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看着赵秀秀越走越远,林希成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要抓不住了。
“别看了,希成,快走吧。”陈立民催促。
林希成这才收回眼神。
陈立民觉得林希成是当局者迷,他就是喜欢上赵秀秀了,可偏偏他自己还不清楚。
忍不住多劝了几句。
“希成,你可得想好,赵秀秀是乡下姑娘,你以后还得回城里的。”陈立民也觉得赵秀秀是个好姑娘,可是他看得清楚,现在大批知青回城,城里哪有那么多空闲的工作,一旦和这里的姑娘结了婚,很可能就要在村里生活一辈子。
林希成觉得他的担心多余了,话,听进了耳朵里,却没有听进心里。
脑子想的是在诊所的时候,赵秀秀说腿上留了疤不好看,以后还怎么穿裙子。
“立民,我有事问你。”
陈立民还以为他听进去自己的话了,“你说。”
“疤痕要怎么去?”林希成的表情坚定,好像鼓足了很大的勇气才问出来。
他对于这些不太了解。
如果不是刚才听清楚了他的话,陈立民还真的以为他下一秒要宣读什么重要誓言。
“你要买祛疤膏?”陈立民惊讶于林希成居然会问出这样的话,最近受伤的人好像只有赵秀秀,这东西不是买给她的还能是买给谁的。
知青里除了白妙,还有不少女知青都对林希成有好感。可是他对哪个都是客客气气,保持着疏远的距离。
唯独遇到赵秀秀的事情,他总是有些失控。
不过林希成可能不同吧,虽然没有过多的透露,但是也能看处理他家条件很好,应该不会和陈立民有同样的担忧。
林希成点了点头。她喜欢穿裙子,腿上是不能留疤的。
想起那天抱着她的时候,他的身子软软的,她就像是一只炸了毛的小猫咪,没想到小猫咪也有爱美的心思。
陈立民想了想,这事他还真知道。 “我记得好像有种玉肤膏,可以去疤,不过这里应该买不到,你得托人从省城带来。”
陈立民家里有个妹妹,小时候不小心被烫伤,用的就是这种药膏。
林希成默默记在心里,准备回去写信回家让家里给捎来。
“你真喜欢赵秀秀?”陈立民不死心,又问了一遍。
林希成没回答,他还不清楚。
从小到大他没喜欢过女孩儿,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只是不讨厌赵秀秀罢了,只是因为那个梦,所以对赵秀秀产生了好奇心。只是见义勇为带她去诊所,只是帮她解决个麻烦罢了。
林希成晚上下工之后就匆忙写了封信,信里报了平安说自己一切都好,就是希望家里能帮忙给寄来一瓶玉肤膏,也没提东西是要给谁用的。
赵秀秀刚能下地没几天,宋姨又来了一趟。
这次把上次的钱都结清了,还带了几匹布来。
“妹啊,我这次来可不白来,我给你带生意来了。”宋姨小声的说。
“前几天我儿子结婚,来家里的亲戚都看见儿媳身上的衣服,都说好看也想要,这不我又来找你了。”宋姨笑的有些谄媚,赵秀秀做的衣服让她在亲戚面前挣足了面子,辛苦了一辈子,终于把儿子养大成人,娶了漂亮媳妇,也算是扬眉吐气了。
“宋姨,上次给的价是看你面子,这次你要做六套,价格我肯定要涨一涨了,而且我这腿刚好,做的没那么快。”赵秀秀知道宋姨能算计,自己肯定被她吃了回扣,这次做衣服价格上自然是要高一点。
宋姨看赵秀秀的脸色,心下盘算了一下,“成,妹子,按你说得来,不过我说,你这家里还是得买个缝纫机,不然太慢了,以后又更多生意我也好介绍给你。”
赵秀秀也在愁这事,钱凑一凑就有了,可是这工业票属实不好搞,还真得找点门路才能弄到。
送走宋姨没一会儿。
听着外面刘春华和一个人有说有笑的往家里来了,赵秀秀跑出去看,刘春华正领着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子走进门。
跟着刘春华进门那人高高的个子,小麦色的皮肤,一笑漏出洁白的两行牙齿。
“秀秀,出来见人。”刘春华从来没这么开心过,对于刘青松她很是满意。
赵秀秀大大方方的从屋里走出来,也猜出了眼前的人应该就是刘青松,这次玉英婶子没跟着来。
刘青松自己一个人来有些手足无措,腼腆地笑了笑,看了一眼赵秀秀之后就匆忙低下了头,他没想到赵秀秀长得这么水灵,他们村里的也有很多漂亮姑娘,可是像赵秀秀的这么灵动的没有。
她留着和旁人不一样的发型,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
怪不得娘说给自己说了一门好亲事,要自己好好表现,一定把握住。
刘春华把赵秀秀拉过来坐下,“这是你青松,听说你受伤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