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 Live Jerome Valeska
结第三年。我突然很想要为他写点什么,好似写点什么,我就将不再被困在自己的执念里无可自拔;写点什么,我就能自己治好自己。
2023,今年偶然间翻看自己的电子废话箱,发觉在最初动笔时,我说,“我之所以要写,是因为我希望能够有人能够引起共鸣,希望有人也和我一样曾经那么爱过一个角色,那么煎熬和意难平。”
只是如今一切物是人非。
近六年过去,现在他比我年轻,也会永远比我年轻。时过境迁,很唏嘘,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对他无限吹捧的小迷妹了,我的青春期中二病早已治愈。
须知再好吃的甜品吃一百年,也会发腻。关于他的影像,我早已翻看了太多次,曾经的怦然心动早已荡然无存。关于他的理念,我也有自己独立的观点,不再无条件认同。
所以如今这里已经没有了粉丝迷恋心理,只有心理剖析实验。我一向不太爱自我投入式地做梦,我只喜欢当上帝造梦,然后亲手粉碎它。
在这篇文中,我最关注的话题只有两个。
一、在一个真爱是如此乏词可陈的时代里,所以正常人会爱上神经病吗?
二、如果Jeremiah从未出场,或者Jerome能够存活,他要如何变成Joker?
如果有个角色,最初她心态正常,普通,甚至凉薄。她绝对不会轻易为了所谓感情而为他疯狂,放弃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她不是那种冒着星星眼无条件爱着某人,她甚至会很自我中心,感情只是附庸品,调剂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她说不准会发疯,但绝对不是因为迷恋某人而疯。她说不准连爱上他都不会,她只是一次次凑巧闯入了他的世界,跳跃在混乱的时空线里,然后发觉这里有一点意思,于是托腮观察了一会儿,顺带散发善意。
时间一到,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偶尔想起,也不过是轻描淡写,写着一篇《观察日志》回忆录。
这种情况下,他们要怎么爱?她要怎么爱?这个问题我至今无解。
你看,充分了解一个人,和成功撮合一对人,完全不是同一件事情。作为恋爱苦手,想要写出令人动容的情感关系,真的好难。
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超级失败的红娘月老。
我只能让他们困在时空的乌兹莫比环里:他们互为因果。他会杀死她,然后重新遇见她,爱上她,再毁灭他。因为她死了,他们才能相遇;也因为她死了,他们不得重逢。这是为什么封面合集是衔尾蛇的原因。
这是一个悖论。
正常人不会轻易爱上神经病。
但神经病却会动心。
言情小说里总爱写,她回到过去,拯救可怜的他,他被感化,她成为特别。可这多功利?多世俗?多理性?好似我们必须机关算尽,满怀目的,才能得到真爱;好似想要猎获一份来自他者的爱意,我们欠缺的,只是时机。
我对情爱向来一窍不通,却有着想做月老丘比特的梦。从始至终,我都在笔下致力于刻画情爱,探讨情爱,研究情爱,编织着一些庸俗浪漫读物。我知道这很怪,但请容许人类的矛盾性。
抱着这种观念,在去年写文的初期,关乎青少年犯罪问题+恋爱情感+病态人格,我翻了许多乱七八糟的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甚至那种教人把妹的烂俗读物,我把整个书架搞得乌烟瘴气,只为了在文字里苦苦追寻着一个标准答案:“爱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依旧无解。
可今年我却想通了。或许顶级的纯爱、真爱、挚爱,应是没有条件的。她不需要做什么,她不需要百般算计,步步为营,她说不定表现很差劲,又坏心,可爱就是自然而然发生了,你根本无法抗拒。
所以,你不要问我究竟为什么爱你,因为爱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倘若你执意想要知道答案,我只好顾左右而言他,谈论天气、人群、植物、宇宙这类话题。
回到本篇小说里,当深渊之人——Jerome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无可救药的宿命论——你不是正牌角色,你必死;你若想活,先入阿鼻地狱,受万箭攒心之苦。或许对他而言,她不需要做什么,因为她作为爱本身仅仅存在,就已是救赎。可出于病态,他未必能处理好这份感情。
说到这里,我必须诚恳地交代,本文 Jerome 形象可能存在 OOC 之处:
他会像Jeremiah一样聪明,内心敏感,富有心机,擅长伪装,又疯狂。早在女主还不爱 Jerome 时,他已经爱得扭曲又病态。他对女主有点网开一面的温柔,他会因此想很多,想一堆没用的废话,甚至丢掉部分残忍疯狂,变得脆弱。
不像他在哥谭搞破坏时的放肆与狂欢,对待一切事物皆无所谓,只是恶作剧。面对他内心压倒众生的炽爱,他不能轻描淡写。
便如梅兰妮·克莱因在《论犯罪》中提到:“罪犯最大的问题之一,也是使他们往往无法被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