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
,从学校到市区,不知道补了多少课,赚来的第一笔钱全投在了礼物上。
那会儿我连礼盒都没拆,看到上面的LOGO,下意识就兴奋,我满心欢喜地拆礼盒,却没想到庄宇送我的从来不是那条我反复经过橱窗只为了多看一眼的洛可可小熊。
我低头,语气很轻:“庄宇,不喜欢的人不是我。”
十八岁时,庄宇送给我一条更加昂贵的钻石,是精致简单的雏菊。那时,我以为是他不够明白。
二十六岁,庄宇看见我穿上温柔优雅的鱼尾婚纱,眼中的爱意更浓。现在,我才发现不够明白的人一直是我。
我以为庄宇会同我一样,我以为我们相伴已久,对彼此的情绪都有体谅,我期待庄宇会用我的方式来爱我,我以为他会发觉我偶尔的不适,可其实并没有,其实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是我忘了,从前往后,庄宇喜欢上的正是我的不适。
庄宇的沉默让我终于意识到他爱的不是我。
他爱的是小椿,是那个皮肤够白,成绩够好,笑起来有弯弯的月牙的小椿,他爱她的懂事,也爱她的细心,他爱她听话,不会任性的玩闹,他爱她温柔,爱她优雅,爱她一身洁白的鱼尾婚纱,是他可以预见的全部未来。
庄宇爱小椿,却唯独不爱林椿。
我知道,是我指望他爱我,是我做出的选择,是我太爱他,以至于迷失了自己,这一切的一切,我不该也不能怪庄宇,但是我还是感受到了悲惨的感觉,那种不可言说的感觉,是每每看到庄宇,与他接触,我能清楚地感受到我这个人的悲惨,这份爱情的悲惨。
“庄宇。”我冲他笑笑,眼角的泪意早已干涸,“庄宇,我爱你,还爱你。”
我无法否认我对庄宇的爱意,从十六岁喜欢到二十六岁,这漫长的十年,我一心一意毫无保留地爱着眼前这个人。
我爱他温柔,爱他澄静,爱他考虑周全,有不同于同龄人的成熟,他明白清楚自己的目标,并为之而努力。
我爱他,就算我一直知道我跟他不是最适配的情侣,也可以不放在心上。
咖啡店里能看到窗外的雪,一片片雪块砸在透明的玻璃上,庄宇不言语,他看着我,睫毛都不忍再颤一次。
我知道他感受到了真正的离别,也知道雪落不到我们肩头。
我知道我还爱他,也知道我们终究没办法白头。
终于,我摘下脖子上温柔素雅的雏菊项链,交还给他手中。
“但是那些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