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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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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成国公府的赵洵犹如鱼儿见到了水,瞬间恢复了对生活的期望。

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当然你得先苟且,再远方。

先远方再苟且那特么是穷游。

这句话放在赵洵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同样感受到生活热情的还有赵丹姝。

小萝莉一见到赵洵便撒娇:“要洵哥哥抱!”

奶声奶气的…叫人完全无法拒绝啊。

赵洵知道小萝莉是个人来疯,又极为亲近自己,便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极力的配合的将小家伙抱在怀中给她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只丑小鸭...”

“这个故事听过了,洵哥哥,换一个嘛。”

这娇柔的奶声,赵洵听了心都要融化了。

妈呀。

“嗯,那就讲一个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

小萝莉显然更关注的不是故事,而是赵洵。

赵洵没讲多久,她就甜甜的在大哥怀里睡着了。

赵洵连忙把小萝莉交给国公府中的下人,随后起身去给父母问安。

成国公赵渊本就是慈父,许久不见赵洵嘴上满是关切。

至于赵刘氏就更不必说了。

我儿在衙门过得怎么样啊,吃的好不好啊,穿的暖不暖啊,有没有受人欺负啊。

可谓是关怀备至,细致入微。

赵洵一一作答,没有丝毫的厌烦。

对他来说,如今的日子简直如同神仙一般。生在朱门豪族之中,本以为会受困封建礼制,没想到却有如此有爱的双亲,简直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当然了,现在赵洵已经完全没有了混吃等死的想法。

加入不良人后他看到了太多以往看不到的东西。他深刻的明白必须努力修行,努力向上爬才能保护自己,保护自己重视珍视的人。

否则,就只能看他人脸色,仰他人鼻息。

与二老聊了半个时辰,赵洵便起身告退。

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物以稀为贵。

如今巴蜀并没有承认大周朝是他的宗主国,所以自然也就没有纳贡。

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发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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