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
是潘星雨、潘星雨、潘星雨……
——和很多女生一样,她喜欢圆圆的亮晶晶的东西,喜欢买珠子、穿珠子、戴珠子。和很多女生不一样,她不温顺也不乖巧、经常说半截话、谁也猜不到她的心思。我常常想潘星雨、潘星雨、潘星雨……
她想起那天在海鲜餐厅里的约定,为了提高写作效率,凡是遇到把握不了的情感细节,或者不熟悉的软件知识,就用对方的姓名暂替,回头再来填充。
“城哥,你也不能把我的名字当作省略号来用呀。”她一面脸红,一面将那些“潘星雨”一个一个地删去,填上自己认为合适的内容。
修改完毕,星雨要求全文朗诵。
开始的时候,蓟千城很害羞,在沙发上扭捏地说:“就不能是你一个人朗诵吗?让我念这些,多难为情啊。”
“咱们用的是第一人称,第一人称最重要的就是口语化,只有通过朗诵才会知道哪些词哪些句子拗口嘛。”星雨推了推他,“我普通话那么不标准都敢念,你怎么反而不敢了?”
“我怎么觉得我写得有点儿肉麻兮兮的?”
“那更要多念。念多了肌肉就习惯了,就不会肉麻了。”
“……”
她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时光。
他一点也不霸道,在坦率承认自己不擅长写情感类小说,但很愿意探索这方面的技巧之后,基本上是跟着她的思路走,以她的意见为主。她发现自己思如泉涌,像一只开心的鹦鹉在他面前侃侃而谈。哥嫂、父母、椰子乃至整个石淙都从脑海里消失了,没有折磨,不再痛苦——哪怕是短暂的一天,也足以令她欣喜满足。
夜幕降临时,星雨看了看表。
没等她看清楚,他一把捂住表盘,将手机递到她面前:“预收已经涨到五千了。”
“牛逼。”
“不想庆祝一下?”
“怎么庆祝?”
他没说话,冲着她嘿嘿傻笑。
“做好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