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宽敞纯白的婚纱店内,两个衣着正统的服务生正在交头接耳。
“咦,吉普公爵居然真的会迎娶艾玛·芙娜。”
“谁说不是呢,虽说芙娜貌美,但她那脾气...不是我说,要是芙娜的性子能有她继妹小娜罗拉一根小拇指那么纯洁善良,那全城的勋贵都会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带上能装满洛斯湖的金币上门提亲...”
讨论声喋喋不休。
芙娜被扰得睁开眼睛,按了按太阳穴,意识渐渐归拢,才注意到眼前的一切居然是华贵的巴洛克风格的装潢。
空气中隐隐含着蜂蜜李子酒的气味,甜蜜得叫人心醉,却也陌生。
身上的衣物极贴肉,怕是细沙也透不进来片粒,芙娜低头看,居然……是婚纱。
可她并没有伴侣,甚至……根本买不起这条裙子。
欧式的蓬蓬裙,大片刺绣,加上一点都不低调的珍珠宝石,以至于每一根针脚每一处细节看上去都价值连城。
“芙娜小姐,您试得怎么样?是这样,您未婚夫吉普公爵来了。”这时,一个略带颤抖,但更多是谄媚的声音透过试衣间的门飘了进来。
未婚夫?吉普公爵?
这个名字好耳熟,让芙娜不自觉地起了层鸡皮疙瘩。
她下意识去看镜子求证。
果然看见了一张如盛放玫瑰般华贵的脸,肤色更是白皙得如同上好的瓷器一般充满贵气。
没错。
这就是她昨天睡前看的那本小说,叫什么《两大神明都疯狂爱我》里面那个坏心眼炮灰姐姐的脸。
芙娜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她昨晚看了这本小说后做了一整夜的噩梦。
更可怕的是,恰在此时,那个让她做噩梦的人开了口。
声音极有磁性,又亲昵:“哦,我的小甜心。你该不会是又节食晕倒了吧,嗯?”
这便是吉普,她的未婚夫,也是爱慕她妹妹的黑暗神,娶她就是为了帮妹妹出气。
按照剧情,三天后,也就是婚礼结束,吉普会亲自驾着马车,“一不小心”将她丢弃在恶魔城。
待她受尽□□后,又把她送到一个极其憎恶恶魔的地方——光明神殿。
听说之前有个人只是为恶魔说了两句好话,就被神殿永久地驱逐流放,更别提她周身都是恶魔的恶臭气味。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被光明神亲自送上了绞刑架。
书中的原文大概是——“芙娜抵达绞刑架上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不出这是曾经骄傲如孔雀,闪耀似钻石的帝国之花。
这不可谓不是件振奋人心的事,恶毒的人终于自食恶果,貌美也终将逝去,唯有善良的心永恒…”
作为看客时,芙娜能轻易地认同批判原主刁蛮至极的言论,但现在身体变成了她的,她自然不愿承受那些并非自己作的孽。
那首先就不能结婚。
但她不能直说,毕竟黑暗神的目的是报复她,那么就算不结婚,他也绝对会暗中使绊子。
那还不如维持现状,至少她知道剧情。
芙娜尽量用原书中的语气朝门外道:“当然不是,我只是有一点害羞。”
她推开门,脸上堆着微笑,压住内心那股想吐的冲动,咬着牙挤出称呼:“……亲爱的。”
刚推开门,走出去,吉普便来到身侧,体贴地帮她提起裙角:“那就好,我说过,你不需要减肥,这样刚好合适。”
听到这个,芙娜不免心酸,因为原主是真的爱吉普。
而吉普虽然不明说,但总会暗示原主过于丰腴。
原主因此经常过度减肥,甚至还晕倒过几次,被丢在恶魔城的时候更是连逃跑都没力气。
现在想来都是吉普的筹谋。
“是的,我会听话。”
芙娜面上不动声色,仍维持着一脸爱意的模样,脑中却一直在搜索这这三天会发生的事情,有没有什么能阻止这场婚礼,还能永远保护她不受黑暗神的伤害。
按照剧情来看,她这三天...
要命!
她这三天都在监狱里!
因为今天傍晚,她的继妹小娜罗拉会在牧场受到光明神马匹的惊吓而将脚崴伤,被送到神殿医治,于是原主虐待过小娜罗拉的鞭痕也因此暴露。
光明神知晓后,便会将始作俑者,也就是芙娜投入监狱,整整三天。
她会因此错过后天的神眷者选拔。
而成为神眷者,进入神殿,是她如今脱离黑暗神的唯一可能,那当务之急就是阻止小娜罗拉在光明神面前摔倒。
性命攸关,芙娜随意选了条婚纱,便往自己家城堡赶。
刚到门口,就碰见小娜罗拉要出门。
她果然如书中所说是灰扑扑的,衣着朴素不打眼,但那双眼睛单纯,不经世事,叫人一瞧就会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