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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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又因为不想死来了阴山。
当然了,接下来他还会因为不想死去王廷。
北狄王对他的喜欢,到他杀了达巴拉干就结束了。
如果他那时候立刻亲自提着达巴拉干的头颅去王廷,他会继续喜欢他的。
不过他又不想要北狄王的喜欢。
他想要……
从绥远回来之后天气就没那么热了,金花也长到小腿高了。
这崽子现在懂事了,知道认人了。老远看到梁唤就会冲上去。
梁唤欣慰的摸着它的脑瓜壳,心中十分得意:“不错,有为娘当年的风范。”
任礼问她:“什么风范?”
梁唤:“讨好人的风范啊。”
任礼眨着眼睛,不是很明白。
梁唤看他一脸单纯的样,有些嫌弃的解释道:“你以前在序都被追杀的走投无路,最后决定来阴山杀达巴拉干,就是对你们北狄王的一种讨好。”
任礼点点头:“那你讨好谁?”
梁唤细细数着:“我父皇,于皇后,宫里得宠的、有背景的嫔妃,有点实权的宗亲,还有混的好的亲的不亲的兄弟姐妹。”
“要讨好这么多人?”
“要,你顺着人家点,人家才会顺着你。”
“你帮她们杀人吗?”
“我不帮她们杀人,一般的讨好比较简单,你说点好话、打听打听她们喜欢什么或者需要什么送就行了。不过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懒得这么干了。”
“为什么?”
梁唤沉默了一会儿:“以后又不会再打交道了,费那心思干嘛?”
任礼也不说话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问:“你喜欢什么?”
梁唤看着他动了动眉毛,然后冲他勾了勾手,凑到了他耳边。
任礼就乖乖的等着她说。
梁唤忽然看到一个人,她冲那人笑了一下,用并非耳语的声音说:“我喜欢你啊。”
任礼去跑马了,他是跑死了一匹马才回来的,他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他在营地里转了几圈,后来看到金花在一个地方到处乱跑。
金花其实不喜欢他,经常咬他。
梁唤说它在长牙,会痒,要磨牙,让他忍一忍。但是眼神里总有几分幸灾乐祸。
他也不喜欢金花,见了面总要踹几脚。
一人一狼大眼瞪小眼了一段时间,金花跑回去不回来了。
任礼往那边走了走,发现帐子后面有人说话,金花就围着其中一个人转,仰着头看她,呜呜了两声。
他不声不响的蹲在了地上。
“你踏马遛着我玩儿呢!”是大王子的声音。
梁唤难为情的摇了摇头:“怎么会呢?他看得我太紧了。”
“你踏马有时间给我老子回信,没时间来找我?”
梁唤微微捂住了嘴:“原来你这么快啊?”
大王子有些恼羞成怒:“再快也比阿仞篱那狗畜牲那根软了吧唧的东西能让你爽!”
他见梁唤没说话,更来劲了:“你踏马整天被他看着,早都忘了这东西应该长什么样了吧?要不要本王子可怜可怜你啊?”
梁唤笑了一下:“行,先验验货。”
任礼听到一阵脱裤子的声音,以及大王子口中不太干净的话。
“你肯定没试过我们北狄人吧?我告诉你,我们北狄人可比你们汉人强多了!保准能让你爽翻!”
梁唤似乎真的观察了一下,赞扬性的‘嗯’了一声:“不愧是大王子。”
大王子受到鼓舞,心中一喜,当即就要大干一场。
梁唤不着痕迹的躲了一下:“大王子,你的人来过没有啊?阿仞篱什么时候回来?”
“放心吧!他回来之前肯定会有人来告诉我的!”
蹲在地上的阿仞篱将刀锋上的血迹搁衣服上抹了抹。
梁唤叹息一声,有些无奈的说:“好吧,那我直白点。大王子,本来看在你父王的份上,我不好多说什么的。不过你实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说服不了自己。”
大王子的笑容僵在嘴角,跟被扎破了的气球似的,干涩的问:“你说什么?”
梁唤冷淡的瞥了他一眼,吐字特别清晰:“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大王子目眦欲裂的抓住了她的双肩。他虽然才十六,但是已经比她高了,力气也很大。
金花在旁边警告性的低吼着。
不过还好,被阿仞篱那个狗畜牲粗暴对待久了,这就是小打小闹。
梁唤深觉自己逆境生存的能力直线上升,以后变成跟这一世的达巴拉干一样的人偶估计也会比以前更能适应自己的命运了。
“你不会真喜欢阿仞篱那个狗畜牲吧?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