觉了吗?
明瑞强忍着困意起身。“灵安,我也睡不着,陪你一起。”
这就属于睁着眼说瞎话了。不过明瑞这么说,福灵安也没有反驳。
明瑞和福灵安在树林里散步。尽管兄长在身边,福灵安还是害怕,唯恐遇到什么可怕的东西。“大哥,我们还是回去吧,我总感觉耳边有奇怪的声音。”
“不用怕,是风声。有时听着像鬼哭狼嚎,实则都是风声。”
福灵安越想越怕,耳边又响起哭泣声。福灵安脚下发软,一时没站稳,摔到在地。
黑夜中,看不清地上的东西。可根据感觉,双手摸到东西是一截骨头。福灵安头皮发麻,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并不想探究,刚摸到的是什么东西,只想拉着兄长尽快跑回大营,把这段可怕的记忆忘掉。
见福灵安摔倒,明瑞忙凑了过来。明瑞手中拿着火把,瞬间把周围照亮。两人周围的地上都是森森白骨。福灵安被吓到魂不附体,瘫倒在地上。若不是身边有明瑞,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这种场景,定会吓出病来。
明瑞的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大半夜猝不及防见到这种场景,谁能不怕。明瑞脸色惨白,冷风从天灵盖往身体里钻。
明瑞的目光被地上的东西吸引。尽管沾了血和灰,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明瑞还是一眼认出地上那物正是锁子甲。盔甲笨重,对鸟枪的防护能力又有限。清军很少穿盔甲,而是穿着更为轻便的锁子甲防护。“灵安,你看这是锁子甲。这些人都是我们的袍泽兄弟。”
明瑞和福灵安不再害怕,地上的白骨生前是他们的袍泽兄弟,或许还曾并肩作战。纵使失了血肉,只剩下一堆白骨,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兆惠不在,富德就是这一路大军的主帅,这种事情肯定要上报。
听到明瑞的奏报,富德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