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们,大部分都养废了。
妹妹在初中的时候犯了一个错误,把初恋男朋友带回家睡觉。好可怕,那男孩子翻窗进去的,早上妹妹走了那男孩子睡着了,早上被妹妹她妈逮个正着,大闹一场。那天妹妹被打了,一个人跑出去一天直到半夜都没回家。全家出动去找,半夜被姐姐找到了。她去哪儿了?她去爷爷的公墓了,在爷爷坟前哭了一夜,太可怕了。被找回来以后,家长都见识了,妹妹是个狠角色。要谈恋爱就谈吧,就是别影响学习。早恋的妹妹不仅学习没退步,还进了学校的学生会当了副主席。学生会的白老师也把妹妹视为天才,就是那个有为带曼曼去开证明的白老师。她明知道这事情成不了,也帮了他们一把,开了一个无效证明。
这个白老师有一个儿子,因为她老公姓董,所以她儿子的名字,叫,董一点。不要懂很多,只要懂一点,这名字太有才华了,白老师不愧是咱中学最前途的语文老师。
这个董一点,今年3岁,就来黄sir的幼儿美术班来学画画了。他特别喜欢曼曼老师,小孩很乖,真是个乖宝宝,因为教室里全是3~7岁的小孩,这不是在学画画,这就是托儿所周末帮家长带娃。这些娃,有打有闹,有哭有笑,到处乱跑,半天下来,把曼曼和荟丽累得不行。这上午捉娃,下午还要捉娃,为什么呢?因为老年大学这个教室,上午是少儿美术班,下午是少儿书法班,还有一轮。干吧,打工人。孩子们,老师,老师地喊着,有的还要抱抱,也是蛮开心的。
第一天上班,上午辅导完美术班,下午曼曼和荟丽辅导书法班。这个书法班,有2个书法老师,一个是中年老余,另一个是一副陌生脸孔,黑墨。
这个黑墨,不知道哪里来的,曼曼和荟丽都觉得他很奇怪。下班以后,黄sir说黑墨邀请大家去他姐姐开的水吧唱歌,就是一个可以唱K喝茶的地方。既然是同事,当然就得去,这属于是公司团建。
水吧的地段很好,临街的拐角,屋里有人唱歌,屋外都是喝茶乘凉的人。是啊,那时候已经快入夏了,从去年冬天到今年夏天,这本小说已经写了好多年了。
曼曼跟荟丽躲在一个角落的桌子上,开始当夏洛克福尔摩斯了,就说,这个黑墨到底是什么人?他身高180,长的不难看,但是很土,不像城里孩子,而且还在城管委上班,他白天是一个城管,周末是一个书法老师。据黄sir说,开水吧的是黑墨姐姐,这姐姐的父亲是县委当官的,他姐姐也是县城名媛了,这样的家庭,她弟弟怎么可能安排去当城管?如果是二公子起码也得是警察局的正式编。
然后荟丽又去黄sir那里盘问,解密了,原来,黑墨是他父亲的养子,也就是干儿子。怎么的呢?这个黑墨是外地人,因为在某场合认识了他父亲这个官,就要拜他当义父,因为黑墨的书法写得非常好,在县里得过一些奖,所以他义父收他当了干儿子,把他塞进城管委有了一份正式工作,住在他家里。书法老师老余是县城书法家协会的,所以带着黑墨,跟黄sir一起办少儿培训班。
好,既然知道了黑墨的秘密,曼曼猜到,这个黑墨,大概看上了曼曼的各方面条件还不错,打算展开攻势。这不,曼曼和荟丽在角落里喝茶,黑墨开始点歌唱上情歌了。咱是什么人,天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嗅觉灵敏。在10年后,曼曼又在网上查过黑墨这个人。他的兵法从头到尾只会一种,就是认爹。他后来离开了曼曼家乡,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因为参加书法比赛闯进了一个书香门第,也认了一个书法名家做义父,这次,他娶了书法家的女儿,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有了一定的知名度。黑墨这个人,不坏,就是命太苦了,人高马大的,也有才华,但是没有任何资源,只能靠拜有钱人做爹当赘婿。
那曼曼打的第三份工又是什么呢?
周一到周五上班,周末2天当补习班老师,哪里还有时间?
中午啊。每天中午有2小时午休。也不知道是谁联系的,文化馆的森老师找到曼曼。森老师是县城有名的钢琴老师,教的学生都是一些有钱人家的小孩,学音乐的小孩不会变坏,也不会去唱rap当一个街头嘻哈歌手。
森老师是这样说的,曼曼每天中午来文化馆练1个小时的钢琴,练2个月先入门,如果考上大学了就不学了,如果考不上大学,那就留在县城当森老师的助理,主要也是看着这些学生小孩,不用教琴,当助理辅导一下就可以。
所以这份工作暂时没有工资,那森老师免费教钢琴,这种好事哪里找?曼曼第一时间就答应了。
在文化宫的空教室里弹琴的确很美好,但是入门弹不了巴赫,天天弹两只老虎这种。练吧少女。
没过几天,夏洛克福尔摩斯曼又上线了,又破案了。
那天正在练琴,森老师带来一个人,出现在曼曼面前。钢琴教室隔壁就是森老师的家,门一开就从屋里走到教室里,简直就是多啦A梦的任意门。今天,走进来一个让曼曼吓一跳的人,这个人,名叫森晶晶,是森老师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