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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袋案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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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在云端上自儿飘荡,可我提的要求呢?”

曲在尘从袖中取出两份纸卷递给从兮:“从姑娘签下这两份契书,你提的要求,我自会帮你完成?”

从兮接过纸卷展开,上面写的是‘曲在尘与从兮虽拜堂礼成,却只作两年有名无实之名义夫妻。自成亲之日起,两年后,从兮自愿离开曲府,双方不得做任何纠缠,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此书一式两份,可作见官凭据。’简单明了,纸张下方都已签了曲在尘的名字,从兮道:“只有纸,没笔啊?”

洛易立即走向书桌,取过一只笔,递给从兮,从兮接过毛笔,毫不犹豫,签写下自己名字,然后拿起一份折叠好,递给兰初道:“兰姐姐,替我保管好了,免得日后有人赖账。”

曲在尘恍若未闻,平静道:“如此,你向曲家提的条件,只剩三件事,寻药,一个月内我会寻齐药材;寻人,简玄今日你已经见到;而你舅舅从透的案子,府衙案卷不准外用,改日我请兄长带你到府衙查看,不过案卷我已经看过。

案卷中记载,案中七人是当年槿州州试前七名,第一田盛、第二从透、第三李本、第四杭霁、第五王子年、第六吕定、第七赵文。聚会是七人商定,一个月聚一次,每人写一篇策论,彼此参阅,互相评议,取长补短,以备京试。

当日聚所是玉津茶楼二楼走廊临街最后一间房,七人特意选此房间,避免喧闹,还吩咐茶楼大伯,不许随便进去打扰他们,走廊上有四位大伯侍立,随时听候客人传唤。四位大伯皆言,他们并未同时离开过走廊,当日未见其他外人进出过七人聚会房间,一切如常。直到戌时,两位大伯看到从透满身鲜血,惶恐惊惧,失魂落魄,跌跌撞撞从房间冲出,疾奔出茶楼。两位大伯不明所以,未有阻拦,忙前去房间查看,才发现房内所有人都昏倒在地,一人胸前一大片血迹,一人胸口插着一把短刀。

茶楼大伯忙跑出去追从透,却已不见从透踪影,随后便去官府报了官。

官府来到案发房间,发现胸前一片血迹之人是赵文,胸口插着一把刀的是田盛,两人已经死去。

昏迷的李本、杭霁、王子年、吕定醒后,皆声称案发那次聚会一如往常,他们事前未发现任何异常,只在聚会中不觉睡了过去,直到官府将他们唤醒。

经查证,房间窗户未有丝毫攀爬瞪踩痕迹,街外白日、晚上皆人流不断,也未有人瞅见异常,可以断定,除聚会七人外,无旁人进出过那间房,杀人者只能是活着的五人之一或五人中的多人。

赵文、田盛是被同一把短刀刺穿心脏而亡,伤口直深,凶器就是田盛胸口的短刀,凶手应该会功夫,并且知道心脏准确的位置。官府查验五人过往,只有从透与做捕快的邻居学过功夫。

凶手先杀的赵文,拔出赵文胸前短刀时,血液定会喷溅而出,凶手就算刻意避开,手臂、手指上也定会溅到血迹。而官府查验李本、杭霁、王子年、吕定全身,并未发现大量血迹,四人手指、手臂也皆无血迹。房间内没有任何清洗血迹之处。只有吕定挨近赵文侧身处。发现几点血迹,而他与赵文距离较近,血迹喷溅到吕定身上也属正常,而茶楼大伯皆见从透逃走时,满身血迹。因此,依血迹论,从透杀人的嫌疑最大。

短刀是一家铁铺一个月前丢失的,而从透常路过那家铁铺。

房内桌上茶水被投了迷药,经官府查验,迷药两刻内发作,李本、杭霁、王子年、吕定四人皆言,他们之前都没察觉有人投药,昏迷前两刻每人都饮了茶水,从透也喝了,不知他为何没有昏倒。而从透常在其家右邻的医药铺帮工,很容易拿到迷药。官府认为从透提前吃了解药才没昏迷。

综合总总,只有从透一人符合凶手特征,而他又潜逃失踪,官府以此断定,从透就是杀人凶手,一直追缉未果。”

从兮放下碗筷,沉思半响道:“其实舅舅若不逃,前面种种是无法确证他是凶手,能确定的,只是凶手是活着的五人之一或多人,不知舅舅当时为何要逃?”

兰初疑惑:“不能确证吗?只有他会武功,只有他一人没昏迷,只有他身上有大片血迹,还有,他很容易拿到凶器短刀和迷药?”

从兮凝眉,缓缓解释:“受害者当时是昏迷的,若凶手提前摸清人体心脏位置,杀人时拼尽全力,不会功夫应也可以做到刀身入体深直,一刀毙命。

或许有解药的是真正的凶手,等其他人都昏迷,真正的凶手穿上我舅舅的衣服,拉长衣袖,手隔着衣料握刀,杀了赵文、田盛,血迹自然喷溅到我舅舅衣服衣袖上。随后,真凶脱下衣服,穿回我舅舅身上。再喂我舅舅喝下解药,让我舅舅提前醒来。而真凶自己躺下装作昏迷,待舅舅醒后,就会见到茶楼大伯看到的情况。

至于短刀和迷药,我舅舅容易拿到,并不证明别人拿不到,更不能作为我舅舅杀人的证物。”

兰初想了一下道:“嗯,真的解释的通,既然如此,那你舅舅为何要逃走,向官府解释清楚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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