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领养问题
“这孩子就是那个捡来的小孩吗?都这么大啦?算几岁啦?”老警察问。
有人回到说五岁吧,幼儿园大班的样子。
接着老警察持续打量了一下孤儿院的管家。管家正安抚小男孩,男孩傻乎乎地盯着他面前的几个警察看。一个警察个子比另一个稍高,大概四十岁的样子。另一个穿着新的褐色警察皮夹克外套,大概20来岁,两天没刮胡子的样子,一副赶时间又没睡醒的样子。他正皱眉看着男孩。大概觉得麻烦事又来了。
“对,在洱海西区公园那边。五金店老板刘金宝发现的。当时很多旅客都在,他们一起做的证明。刘金宝觉得这是孤儿院的孩子,他就把孩子送过来了。”管家答道,“这个孩子,我们没办法接受,您们看看,他都不知是哪来的。”
说着孤儿院的管家同时递给警察一份众人发现并带回孤儿院的签名的声明,都证明这孩子是他们发现的。然后,院长在逼着这些人写的证明。证明是这个孩子自己流浪小孩,不是他们院方赶出去的。
“他就穿这样的,没有其他的什么东西吗?”老警察问。
“应该是吧。我不知道,刘金宝送过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管家说。
“行,那么我这边给您登记一下,您先领回去好吗?”
一个礼拜后,孤儿院管家又领着小男孩上派出所。
“这孩子怎么逃跑的?而且还能跑得掉,真是奇迹呀!” 小警察指着男孩说,“不会是孤儿院老师故意放水的吧,他在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偷跑的吗?”
管家一听这个口无遮拦的小警察的话,马上抱怨起来,说他一天能偷跑三次,最后一次还是凌晨三点了,跟鬼似的。
“好了,别抱怨了,你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们是不是对这个孩子不好啊,看看他,长得多可爱啊。我说的没错吧。”老警察不客气地说。
“哎呦,警察同志,你要这么说那可就冤枉死我们了,谁知道这个小屁孩为什么一直老想跑啊。”管家跳脚说,“他还特能吃,不挑食。”
“那么你们是因为他能吃吗?”
“一码归一码,不能那么说我们孤儿院吧。说实话,这孩子不知怎么的,说他傻吧,他做作业很快的,人家写个字吧,要一节课,他十几分钟就给做完了,还都对,字还特好看。你要说他不傻吧,他不会说话,只会傻愣愣地看着你,任人问东问西,他一句话不吭。当然,还有,他吃得确实多,别的孩子不吃的,或者不想吃,或者吃得慢的,他都要了去,或者讨要,或者明抢,搞得一屋子不得安宁。总之,这个孩子你们领回去吧,我们是没办法了,像你们说得那样,他要是再成功跑出去,那我们就更说不清了。”
管家开始耍赖起来。她确实嫌弃这个小男孩,吃的多,还爱逃跑,能逃跑,谁看得过来呀。
“吃的应该不算个事吧,你们不是跟南加夫人说明过了吗?南加夫人不是也额外给这个孩子一些伙食费了吗?”老警察说。
南加夫人是孤儿院的金主,孤儿院的大部分开销都是南加农场提供的,政府反而是出资少的那一方。
过了一个月后,管家带着孩子又上警察局了。她还是抱怨:“我觉得这个孩子就是被人有意抛弃的。吃得多,哑巴,还多动症,不老实,这样的孩子谁管得了啊。”
“最近的五年里,我见到的遇到弃婴的案件有二十五起,基本上都是婴儿。把这么大的孩子遗弃,有发现,但只有一起,那是残疾人,问那孩子,他还不说,估计是生活困难。”此刻所长刚好进来,同意管家说的。
“不是这个可能,那么小的孩子三番五次逃跑说明他家比孤儿院更好。你们自己想想,谁能在这么小的时候就把孩子教育成能写字做作业呢?他不傻。”老警察说。
“是呀。可这孩子为什么不说话呢,他也不会向我们讨要爸爸妈妈。”所长说。
老警察是个会看脸色的人,见所长已经站在孤儿院那边了,估计孤儿院院长跟所长已经私下里说好了。现在孤儿院也是人满为患。现在不想养孩子的年轻人可真是太多了,有些人,一不小心把孩子造出来,结果谁都不想负责任,说扔就扔了。
可是这样一来,这个孩子往哪儿送呢?
“干脆留在我们派出所吧,我们是警察,孩子都怕警察,他不敢捣蛋。大人老那么说‘再吵再吵让警察把你抓去坐牢’。呵呵。我们都是大灰狼。”一个小警察开玩笑地说。他是个活泼人。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唠扯,孤儿院说什么也不要这孩子。怎么处理呢?只能先留在警局吧!再找找机会把他送出去吧。小警察被安排照看小男孩,小警察抱怨说这是一个麻烦事。老警察说都是可怜人,包容一点吧。这是个大“包袱”,麻烦了。
第一次在把小男孩送到孤儿院的时候,已经给他登记了身份信息,特意给了他一个临时的名字——金巴,就是金刚的意思。
待在警局的这一天中午,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