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去集市卖肉
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大亮,住在军岭的几户人家,特意把电线给牵了出来,灯光照亮一片地方。 军岭这边的日子,比他们高家村过的好。 主要是占地形便宜了。 附近几个村子的集,就定在军岭。另外军岭还毗邻国道,还有一个小火车站,住在这里的人,但凡不懒,都能够赚到钱。 “高明程,这么早就来了啊!这回你卖什么?”有相熟的人看到高明程,立即招呼了一句。 高明程也算是集市的常客了,经常过来卖一些野兔野鸡,也会买一些吃的回去。 卖的次数多了,高明程会打猎弄野味的名声,倒是渐渐传了出去。 “卖野猪肉!昨天下午在山里弄到的,叔,要尝尝野猪肉吗?”高明程在有灯光的地方把东西放下,袋子一打开,就露出已经处理好的野猪肉来。 家猪常见,野猪少见,一听说是野猪肉,周围的几个人,便纷纷围过来看热闹了。 高明程也大方,任由他们看,并且还对其中一人说道:“叔,你家有旧门板吗?借一个用用。” “有一块大点的木板,给你用用也行。”那人说了句,回屋去拿木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