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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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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可能吧,我见那孙公子面相还挺和善的,不像是欺男霸女的登徒子啊。”

朱秀云摇头说道。

“哎呀,郡主,您从小养在王府,很少出门,这些事你怎么可能知道呢?再者,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像他们这种花花公子,最能伪装了,您可不要轻易上当啊。”

小玉儿提醒道。

“哦,知道了,可如今木已成舟,本郡主又能怎样呢?”

朱秀云长叹了一口气,之前对夫君的憧憬,在这一刻完全毁灭。

正如小玉儿所说,她没怎么出过王府,更加不了解男子,所以选择相信身边的小丫鬟是必然的。

她与小玉儿虽是主仆,但却更像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平时朱秀云也不会摆什么大小姐的架子。

如果这世界上有三个人绝不会骗她,第一是父王,第二是大哥,而第三就是面前的小玉儿了。

夜已深,但朱秀云躺在床上,久久无眠。

想到以后的生活,她真的很害怕,可之前又答应了父王,若是反悔,实在太让父王难做了。

第二日,孙府开始紧锣密鼓的忙活,虽说是入赘,但该走的礼节还是要走的。

上午王府那边的聘礼已经送过来了,看得出,朱聿键还是非常感激孙明救了自己的宝贝女儿,聘礼给的很足。

在古代,男方入赘就相当于嫁到了别人家,所以王府那边才是男方。

“姑爷,聘礼已经清点完毕,若是没什么事儿,老奴便回去复命了。”

刘忠义笑盈盈的说道。

“嗯,辛苦了,公公,一点茶水钱,还请公公笑纳。”

孙明将一锭沉甸甸的金子塞到了刘忠义手中。

这种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毕竟两世为人嘛。

像公公这个职业,断了子孙根,没有男人的欲望,但是对钱财极为渴望,这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补偿吧。

孙明虽然是医科大学的博士,但对于历史非常感兴趣,之前就看了很多史书和历史类的网络小说。

“姑爷,这样不好吧,老奴是听命行事,可不兴这个,以后您就是王府的主家,而老奴是伺候您的奴才,怎么能收这个呢?”

刘忠义赶忙摆手拒绝,不过眼睛一直看着黄澄澄的金子。

没办法,实在太耀眼,太让人心动了。

“公公,收下吧,我这也没别的意思,感谢您这些年来对秀云的照顾,给秀云治病的时候,我也看出来了,您的担忧不比王爷少,说句掏心掏肺的话,您打小跟在王爷身边,眼睁睁看着秀云从咿呀学语长成了大姑娘,跟自己的女儿也不差啥了。”

孙明拍着刘忠义的手,不露痕迹地将那锭金子塞到对方衣袖里。

“哎呀,姑爷,你看这话说的,老奴还有点感动呢。”

刘忠义说着竟然真的擦起了眼泪。

孙明这小伙子不错啊,说话能说进人的心理,让人暖暖的。

其实,自唐以来,太监这个职业的地位不断提升,明英宗时期的王振,明宪宗时期的汪直,明武宗时期的刘瑾,明熹宗时期的魏忠贤,并称为明朝四大宦官,地位一度超过当朝权贵,被皇帝委以重任。

尤其是后者,竟然被称为明朝的九千岁,地位可谓超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引得无数文臣武将争相跪舔!

但其实他们心里明白,太监不过是主子身边的一条狗而已,主子让他们咬谁,他们才敢咬谁,一旦咬的人多了,引起公愤,那便是主人杀狗的时候了。

明熹宗朱由校便是最好的主人,把魏忠贤养成了最听话的一条老狗,而这条狗也确实维持了明朝这条腐朽的大船正常运行。

可惜呀,崇祯帝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杀了这条阉狗,便能稳住朝堂,官场清廉。

然而事实证明,杀了魏忠贤之后,明朝彻底乱了套,再也没有人能压制住那些贪官反贼。

“儿啊,唐王那边的意思是越快越好,婚事便定在三日后,你觉得如何?”

孙大财叹了一口气道。

“唉,王府虽然华贵,但总比不得自己家,儿啊,你的性子一定要收一收,可不能惹郡主生气,那些不正经的地方一定不要去,还有那些狐朋狗友,也要断了联系……”

孙大财最是了解儿子,知子莫若父嘛。

这些年来,儿子的名声不能说不好,那简直是差到了极点,虽然外界有夸张的成分,但确实做了很多坏事,这次也不知哪根弦搭错了,竟然救了郡主殿下的命,得了这场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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