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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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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前夕,街头巷尾还陆续着散发着纸钱味,些许的碎屑在角落堆积,显得很是醒目。

由于正处三伏天,为了怕引起火灾,代州城要求白役、衙役四处巡逻,要求那些刁民们去城外。

“陈大闹,该去巡逻了。”

耳边传来了呼喊声,对此,陈英只能从竹椅上起身,嘎吱嘎吱的声音不减,他身着红黑色想间的长袍,穿上破旧的步靴,别上棍子就出了门。

此时,灶台上只有他的妻子在忙活,见着他起身,忙塞了两块菜饼入怀:“今天天热,免得中暑了,多喝点凉茶,到时候请大夫又要费钱。”

“呸,你这婆娘,就知道钱。”

陈英笑骂一句,嘴里咬着饼,施施然地出了门。

在他家门口,一个同样穿着红袖黑衣的白役,脸上发腮,双目圆溜溜地不耐烦。

此人是他的好友,唤作石勇,同样也是白役出身,腰间别着木棍。

由于大明朝属于火德,所以衙役的皂服中,袖口和脖颈处都带着一圈红色。

同时,有编制的衙役胸口会有一个大大的衙字,而白役却没有。

除此以外,衙役腰间挎刀,而白役却只能别木棍,远远不如其威风。

陈英同样是个白役,每个月领着衙门的半块银圆过活,而有编制的衙役,每年十块银圆,十石禄米,是其三四倍之多。

在升迁上,普通的衙役能升至班头,正九品官,正是入流品。

而陈英这样的白役,普通的班头就能决定其去留。

唯一的指望莫过于缺了人手优先入编罢了。

“格老子的,这大夏天还得巡逻,真不是人干的。”

石勇见到他来,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只见太阳露出了半边脸,立马骂咧咧起来。

“头今天可来?”

陈英吃着饼,一边问道。

“大老爷的吩咐,谁敢不来?”

石勇随口道:“在荒字铺等咱们呢,不过也只是点个卯,巡逻这件事还得是咱们。”

“一群刁民,就不知道去城外烧吗?”

陈英叹了口气:“进城还得一文钱,谁舍得?”

“不过这今天太阳比昨天还要红,那是会更热了,得小心点。”

石勇忙附和着。

两人聊着天,吃的饼,嘴上抱怨着天热,但是街道两旁早就摆满了摊子,一个个的小贩已经开始叫卖起来。

见到两人,小贩们一个个不自觉的小了声,蜷缩了些,生怕惹得二位不快。

虽然在官场体系中,白役属于不入流,但是一身皂服,本身就代表着朝廷的威严,哪个庶民敢轻易招惹?

只有那些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才不屑一顾。

甚至许多百姓在其走后,对其背影露出羡慕状。

“穿上一身官衣,立马就不一样了。”

“是啊,到底是吃皇粮的,多威风。”

沿路,一些青皮游闲遇到二人,也忙躬身行礼。

在威风八面的地痞,也不敢招惹官家人。

陈英二人享受着威风,慢慢地来到了荒字铺。

绍武改革,对于前明时期的坊厢制度进行了改革,前面实行字铺制。

即,按照千字文的顺序,将整个城池划分为一个个的字铺,天字铺,地字铺等,每个字铺约莫百来户,几乎都在同一条街道。

不记户籍,只论房产。

盗贼,救火,徭役,赋税等,几乎都囊括其中,简单快捷。

每三五个字铺,都有一衙役负责,白役驻守,是他们的驻地。

这种模式,直接斩断了宗族势力对县城的控制,让衙门对整个城池的控制达到了巅峰。

要知道在以前,皇权不下乡,可不是说县城没了宗族,只是县城是衙门主导罢了。

而如今的县城,则是衙门占据压倒性优势。

无论是奴隶时代还是封建时代,城池永远是生产力和财富的集中地。

字铺加强城市控制,三老则是伸触角,两者相结合,从而让衙门的权势迈入顶峰。

抵达荒字铺后不久,附近几个字铺的白役也过来汇合,至到辰时,衙役冯翔才打着哈欠,甩着长刀走了过来。

刚进来,他就一屁股坐在了躺椅上,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道:

“还是按照老规矩,你们几个每隔半个时辰巡逻一遍,碰到了那些不识规矩的刁民,立马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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