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登门做客
混混们之间的恩怨,高明程并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更不会插手。 但他的出现,还是小小的改变了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 以前那些无所事事的混混们,依靠着人多势众,专门抢落单的人,可在被高明程的拳脚教育下,他们不敢再这般明目张胆的抢了,而是开始研究偷蒙拐骗的技巧,这样即使再遇到如高明程这般身手好的人,也不至于所有人都被打一顿。 那些没被打的,还可以看准时机出手报复。 在之后的日子里,整个县城的抢劫事件大大的降低了,但钱财被偷的事件,却逐渐增多。 普通人遇上抢劫的,要么认了,吃下这个亏,要么去警局报案。 虽然有些人有特殊关系,提前躲了起来,但警局多多少少也能够抓到一些人。 但现在呢,偷钱比抢钱要更隐蔽,很多时候,受害者过了很久之后,才会发现自己的钱被偷了,至于在哪里被偷的,又是被谁偷的,那是一无所知。 当然,也有个别人十分警惕,在小偷下手时,就察觉到了,并且出手阻止。 然而这种时候,若是周围人多,小偷便脚底抹油,快速的跑了,若是周围的人少,那么小偷的团伙们就会一拥而上,直接强抢了。 这些变化,此时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心情极好,那两头活着的黄麂,都顺利的卖给酒店了,并且价钱不错,高明程看出商机,趁机和酒店收购食材的人打好了关系,谈好下回他若是有野味,直接送过来便可。 今天这一回,谈妥了两個长期收购商! 高明程挑着空担子,进了县城唯一的一家商场,在里面买了两瓶酒和两包点心,然后带着东西去了高国兵的家。 今天是周六,高岳刚好不用上课。 上次高国兵邀请他周末去家里吃饭,今天正好赶集卖东西和吃饭一起了。 高国兵现在住的地方是单位分的房子,但再过一年,他就会在县城拿到一块地皮,然后修建起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出来。 这个时候县城里的房子,基本都是自建房,商品房还没有出现。县中心的地皮比较难拿,但周围的地皮,只要高国兵愿意出面说句话,再花上一些钱,就可以拿下了。 那些地皮,在现在显得有些偏,但是再过十年,县中心的范围扩大,现在偏僻的地方,在之后都会成为县中心的一部分。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环顾四周,眼中所见景象,都和前世的画面逐渐重合起来。 于是哪一处地皮以后能够发展的更好,全部清晰的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走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他来到警局后面的一栋筒子楼下,抬头望着这栋有些年头的楼房,他一下子忘记高国兵家是住在几楼了。 他大约记得高国兵家住在哪里,但是具体的房间位置,却早已经忘记了。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都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就在高明程琢磨着找个人问一下时,身后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其实早在来人靠近时,高明程的肌肉就下意识紧绷了起来,但他强忍着没有表现出来,直到肩膀被人拍了,这才回头看去。 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出现在他的眼前。 说熟悉,他与这张脸的主人相交了数十年,说陌生,这张脸不复当年的成熟稳重,而是青涩稚气。 是高岳,今年刚上高三的高岳! 高岳和他同年,但比他小了几个月,如果他没有中断学习的话,今年也上高三了。 高岳手里提着一壶酱油,看到高明程时,眼底充满了惊喜:“高明程!我爸说你这两天可能会来,你果然来了!愣着做什么?不嫌晒啊!走,我们上楼去。” 高岳表现的很热情,在他爸还没到县城上班时,他和他哥哥以及高明程是走的很近的朋友,三个人经常一起下水摸鱼,进山摸鸟蛋,一同上学,一同放学,当然了,也一同打架。 高明程和他哥哥高宏的身体素质很好,他稍微弱些,打架时没有他们两个生猛。 后来他爸看他哥浑身有劲,经常惹是生非,于是在他哥哥读完高中后,就送到部队去了。 “高明程,我们好久没见了,得有大半年吧?我记得上半年的时候,有一次你替家里来县城卖薯种时,我们见过一面。”高岳可高兴了,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前世的他混成了刑警,整个人严肃极了,然而年轻时的他,性子却很跳脱。 他们上楼时,一路和不少人打着招呼。 住在这里的,都是警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