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
恋人,这是世上非常美好和甜蜜的称谓。
丁孝蟹第一次从自己口中说出这个属于自己的词汇时,他不自觉地弯起了嘴角,还夹杂着一丝自己都不太熟悉的羞赧。那是他们刚在一起后的一个傍晚,他接过公园里小贩手中的冰激凌,“不,是恋人。”他纠正着对方,后者以为他是公园里某个孩子的家长,正在努里推销新口味的甜品,并声称来这的小朋友都喜欢。
他努里适应着一个新的角色,尝试着一种新的相处方式,进行着一次对于他来说不知方向、更无从探究结果的冒险。当这场冒险戛然而止时,他的心仿佛被人猛锤了一下,如果一些伤痛可以外向表露,那他一定咳出一大口血。他自然没有在“恋人”面前流露出太多的伤心,只是做了一些后来看似好笑的、幼稚的、孩儿气的举动,他把口口声声说要分手的“恋人”扔到了半山腰,自己驾车扬长而去。
如果被他的兄弟几个知道,不免会好奇问一句,为什么不扔在山顶?这样,就让那姓方的丫头踩着高跟鞋从山顶走下来,岂不快哉!
他不会承认,即便是要把这气得他快心梗的始作俑者扔下车,前一秒他都在考虑对方的安全问题。山顶自然不安全,而她下车的地方,再往前走大约500米,就有一个巴士站,人也会多了起来……对这些暗戳戳的内心小活动,他只能默默地唾弃自己无数遍,“出息!”
谅解书不能给她!这是在权衡了各种利弊之后,他下的决定。为此,他刚刚挨了一顿打,他皮糙肉厚不在乎这些,但见到她时,那些疼痛感竟然格外清晰起来。果然是她找的奶奶!他冷笑着,带着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委屈,语气自然冷冽下来。在两人再度发生口角时,他报复性的咬住那张口就会气他的小嘴,利息而已,想着自己身上的伤,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理由。
“不,是恋人。”不远处的方婷自然听到了这句,这是一个奇妙的表述,她微微睁大眼睛、悄悄地体会了一番新晋男友对一个陌生人的“官宣”,她有些不好意思,自然也错过了丁孝蟹一闪而过的羞赧。
这是一场被对方冒然拉入、“草率”的探险,带着久远的记忆和重逢的陌生。她一直都知道彼此的不对等,这种不对等不仅仅表现在两方目前的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上。或许他居上位者习惯了,他喜欢帮她安排好一切他掌控范围之内的事情,并且断然地屏蔽掉一些他认为不适合她知道的事情。这些隐秘的矛盾在她得知丁蟹返回金港时到达了顶点。他竟然连这个都瞒着她!
“我们不适合!”她对他说,她决定要掌握一次主动权,尽管已经难受到了极点,她还是调整好情绪,摆出一副决绝的样子面对他的确认,将彼此的关系推回到原点。
所以,为什么已经回到原点的前恋人还会突然发难!那些恼人的、扰人的、让人会丧失斗志的吻,她再次狠心、气急败坏的咬了回去!
嘶,对方一脸阴婺的瞪着她!
从下午到傍晚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方婷都处于一种懊恼的状态。如果她没有回咬过去、如果她稍微“乖顺”一些,是不是能“骗到”谅解书?她记得他虽然有时蛮横,但不太能招架住自己的眼泪……也不知道此时管不管用……
大不了就当被狗咬一口……
现在怎么办,她已经把方展博万一坐牢的一大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所以,当龙纪文说丁家出了一份谅解书时,方婷陷入一种茫然中,这与她冷静后的认知有些违背,因为她最后笃定丁孝蟹是不可能同意的,那是什么改变了这个人的想法?她不会自作多情地归因于那个对于他来说体验并不好的吻。不止于此,即使是在热恋中,他们彼此都清醒明确一件事情,一旦丁家与方家不得不“旧事重提”,他们便会回到各自的立场上。
这样的恋人,甜蜜而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