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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小嘎唠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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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嘎唠别山那头,那有个小寺庙,我想过去看看。”他说。

“没什么可看的,那个寺庙也锁着的,钥匙在屠狗那儿,也就是那个监察员那里。当然两个长老也有。”一个马夫说。

“屠□□寺庙吗?他的权力和气势好像不小。”

“......一般般啦,那里是个坟场,不是重要的地方。”

“啥?哦,那个呀。我懂了,怪不得大家对屠狗都敢怒不敢言,敢情他抓住他们的来世。”

“那我们还去吗?”白桃花问。

“去吧,也就是一个好奇心。”刘国川说。他没注意白桃花的情绪,很明显,白桃花不想上那儿去。

去,那也只能走路过去,那个地方,灌木、杂草丛生,不适合骑行。

小嘎唠别山和嘎唠别山,合起来像一个葫芦,其中葫芦口的那个地方已经很少有人走动了,那里植物茂盛,树枝横生,藤蔓蔓生,灌木交叠错落,树木、野草在抢占没人走的小道,小道上铺着厚厚一层落叶,低处的野草被菟丝子绞杀出了一小块褐色,空气有淡淡的腐败霉味。

在行进中,她伸出手来拉着他的手,慢慢在树木间穿来穿去。被她软软的手抓着,那是一片温柔。

穿过杂树林的葫芦口,前头就是小嘎唠别山,这里有一片空旷地,没有高大的树木,只有一座座坟头和低矮的灌木,在这个开阔地的山顶有一座小寺庙,还比较明显。虽然这个小嘎唠别山的海拔不高,山上的风还比较大,周边的树叶哗哗响,一副荒凉的样子。

过了葫芦口,进入小嘎唠别山,一棵大樟树的树杈上悬放着一副骷髅,虽然是白天,但还是显得太过突兀而显得恐怖。据说这个女人是小虫子内部的反叛者,不知道因为什么反叛,反正被弄死了,悬挂起来做警示其他人。这样的惩罚太实际,有一种恐怖的力量抓住刘国川的眼神,他感到心虚的同时有好奇地继续端详着骷髅。这个骷髅还有上半身,头部的脑后还遗留一点干枯的长发,估计也就是近一两年的事吧。

一股风吹过,树杈晃动起来,骷髅也随之晃动,一根指骨掉了下来,落入松软的枯叶和高高的草地上,几乎没有声响。

走过这棵大樟树,再往前走,就是一座座长满荒草的坟头,一条台阶的小路从中间穿过,把坟场一分为二,走在这里,刘国川觉得自己像一个掘墓人。要不是上方有个寺庙,他真转身回去。

小嘎唠别山是小虫子的墓地,如果是太监死后,会把白塔的“升”找出来,一起下葬。墓地高处有座药王庙,比拥军路的慈宁宫要小一些,毕竟谁也不愿意上这个来寻求庇佑,还是慈宁宫有香火。

这里原先有个守墓人,后来喝酒,酒精中毒,死了,以后没人想当守墓人,这里也就荒了,荒丘累累,一片凄凉,跟《聂小倩》里的兰若寺有得比。因此除了清明节和丧葬时,人们一般都不到这里来,这里也是那些流浪狗和小型野兽出没的乐园。

这个坟场挺大的,埋着大约六七百个小虫子,有大坟头,也有小的,据说那些大的坟头都是当领导的。围着墓地四周有树,坟墓是有秩序的,墓穴都是事先排列好,编成号,按照死的先后顺序往下排。各个坟头还有区别,修得高大,墓碑是碑刻的,那些是贡献大的,如果随便给个石块,连名字都没有的说明没啥本事的;如果连墓碑都没有的,那说明这个人是犯过错误的或者死于内部决斗之类的,有个坑埋,有黄土盖脸就不错。还有连坟头都没有的,比如坟场的前头那棵大樟树,上头就挂着一具骷髅,一只胳膊都没了,大腿骨以下也没了,估计是被野狗叼去当玩具了。

为了不死得没脸面,小虫子也得努力奋斗才行!

为了死后的面子,在药王庙北边,距离有几十步远高处,那里有个石牌坊,一条大理石的甬路,直达到墓穴,那就叫神道。墓穴上层是高高的一堆黄土,做成了坟形,黄土的下面是一座砖砌的小平房,那叫阴宅,阴宅里头能灵柩。那是老妖和老骨头为自己后事安排好的墓穴,算以权谋私弄出来的,不过修葺的资金是两个长老自己的,这也就不能完全算以权谋私了,不然的话,后边的人会有意见,也想学学他们。当然,没人敢冒失反对,还有乔布斯的原因,这块墓穴是特首“钦赐”。可见两个长老当年的威风。

“这里挺荒凉的,屠狗不像是那种耐得住寂寞的人啊!”刘国川问。

“他也就是挂个名,负责人。我可听说了,真正管事的人叫蜘蛛,半年前,蜘蛛突发脑溢血死后就没人了。”白桃花说,“哦,蜘蛛是一个酒鬼,喝酒喝死的。在这地方待着,不喝酒好像也没事做。”

“没人愿意干这个吗?”刘国川打量的一下白桃花。奇怪她不住在这儿,对这里的事还这么清楚。

“是的,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白桃花小声说。

“可是我觉得这个地方更安全,也没那么多是是非非。这个世界,活人比死人可怕,也比野狼可怕,也比魔鬼可怕。坟墓没啥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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