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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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会怀念的生物。
追忆过去最不费力气,也最容易让人满足。
特别是夜深人静,独自一人时,大脑便一发不可收拾,任凭那名为“记忆”的黑暗潮水,吞没意识。
关于青春的东西,被我深挖出来,在舌尖细细品味。平平无奇的人生,像幻灯片一样,在脑海里一一闪过。
当然了,我喜欢你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当时,全校有一半的女生都在暗恋你。
我们会在你拿着篮球从窗边走,偷偷地望一眼你的背影,在心里低呼,“天哪,是成书离。”
因为我和你是邻居的关系,那些女孩儿竟然要我帮她们递情书。
我不答应,她们就偷偷地塞。
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要想递情书直接给你不就行了吗?何必要从我这里多此一举得转一圈。
后来一想,喜欢你好像是一股浪潮,跟追星一样的浪潮。她们才不在乎你能不能看到情书,会不会和她们谈恋爱,她们在乎的是能不能追赶上那股浪潮,谁也不想贴上一个不合群的标签。
你很幸运成为了她们的政治正确。
写情书成本又不高,糙一点,一张草稿纸就能成就一封情书,精致一点就去校外文具店精心挑选,粉色草莓信纸和信封,是她们最爱。至于内容,网上搜索和自己构思都行。加上情书是我递的,十分合理的避免了被你当面拒绝的尴尬场面。
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递情书的人,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含蓄一点的,趁我不在,偷偷塞在我的课桌和书包里。大胆的,跟个欠她钱的大爷似的,把情书往课桌上一扔,“记得拿给成书离。”
我当即一个白眼飞上天,她有这个能耐,咋不亲自递给你。说到底,还不是怕被你当众拒绝以后,被人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当然那些情书我照例都扔掉了。
我在书包里放了一个塑料袋,等攒够一波,系个蝴蝶结,放学的时候路过垃圾桶,连刹车都不捏,随手一扔,干净又潇洒。
这样的事,我干过好几次,终于还是等来了东窗事发的那一天。
写过情书的人,全都来讨伐我。
她们骂了很多特别难听的话。要是有一台摄影机什么的记录下来,我能仔细研究一番,定能成为个中好手,免得现在受委屈了,想要骂人都找不到合适的词语,瞪着眼睛着急到哭。
她们骂我不知好歹,骂我假清高,骂我不就是会画画吗?戴个黑框眼镜装什么纯?还骂我是个贱女人,就是我破坏了她们的平衡和平等。
我说,那我又有什么义务帮她们递情书呢?我凭什么要遵守她们的平衡和平等。再说了我们之间本来就不平等,我现在回家就能和你一起写作业,运气好还能吃上你做的饭,她们能吗?
她们说,我不过是住的和你近一点吗?凭什么就比他们高贵呢?
可是她们不知道,世上很多事情就是不公平的。
缘分这东西要是都讲凭什么,那就没有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让后人哭了。
因为这事儿我被她们给孤立了,确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儿,这众矢之的也是我自找的不是。况且他们跟我的关系本来也不好,要不是你,想她们也不会搭理我。
她们理不理我又有什么关系。我有你,有杜月铭,周郁郁,还有白鸽。
我还不至于是孤单一人。
但白鸽最近恋爱了,是他们那一届的一个学长,长得高高大大的,特别喜欢打篮球,不过和你比差远了。
他和白鸽相遇在图书馆,在一排又一排的书架里,他们俩偏偏选中了同一本,指尖触碰的时候,跟触电一样。她抬头刚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侧脸。
他们的故事跟三流小说的故事情节似的。白鸽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那个人,她说,她可以为那个人付出一切。
我不知道她所说的一切包不包括她的身体。我只告诉她,永远也不要为了男人做傻事。
她摇摇头说,你还小,你不懂。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这世俗的一切,都会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她这句话,说的好像这世界上就只有他一个人谈过恋爱一样。
这些道理谁不懂呢?自从我遇见你的那天开始,这世上所有的星星都好像在一瞬间失去了光芒。只有你,在我的天空里闪闪发亮,熠熠生辉。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迷恋你。或许是遇见你那天,平静无风,你穿着一件白衬衣站在我家门口那道爬满爬山虎的红色砖墙前,手里举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我从先生那里上完课回家,从你身边匆匆跑过,恰巧一个回眸,我便落进了你的眼里。
一双深沉如大海的眼睛。
遇见你之前,我是不会相信一见钟情这类专骗纯情小姑娘的鬼话。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