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那就送过来吧
思绪后,安歌笑着说道:“鄂伦春人在元朝的时候其实是被称为‘林木中的百姓’或者是‘北山野人’的,分部在整个辽阳行省。” “到了明朝的时候,人们有称呼他们为‘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也就是‘使鹿部’,主要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龙江省以北。” “等到了满清时期,又称呼他们是‘树中人’。” “其实鄂伦春直译的话,其实是‘使用驯鹿的人们’。” “不过,它们饲养的驯鹿在数百年前,出现了一些大的问题。” “大概就是世世代代都是近亲的关系,这些驯鹿出现了大量的基因病,几乎已经到了快要灭绝的地步。” “可是人类总是要生存的,他们打猎的时候没有了驯鹿这个坐骑,就只能开始培育马匹。” “他们收集到了多种本地马,以及蒙古马进行杂交。” “最终,培育出了一种非常适合这里环境的马儿。” “鄂伦春猎马,就是他们培育了数百年的成果!” “可以说,绝对是最适合这边山林的马匹........当然,理所当然的,我觉得他们部族的人,也就是最了解鄂伦春猎马的人。” “不过即便是这样,我肯定也依旧会维持之前的计划,依旧还是会招聘一些拥有丰富知识储备的驯马师过来,传统的不一定都是最好的,传统经验和现代经验结合,或许,才能碰撞出最合适的路子来。” “我这一百匹鄂伦春猎马可是相当重要的,不能有一点闪失。” 听着安歌的解释,直播间的观众们总算是明白过来,原来,二者之间还有这样的联系。 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的确,让鄂伦春人过来是不错的选择。 只是,当今这个时代,他们部族的人已经不能打猎很长时间了。 真的还掌握有那样的技术吗? 不少人对此感到好奇。 也就只有之前说自己想要应聘农场驯马师角色的那几个人,此刻是一脸的兴奋,自己还有机会。 那就好! 放眼全国,真的没有几个地方的马场能有安歌那边那般强悍。 更没有几个地方,能搞到牛逼的地方马。 最重要的是,安歌有钱。 想来,未来其他类型的马的数量也不会少。 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地方。 看着观众们的疑惑,安歌笑着说道:“他们部族的人虽然这些年不让打猎了,但是很多人可是从小打猎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再说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了,明天看看情况,合适了就留下,不合适也没有什么影响,不是吗?” “要是你是野马,我可就没那么多烦恼了,不过,等有了人给你们装马蹄铁,就没有问题了。” 家马与野马相比,很容易缺乏一种叫做β-胡萝卜素的东西。 这就导致同样的磨损情况下,家马的蹄子比野马的恢复得慢。 再加上,家马全部都不会自己修蹄子,这就导致了,不用蹄铁肯定不行的尴尬局面。 说话间,安歌控制着小白龙,向着农场门口走去。 口中还喃喃着:“小白龙啊小白龙,如果他们本事真的不错的话,明天就给你穿鞋子了,到时候啊,你跑起来的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