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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队立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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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就谢谢大嫂了。”

“不客气”

一阵窸窸窣窣后,门外安静了下来。

百里策低头去看,门下的空隙也看不到脚了。

但来福的耳朵一直竖着,狗眼聚精会神地盯着院墙。

人还没走。

百里策慢慢起身走进屋里。

“哇,哇......”不一会儿,婴儿的啼哭声传来。

然后是妇人哄孩子的声音,“噢噢,别哭别哭,娘在这里...娘在这里。”

“乖啊,你别哭......”

“哇,哇,哇......”

“你爹马上就回来了,你乖一点......”

热风袭来,一棵李子从枝头“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来福的耳朵耷了下去,像是累着了似的,趴在地上昏昏欲睡。

百里策看看了手里的小玩意,又捏了一下。

“哇......”一声酷似婴儿的啼哭传来。

这是她从口技师父那里买来的。

里面装的是一个小笛子,按压就可发出声音,和尖叫鸡的原理类似。

走到院子里,大公鸡和它后宫也在悠闲的打瞌睡。

百里策捡起掉在地上的李子,一看,坏了。

扔掉,伸手重新摘一个,咬了一口。

已经没那么酸了。

可惜,她等不它变甜了。

这地方不能待了。

......

“孩子?”听完几个手下的汇报,甜水镇地头蛇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想了想,他问,“那院子里有没有晾衣服?”

“有”一个手下回答。

他又接着问,“有孩子的尿布或者衣服吗?”

“......”几个手下表情奇怪,努力回忆。

另一个手下率先回忆起来了,“没有!”

再问,“那两条狗叫了多久?!”

“......”小弟们当场愣住。

地头蛇立马气得拍桌而起,“还不快去!!”

“要是真有孩子,恶狗叫了那么久早就吵醒了!”

“是!”反应过来的手下们赶紧带路。

一行人立马冲出地头蛇的家,向百里策住的地方赶。

“嘭!”等他们满头大汗的赶到时。

百里策人已经不在了。

“啪!”地头蛇一巴掌打在小弟脸上,“废物!”

“到嘴的肥肉都让你给老子弄丢了!”

被打的小弟战战兢兢地爬起来,“那,那...老大,现,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装作不知道呗!”地头蛇一万个庆幸他没有先报上去,不然一定跟那些邀功的人是一个下场。

深吸一口气,他也是个想得开的人,“去!搜搜看,有什么吃的喝的,值钱的东西,全拿走。”

“老大英明!”

说什么也不能空手回去!

等地痞们把茅屋都搬空后,百里策已经带着狗儿子连夜狂奔到了沙城旁边的一个小镇。

名为天方。

从这里出发,到沙城需要七八天。

再从沙城往东北方向走,只需要半个时辰就能到北胡。

而从沙城往西北方向走,翻过三座山,则能直达羯胡。

因此,沙城各族混居,人口流动频繁,一般不是什么极其张扬的长相,或者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都不会引人注意。

是而哪怕天方镇离沙城离得远,也能看见不少不同肤色、不同服饰的人在街上来来往往。

如今又不在战时,对来往人员的盘查自然不会太严格。

百里策起先还担心有人会认出她,哪晓得在镇上逛了一圈之后,才知道是她想多了。

对于这里的居民和商家来说,别说是百里策的牛车上还带着两条狗,她就是把狗背在背上,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毕竟——

“哇!好神奇啊”百里策正坐在街边的饭馆吃饭,就看见有人在大变活人。

羌人老板端上一盆大棒骨头来,“害,这有啥。”

“待会儿,还有挖心表演呢”一个同样牵着狗进店的食客。

百里策拿出两个狗槽,给狗儿子分点大棒骨头和肉汤,“哇,厉害厉害,不过肯定是什么戏法吧。”

“那肯定的”虽然牵的是狼狗,但一点也没打扰到彼此的食客,“哪儿能真的掏心挖肾啊。”

嗯~

百里策蘸了点老板秘制的酱料,终于又感觉到了花钱的快乐,“那这里晚上有这么热闹吗?”

羌人老板见没什么客人了,就坐下来和百里策聊天,“何止是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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