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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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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幼子。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威尔曼才是弟弟,菲尔曼反而是哥哥。

威尔曼小时候的状态确实要更像个害羞胆怯的弟弟。

菲尔曼确诊阿斯伯格是因为生性冷漠,残忍偏执,撕裂蝴蝶翅膀这种事他真的干过。他幼时好奇蝴蝶骨,想知道真正的蝴蝶有没有骨架,就在自家花园里撕开无数蝴蝶的翅膀,只为找到那不存在的骨架。

结局可想而知。

那个春天他杀掉了所有蝴蝶,并将所有蝴蝶的尸体深深掩埋。蝴蝶坟墓就屹立在花园角落,每逢春天来临,坟墓周围都开满鲜花,可是不再有蝴蝶愿意落下。

菲尔曼的蝴蝶骨xp就是这样来的。

确证自闭的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无法社交。菲尔曼不是不会社交,他只是觉得周围需要他社交的对象都是一群迟钝的笨蛋。

威尔曼确诊阿斯伯格却是因为真正的社交困难。小时候的他性格脆弱,爱哭鼻子,体质敏感,每天氯雷他定当饭吃,娇贵得像是豌豆公主,还特别喜欢收藏洋娃娃。

他不想做哥哥,他小时候喜欢小王子,最想当长不大的彼得潘,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妈妈遗忘在窗户外面的彼得潘。他对待洋娃娃就像小王子对待星球上仅此一朵的红玫瑰。

所有人都要他做哥哥,后来他确实变成了所有人眼里的靠谱哥哥,然而真正叫他哥哥的菲尔曼从来不把他当哥哥。菲尔曼始终觉得,威尔曼还是小时候那个害怕打雷下雨,要跟他挤在同一个被窝才敢睡觉,被人揍了还不会还手的豌豆公主。

“我去拿点喝的。”菲尔曼站起身来,转向阳台的滑动玻璃门,他不忘问威尔曼,“你要什么?”

“现在才过中午……”

“现在才过中午没多久,你该少喝点酒。”他接过了他的话茬,阳光下眨动的眼睛湛蓝如天空,“我知道你要说这个。我不喝酒,我只是去拿苏打水。”

同那双湛蓝眼睛高度相似的碧绿眼睛盯住他过了两三秒,确认过他不是在骗人后的威尔曼淡声说,“我要海盐口味的。”

菲尔曼没撒谎,他确实是去拿苏打水的,只是他带来的两款苏打水里都含有微酒精的成分。

威尔曼睨他一眼,菲尔曼试图蒙混过关。

“它只是果酒。”

“它有酒精。”

“5%。”

“5%也不行。”

“就这一次。”

“去换。”

“可是——”

“你是想五点钟去找宁芙还是五点钟被关在酒店?”

“——我去换。”

外国人一日三餐都喜欢喝酒,对他们来说喝酒本就是一种习惯。菲尔曼因为创作需要灵感刺激,对酒精需求更大。如果不是威尔曼一直控制他的摄入量,以及定期强制体检,他可能早就患上酒精依赖或是更严重的吸d上瘾——从这个角度来说,菲尔曼的“弟弟”头衔是名符其实。

*

交流展上,宁芙拍摄完雕塑馆的照片就马不停蹄朝下一个场馆去了。

下一个场馆是油画馆。

她不是第一次近距离观赏油画,但她是第一次近距离观赏到菲尔曼的油画。

在此之前,她对他的风格印象,只停留在之前参与策展企划时,在国际艺术期刊上读到的各色评论家文字。

“菲尔曼·兰格是一个擅长描绘“时间性”的艺术家,作品里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线互相交织延续,代表过去的是苍白骨架,代表现在的是鲜花冠冕,代表未来的则是鲜花与骨架的巧妙融合。他的景物画里有一种崇高宁静的美,与之相比,人物画却稍显逊色。”

“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菲尔曼·兰格是一个悲观主义画家。虽然他的画作里充斥绚丽迷人的色彩,天然奇妙的光线和明朗清澈的氛围,但这些仅仅只存在于他的静物世界。他所刻画的人物印象通常着笔寡淡,对于人类本来来说,我们身体感情就是衡量万物的天然尺标,如果一位画家笔下的人物看起来并不像是情感丰富,那么这位画家所感知到的真实情绪也一定是冷漠居多,我疑心他从没爱过任何人。”

“一年365天可以换366位人像模特的离谱画家。听说他的双生哥哥每天都要替他处理上百桩模特的起诉,去年还获得了美国律师执业资格。菲尔曼的作品里兼具天马行空和精准严谨的物理公式风格,他的作品里找不到任何脱离现实的几何比例,他的作品里能看到渡渡鸟(已经灭绝的一种鸟)主演太空歌剧。”

……

每个人审美不一样,对艺术的感知力自然不一样。期刊杂志看的再多也不如亲眼目睹。宁芙亲眼目睹到的画,传递给她的是很清晰的熟悉。

黑白色调的女子微侧过脸,唇角衔花,单薄布料半遮胸前,裸露的脊背白皙光滑。一只散发冰蓝幽光的蝴蝶栖息在女子凸起的蝶骨上,幽蓝色的蝴蝶翅膀和女子唇上的暗红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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