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何我丝毫不知,我那时实在太小了,是什么也记不住的年纪。不过村中确实有老人曾说过我们那村子附近有一座仙山,但是凡人看不见,也无缘进去,大家便也没有当真过。”
说着,百里抬手看着自己细嫩的皮肤,少年将军即使常年握枪手心也不曾磨出茧子,跟祁司辰那双布满老茧的手简直是天壤之别。百里垂下眼睫,心里有些酸涩的道:“确实,我因为这副阴柔的模样曾经没少被欺压,别人拿我当女郎调戏羞辱,即使拿簪子划花了我的脸也能不出半月便好全,便又有人称说我是妖怪。大家都惧我,离我远远的,以至于后来我发现有人马来了村子这里四处出声去提醒,也完全没有人信我。我便痛恨起自己这副皮囊来,觉得是这副皮囊害了全村子的人。我曾一度想毁掉它,好让我看起来哪怕可怖骇人也不要如此阴柔,可惜我的伤总好的比别人快,就连疤也留不下一个。”
“后来我被父亲收养,又遇到了烟姐儿,姐儿不嫌弃我生的不够男儿,还夸赞我的样貌如仙童一般出尘脱俗,因为有姐儿,我才能成为现在的我。你的情况我不知,你来这人间我也管不着你到底是为何事,但我看得出来你跟姐儿彼此倾慕。姐儿只是个柔弱的凡人女郎,若你不是真心交付,就莫要沾惹她,否则我就算拼上性命,也断不会放过你!”
“待我查验清楚若你所说当真,我也无意要你交还什么身份,我只当你今夜是讲了一个离奇些的故事。我这些年所遭受的伤,可不是简简单单用荣华富贵便可以盖过去的,我被父亲养大,被姐儿所救,南国就是我的家,我再不想丢了这个家,我要守护好它。你若真觉得亏欠,便替我保护好姐儿吧!”
“天下之大,虽世人难容我,但我所爱之人的所在之处,便是我的身和魂安息之地。”
百里说得坚毅,他杏眸中闪着光,跟柔美秀丽的面庞形成了鲜明的差异。祁司辰有几分宽慰,有这样的友人陪在泰烟过去的岁月里,真好!这样日后自己暂时无法去到她身边的这些日子,便能放心了。
祁司辰将万华丹被指配的庵宇地点给了百里,那之后便离开了百里的榻处。
百里隐瞒了关于自己给祁司辰讲述曾经因为样貌而遭受欺凌的事,也刻意掐去了最后自己警告祁司辰不要伤害姐儿的那段话,他将余下的拢起来讲给泰烟听。泰烟听完有些气恼地训他:“你这人怎的如此随性,你这才接手了白翼军多久,你就要因为私事丢下他们走,你配当这个将军吗?”
雪一般好看的少年郎低下头,歉意的笑着道:“我晓得,我已经跟父亲和陛下请辞了。军队这边还有父亲和落衡大哥在,姐儿无需操这份心。我本就不喜爱杀戮,姐儿你是知道我的,落衡大哥一身英雄气血,确实比我更适合带队,这一点我是考虑过了才下的决定。至于我去的缘由,我只说了要去找娘亲,父亲便没有多问,只嘱咐我把枪带上,诸事小心。”
“……”
那一夜泰烟再没有多问,她不想主动揭起百里的伤疤,只等着这个弟弟自己敞开心门说与她听。百里却只是用一双琉璃似的眸子专注的看着她,他很想伸出手去捧住姐儿的脸再偷一口她颊上的芳泽,但是想到她跟祁司辰彼此倾慕,便缩回手去再没了动作,毕竟自己拿什么跟一个美艳而强大的妖怪比呢?祁司辰化成妖怪的模样,当真是叫他一个男儿都看得差些就要动容。那一夜他只是痴痴地看着她,直到唠家常唠得她甜甜的睡去,他如夫君一般细腻的替她揶好被子,整理好她第二日要穿的衣裳和鞋子,才静静的走出帐子,直到最后都没能将心里最想要偷的那口芳泽摘挟下来。
少年出了泰烟的寝帐后便直接策马离开了营地,他头冠星河,走的不声不响。帐子内泰烟睁开了眼睛,这个只跟自己最亲的弟弟啊!分明脆弱,却永远是这般神秘寡言到叫人琢磨不透。就似晶莹的琉璃,虽漂亮,但外头的人却永远看不清里面的流波。
马背上少年回忆着初时村子里被烧得一片狼藉,他拖着孱弱的身体艰难的爬出村外,直到遇见了带队驻扎在附近的百亩庚。百亩庚顺着他身后留下的血迹追回村子里,发现整个村子已经被自己一支不听话的部下偷偷扫劫成了火墟,而这名少年是在饿了许多天的情况下,生生爬出百里地找到自己的。
那日百亩庚当着孩子和全军的面揪出自己手底下的那队士兵,他握着他稚嫩的手一个个的将之头颅斩落。他心有所愧,当场宣布收这个孩子为义子,并给孩子取名百里。
洪河沿途,不日后清水止安排完洪河一带的后续事宜,便在嬴昊接连数封信件的狂催烂炸下提前带着泰烟回京了,尉迟落衡自然就和百亩庚一道留在了边区治理军队。嬴昊因为清水止私自放泰烟去敌国的事大发雷霆,待他刚回京便一道圣旨将人直接禁足在了清音塔上,往后泰烟再想见自己的师傅,便只能亲自去清音寺爬那高高的白塔了。
北国边陲的那个小镇中,泰烟曾经爬过的雪山底下有一座尼姑庵,万华丹就被祁濛随意的扔在了这里。她整日郁郁寡欢,抱着陈贯生的枯骨疯言疯语,庵中的姑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