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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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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我猜肯定也是位嫡女,配不上你?”

央莺带着些许自嘲:“你觉得我拒绝人家,是因为她配不上我?”央莺没有回头看那个小姑娘,她看到了平生许许多多因为长相,家世,性格等各种原因,向自己表明情感的人,轻声否认:“我有什么呢?是我配不上人家,不要耽误人家了。”

她嘲笑摄政王是个工作狂,将来只能孤独终老,但是自己会有将来吗?央莺每一天都活在走一步看一步的刀尖上,她甚至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行了,赶紧走吧,我心心念念要跟恩公寄信呢。”

她决然一身,没有回头路。央莺从不回头看。

晚间,央莺又收到了一封来自成霁的信。他贼心不死,在信中对央莺诉说了歉意,以及要他保重身子,他可能最近不能来见心爱的他了。

央莺眼皮没有撩动,坐在桌前,将信放在烛火上,低眉看着火苗舔舐纸张。

她需要一个界限,现在就刚刚好:摄政王派人看着她,实时知道她的情况,而他的下属尽职尽责汇报,她没有异动。在这个情况下,她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

央莺雪白的寝衣下是没有束缚的年轻的身体。

这样的日子再多些就好了,乌云遮盖住弯月的一角。央莺的屋子陷入一片黑暗。

“高墙,我今天想出门,你陪我一起啊。”央莺今天起的比往常还要早些,她七拐八拐,才在一片树林找到在练剑的高墙和左雨身边的婢女。

央莺蹲在一边看他们练剑,一招一式出手利索,在挥剑的时候她们全神贯注,似乎是世界上只剩下练剑这一件事。剑风爽利,一下接着一下。

练完剑,左雨的婢女闪身离去,央莺将手帕递给高墙:“你们天天这么有精神是因为练剑吗?要不要我也来跟你们一起练?”

高墙歪了歪头,仔细的汗滴擦去,将手帕还给央莺。

央莺算看出来了,高墙是典型的剑痴,不过是吃饭的饭,生命中对她重要的事情除了练剑就是吃饭,前天她还看见一个英俊的侍卫含羞给高墙递花,高墙困惑的接下,从口袋中还给了他一个小酥糕。

她在旁边笑的直不起腰。那位兄弟晚上回去不会哭死吧,她看着侍卫的手颤抖着结果酥糕,闪身离开了伤心地。

“世子您今天出去干嘛?”高墙接过央莺递给的花生糖,磕巴磕巴的吃了起来。刚开始高墙对她不熟悉,什么也不敢接,现在她递的什么看也不看就接过去,用的就用,吃的就往嘴里丢。

现在还不到吃饭时间,央莺打了个哈欠,也往自己嘴里丢了个花生糖:“我想出去吃饭,虽然摄政王府的饭真的很好吃,但是总是家花没有野花香嘛。”

“家花没有野花香是什么意思?”将剑收在腰上,高墙紧了紧发饰,从容的切换出一个微笑,又像个乖巧可爱的婢女。

央莺漫不经心:“就是别人的都是好的,有些人觉得别人的老婆很香这种。”

高墙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晨的京城一切都是新的景象:蔬菜瓜果是新鲜的,没人喝完酒醉醺醺看见谁都想调戏,闹市相邻的两户竞争对手还好声好气的打着招呼……真好。

央莺满足的走在街上。

“京城最大的酒楼,你知道在哪里吗?”央莺舔舔嘴唇,酒楼里的菜色才是最香的,够滋味。

“最大的酒楼啊?”那个酒楼高墙听说了好多次,但是因为钱包捉襟见肘,所以每次路过只好多看两眼,看过就等于来过了。

听出高墙声音中的犹豫,央莺爽朗开怀:“拜托,我是谁,我是最会赏玩作乐的安王的儿子诶!我会没有钱?走吧,你只管带路,小爷我今天让你吃个够。”

“真的!?”高墙拉住她的手:“走走走,我现在就带你去!”

“手手手,男女授受不亲。”

醉味楼。

听见这个名字好像能闻见肉的咸香味,央莺迫不及待的冲进去点菜,将招牌点完,突发奇想,央莺逗高墙:“钱包忘带了怎么办?”

不谙世事的高墙瞪大了眼,她手迅速摸上自己的剑:“你别看我,我的剑是不会抵饭钱的。”用她的老婆抵饭钱,这比要了她的命还让人痛苦,“要不我们还是不吃这一顿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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