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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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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启蒙夫子家时,正巧碰上傅盛送猎物上门,夫子便与他说了几句傅盛。

说傅盛是被遗弃在河边的孤儿,被猎户傅缮捡回了家,小时候很聪慧,本想收他入学堂,但被老猎户拒绝了,说是打猎的用不着学认字。

师娘从厨房出来,听见了这话,也插了一嘴,“傅小子打得一手好猎,攒了不少家底,村里有许多家中有女儿的人家想与他结亲,我也替人说过一次媒,但被他拒绝了,说是有心上人,但奇怪的是,也没见他成亲。”

恐怕,这心上人就是金铃儿吧。

放在面前的酒坛见了底,许辰安叫门外伺候的小二又搬来了酒,继续喝着。

喝醉了,或许心里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

结完银钱,常瑞把钱给了傅盛,结果刚踏出酒楼,傅盛反手全给了金铃儿,他不禁瞳孔地震:哥,这可是足足六两银子,你全给了金铃儿?就不留点儿?

完了,这不消说,等会这些银子得全花光喽!

金铃儿不把镇上所有的成衣铺子、布庄、胭脂水粉铺、首饰等铺子走个遍,那就怪了!

记得很多年前,他和盛哥花了七天七夜的时间,猎了一只大老虎,平分卖的钱足够普通人家五年的开销,结果盛哥那份直接被金铃儿一个月败没,给自己买一堆绫罗绸缎,胭脂水粉,给孩子却连一件衣裳都没有买过。

常瑞越想越觉得金铃儿不靠谱,琢磨着找个机会劝劝盛哥,给她钱花可以,但不要把所有的钱给她。

雨下得更大了,酒楼大门口的马路上积水严重,得蹚水过去。

傅盛转身看向金铃儿,“我抱你过去。”

“不用了,”金铃儿撑开了伞,快速一脚踏入积水之中,等会要去好些地方,总不能每回都让傅盛抱吧,那也太……别扭了。

没一会,牛车就停下了。

常瑞看着店铺的招牌,惊讶道:“怎么是米铺?”

傅盛觑了他一眼,“不是米铺,还能是什么铺子?”

“胭脂水粉铺,首饰铺子呗!”常瑞嘴快地说出了心里话,反应过来又连忙捂了嘴。

金铃儿笑着摇了摇头,知道自己以前给人的印象太不好,一时难以扭转,实属正常。

傅盛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旋即撑开伞,伸手扶了金铃儿下来,两人往米铺里走去。

“等等我,”常瑞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

他们到的米铺是青莲镇上最大的米铺,里面有很多不同品种的大米,价钱不同,口感、甚至是形状都不同,米铺除了卖米,也顺便卖一些小麦粉、玉米粉等主粮。

金铃儿和傅盛目标很一致,直接看大米前牌子的价钱,走到了价钱最便宜的大米前,“掌柜的,这个大米有多少斤?”

大米很糙,里面甚至混了很多碎米,并未过筛。

“有个五百斤吧,”米铺掌柜道:“这种米不好吃,没什么人买,我卖完,也不收这种米了。我建议你们买这种米,这种米煮熟口感极好,而且价钱只便宜了一点。听我的推荐保准没错,青莲镇上谁不知我卖米最公道了。”

“我们还是想要这种米,”金铃儿笑了下道:“乡下办流水席嘛,不用吃多好的米,吃得饱就成。”

一旁常瑞满脸问号,办什么流水席?盛哥家有什么喜事吗?就算是办席面,也用不着买五六百斤吧。

“原来是办席面啊,也确实不用什么好米,吃饱就成。”米铺掌柜道。

“掌柜的,我一下给您包圆了,还能便宜些不?”金铃儿试图讲价,这一场天灾人祸持续时间长,等到大家彻底不饿肚子,起码要个四年左右,如今自然是能存多一些粮食就多存一些粮食。

他们现在手上的钱不多,狐裘不打算卖,准备留着过冬穿,到时候雪灾太严寒,会冻死人,没有御寒的衣物哪里成。

今日卖鹿的六两银子,有一半是常瑞的,所以加上之前傅盛给的将近六两银子,统共能支配的不过九两银子。

要撑过这四年,也不是仅仅只买米就够的,还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添置。

像四季的衣裳每人都需要至少两身,油盐酱醋等做菜的辅料,更别说被褥等生活所需之物,且两个娃年纪小长得快,到时候衣裳肯定会不够穿。

既然预先知道这一场灾难,金铃儿要的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活得很好,吃穿住行一应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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