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六
○流贼之攻颍上也,指挥同知梁文死之,提督军务·都御史彭泽请加恤典,且劾指挥·同知李昂、指挥佥事指挥·佥事 沈镗临阵先退之罪。诏:“赠文指挥使,其子袭升一级,昂等坐斩。”
○戊子古北口等处官军乏粮,准于户部折粮银内借支一万五千两给之。
○升太常寺·寺丞韩荆为本寺少卿。
○荫故太子太保礼部·尚书 周经孙 元祐于中书舍人,习字出身。
○以灾伤免顺天府霸州固安等七州县粮草有差。
○命兵部·右侍郎石玠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提督辽东军务。时海西贼首老鼠乃留等及都督加哈义竹孔革等屡犯边,阻各夷朝贡,而泰宁福余等卫与满蛮的相侵朵颜等卫,久不通市,守臣以闻。廷议谓:“建州三卫初非犯,顺其为边寇者惟海西老鼠耳,若遽用兵,适激其变。莫若先怀柔,徐议征讨。”乃命玠往抚谕,镇巡等官并诸路将官俱听节制,都指挥以下不用命者俱以军法从事。
○己丑升广西平乐府·知府官曰□永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湖广布政司·右参议张继为湖广按察司副使。
○免山东莱阳县户口食盐并税粮有差。
○户部以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各镇军储不给,请开中两淮、长芦、河东、山东、福建、两浙运司及四川盐课司盐课二百二十五万二千五百余引,以备支用。其路远米贵处所,无人报中本色者,收价转发各城堡召商籴买,或折放听军士自买。从之。
○自丙戌至是日,酉刻金星皆昼见于申。是夜,月犯土星。
○庚寅以虏入寇,遣户部·郎中王承裕为太仆寺·少卿。
○辛卯赏四川松潘贼乱斩获番贼有功官军周凤等四十二人钞锭布绢有差。
○升凤翔府·知府 李梦龙 为狭西按察司副使。
○以旱灾免狭西安延安等府所属州县并西安左等卫所粮草有差。
○壬辰辽东长宁堡火。诏以兹地累奏火灾,其遣人核实以闻。
○命湖广·副緫兵李瑾率常德九溪等卫官军二千赴江西杀贼。初,议遣京军以不习险阻且边急,乃改命瑾。
○罢狭西布政司·左布政使田彭。以都御史张泰劾其年老废事,故也。
○癸巳升户部·郎中夏从寿为湖广布司右参议。
○转四川·右布政使曹祥为狭西左布政使。
○命南京·协同·守备·西宁侯宋恺奉孝陵岁祀。先是,驸马·都尉杨伟奉祀病卒,故以恺代之。
○命:“户部·右侍郎丛兰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视西路,自居庸关至龙泉右。佥都御史陈王 巡视东路,自山海关至古北口。凡军马边墙墩台,俱听便宜置。”以大同三路有警故也。
○甲午升工部·郎中谢忠为湖广·布政司·右参议。
○乙未户部言:“紫荆倒马等处各缺粮草,请于易州唐县收贮折粮银,内量支三万四千余两以备不虞。”从之。
○免直隶宁山卫并山西太原左等卫屯粮二千九百余石,以被贼残害故也。
○以旱灾免直隶凤阳等府徐州等州县寿州等卫所粮草有差。
○夜,月犯牛宿中星。
○丙申升四川·布政司·右参政胡宗道为布政使。
○录狼山平贼功。升赏京边官舍旗军人等二千六百八十五人,及阵亡石头港巡检温聦等三百九十二人有差。督哨都指挥·佥事 张椿、傅镗、孙文,以山东功既升职,仍赐银币。
○丁酉降署都指挥·佥事 江淮二级,以守备西宁失事故也。
○江西·右参政董朴、参议居达、佥事 张昊 及指挥胡玉、刘勋、徐麟,俱以督兵为贼所败,下镇巡官逮问。至是,以狱上,且劾参将赵钺及太监王嵩、都御史王哲罪。都察院覆议谓:“朴后有擒斩功,旻身被重可悯,达已闲住,钺等皆去任。”诏:“朴、旻各降一级,玉、孙麒二级,钺等既去任,已之。”
○戊戌江西·参议徐蕃、分巡·佥事 高宾、建昌府·知府 安奎、瑞州府·知府 邝璠以贼破县治停俸,令戴罪自效。至是贼平,蕃、宾、璠俱赎罪还职,奎降一级别用。
○是日,风霾四塞至酉乃息。
○己亥赐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廷和妻一品夫人喻氏祭二坛,工部营葬,兵部给驿归,其丧有司具斋粮麻布并如例。
○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何珊 为四川布政司右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