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五
衣卫、镇抚司传升乞升,并营缮所、文思院、□作局等衙门所副大使、副使冠带匠官,文华、仁智二殿御用监办事官员、监生、儒士,并裁革之。又僧道录司,号称国师真人、法王佛子者,出入禁闼,供馈之盛,拟于王侯,尤为奸蠹。惟大奋乾刚,速赐裁降,勿令溷渎左右。其他校尉军匠冗食者,又不可以数计。请令所司查革。”得旨:“文华殿办事监生孙瑭、王钫、张龄发为民。序班王聪、姚珑调外任,其他不问。”是时冗员数千,退者才五人而已。
○四川·巡按御史王纶言:“贼 麻六、方四等复炽,由领兵者狃于小胜,急于班师,以致遗祸未已。佥事 郝绾、马昊,参议陶照,都指挥徐勇等副使,范镛等知府,曹恕及都御史林俊、高崇熙、尚书、洪钟俱宜罪。”兵部议覆,诏:“停 绾等俸,以敕切责。钟、崇熙、俊 已致仕,已之。”
○传旨以内官监太监张雄提督东厂官校办事。
○乙卯赐哈密·忠顺王 速坛拜牙即、毋脱脱速坛衣帽等物,从其请也。
○丙辰清明节。遣驸马都尉蔡震、马诚、崔元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杨淳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贼 方四复犯贵州、婺川等处,都指挥洛忠等坐降一级,魏纪等降二级,镇守太监孙叙、总兵官李旻、都御史魏英,俱宥之。
○丁巳监察·御史张琏劾奏:“大学士梁储纵子次摅非法,致人于死。父子死而为求散官,孙幼而辄丐恩命等事。乞罢储,仍置次摅于法。”上曰:“辅臣子孙录荫,乃先朝恩例,次摅事情,令镇巡等官核实以闻。”
○司礼监·太监张永传旨谕兵官:“各处盗贼为患,京边官军斩获功次,因查勘未报,尚未升赏,无以激劝人心。其速令纪功科道官在监督提督军前纪验,凡奏捷即以纪功文册随同进缴,以凭升赏,不许迟缓。”
○大学士梁储乞休,上曰:“卿学行端谨,誉望素隆,朝夕佐理,多效勤劳,宜勉副委托,不允休致。”
○山西大原府地震。
○戊午提督·都御史陆完等请发官军六千人,分驻济宁、榖亭、安山、安平、东昌、沛县,防护粮运。兵部议:“以军分为六,每部仅千人,恐不足御寇,而宿迁泊头青县亦盗所出没,俱宜设备,但沿河卫所别无官军可调,计各处运船凡一万二千余艘,艘取一人则得万有二千之数,宜令各运把总官领之分布防送。庶几官军既免别调,而运船亦获安行矣。”乃命总兵官顾仕隆、参将梁玺、都御史张缙、陈天祥、刘恺如原拟地方,分督之。
○录延绥盐池梁等处功,升赏官舍旗军人等七十二人有差。都督同知时源升一级,太监王兢、都督侯勋、都御史黄珂各赏银二十两。
○录故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彭华孙 师丙 为中书舍人。
○己未山东峄县火如斗,自空而陨,大风随起,焚毁官民廨舍千二百余间,及粮畜甚众。火逸城外,又焚民居及于丘木。
○命羽林前卫·指挥福英以都指挥体统行事,统领新募义勇千八百人,听征调。从都御史甯杲请也。
○赐故西天佛子舍剌星吉祭葬。
○贼陷砀山萧、睢宁等县。知县李金、孟琎、苏霄不能御,睢宁主簿金声、丘绅,义士朱用之 奋勇迎战,死于贼。事闻,命逮金等治罪,赠声、绅本县知县,荫其子为国子生,用之子升级世袭。
○庚申升监察御史俞缁 为福建·按察司·佥事。
○贼陷梁山县。主簿时植死之,其妻贾氏惧辱,即自经。贼复执其二女,将犯之,誓死不从,贼缚之树焚而死。事闻,赠植知县,表其妻及二女曰:“贞烈”,仍荫其子为国子生。
○山东成山卫秦皇庙火,屋宇悉毁,像设如故,钟鼓自鸣。
○六科给事中李铎等言:“近者,御史张琏劾大学士梁储纵子杀人,及 储以疾辞,降旨慰留。其何以平天下之政,而服天下之心乎?”十三道御史许凤等亦以为言,诏:“以储辅导重臣,已慰留之,次摅事待镇巡官核报处置。”
○辛酉大学士梁储复上乞休,并辞孙 宸中书舍人之命。上曰:“卿春宫旧臣,文学才行,众论所推,方切委任。况今多事之际,正当共图治理,宜安心供职。梁宸恩荫,已有旨矣,不允辞。”
○壬戌监察·御史徐文华言:“近刘瑾弄权,大学士焦芳附之,更张科制。正德三年,廷试毕,工部立石题名。命芳为记,反以更张,定制谓为百年未行之令典。臣厕名其间,实深耻之。伏望将芳所撰记文并其石磨灭,偃仆别命儒臣记之。”诏:“记文已刻,其置之。”
○复补荫故太子·少保·工部·尚书 贾俊、孙超为国子生。
○录狭西镇靖堡榆山等处功,升赏官舍旗军七十九人有差。
○癸亥韩府·镇国将军徵銮有孝行,王以闻,赐敕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