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二
署都指挥·佥事 龚顺福建·都司·掌印。
○乙丑升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张子麟为河南·布政司·右·布政使。
○郑王之母妃胡氏卒,乞祭葬。又言:“故父僖王 见滋 之基为山水所毁,欲迁而合焉。”礼部言:“迁葬之役,出本府自营,有司无与。宜移文勘实而行,胡氏祭葬如例。”从之。
○命:“以重枷枷号尚宝司·卿崔璇、湖广·副使姚祥于长安左右门外,工部·郎中张玮于张家湾。”璇奉使册封,祥赴官,玮巡河,皆违例乘轿。璇又纵其奴所过需索,祥无关文冒乘传,为东厂侦事者所发。下镇抚司拷讯狱,具请付法司拟罪。内批:“令枷两月满日奏之。”前此奉使远行者多乘轿,从者亦得乘驿马,因袭之毙久矣。刘瑾专政,欲厉法禁以立威,璇等遂以违例得罪。
○是日,大风坏奉天门右吻朝。
○晓刻,月犯房宿南第二星。
○广西郁林州及北流慱白陆川县地震,有声如雷。
○梧州府浔州卫并地震有声,摇动军民房屋。
○丙寅故·衍圣公孔弘泰之妻夫人孙氏卒,子翰林院·五经·博士闻诗奏乞祭葬,许之。
○增太监马永成、魏彬、寗瑾、谷大用军伴各百人,坐营官徐光祚、坐司官刘佶等各三十人,总兵各五十人。
○命哈密卫·都指挥·佥事 马哈木子歪剌袭父原职。
○丁卯改南京·吏部·尚书 李杰为礼部·尚书,升工部·右·侍郎吴洪为本部·左·侍郎,总督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张泰为工部·右·侍郎。
○给故·协守·松潘·右·参将熊冈子杰彩叚银两,即位之赏冈与焉,未给而卒。至是杰以为请,畀之。
○戊辰豊城侯李玺卒。玺,祖彬以靖难功封侯,玺袭父爵。初,命管五军围子手侍卫。弘治壬子,掌府军前卫事。戊午,坐扬威营管操。已未,领官军下场牧马。又二年,兵部举谋勇,充将官领兵听征。又二年,命总管三千营军马,掌前军都督府事。续命,掌中军都督府事。至是卒,赐祭葬如例。
○己巳大学士李东阳等言:“近,崔璇等三人各因公差赴任,在途犯法,荷蒙钦断,俱用大枷于两长安门等处,枷号一两月。天威所施,中外悚惧。臣等仰窥圣意,盖悯念地方人民之不胜劳役也。但各人所犯,自有本等罪名。若枷号,乃至重之典,死生系焉。由儒生而入官者,岂能忍死至一两月之久。臣等每见皇上当处决重囚之际,哀矜详审,往往从好生之心,真与天地相似。今此三人以侍从部署,亦曾颇效微劳。一日不谨,致罹重法,命在旦夕,实可矜怜。况今枷号已经数日,足示惩戒。伏望少霁威严,特加贷,或送法司依律问拟,则轻重适中,恩威并著。既已见爱民之仁,亦不失待士之体,使天下之之人称,颂圣德永永无穷。斯文幸甚,群臣幸甚。臣等备员辅导,职赞钧衡,非敢回护文官,实欲阐扬圣德。区区犬马之诚,不能自己,故敢昧死上陈,伏惟圣明鉴察。”
○给故·泰宁侯陈璇子儒餋赡米月十石。时儒方十岁,援例乞陈,与之。
○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屠勋 为刑部·尚书,巡抚宁夏·右佥·都御史刘宪为南京·刑部·右·侍郎。
○升工部·郎中臧麟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
○太监李荣传旨:“令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车霆致仕。”
○命:“永州卫·带俸·都指挥·佥事 吴坤守备永道地方。”
○户部·主事 张文锦 往顺天府召□纳草,众□拥门争入,有蹂践死者,为校尉所发。下镇抚司考问,坐文锦 不能预为处置,令禠职为民。
○秦府·永兴王 诚澜 薨。王,昭僖王长子也,母妃尹氏,正统十年七月初九日生。天顺元年十月封长子,弘治四年九月袭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荣惠”。
○庚午太监李荣传旨:“南京·御史潘镗阿附王岳免逮问禠其职,令原藉为民。”时刘瑾欲全窃大柄,乃构杂艺上前,俟其玩弄,则多取各司章奏,请省决。上每曰:“吾用尔何为,而乃一一以烦朕耶?宜亟去。”自数次后,瑾不复奏,事无大小,惟意裁定,凡百诏旨,上多未常知之。
○监察·御史王济奉命往直隶河南、山东印记孳生马驹,还奏:“诸处驹数不能十二且皆羸小,堪起俵备用者百无二三,种马之额亦多亏损,其弊由责驹太频。若四年二驹,印记之后,复令领餋,则并种马为三匹矣,甚者积至四匹、五匹。饲秣之费,岁用不赀。虽有餋马地亩,所得无几,加以官府点视,刑责科罚,甚为民害。故民间苦于有驹宁听种马羸饿而死,无驹甘以亏欠偿银;有驹亦任其倒死,甘以倒死偿银,其不至倒死之驹,又皆羸小。所司官迫令陪买备数,名曰‘挠头驹’,必至变卖,则又将以变卖偿银。盖所纳之银止于二两或三两,视餋驹之费,利害悬绝,故责驹之法不变,而亏欠倒死变卖之例复行,则孳生既无实用。数年之后,种马亦必尽废而后已。况太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