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王安石都做不到的事情
“国士无双!” 密室中,朱棣拍椅而起。 而蹇义和茹瑺,此时也唯有沉默。 姜星火,是真正的智者! 这是完全从思维层面造成的碾压。 让他们不由地心服口服。 原本,他们以为姜星火是要从旧的税种里拨出一部分,留给地方,作为地税。 那当然会在减少中央税收的同时,加剧地方的离心力。 可没想到,人家姜星火的思路,就是赢者通吃! 我是赢者,这100枚银币,我全都要! 至于剩下的两个博弈方,给你们找出第101枚银币,你们去拿着博弈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第101枚银币,又不仅仅是一枚银币,而是银币的正反两面。 不分家,每年给地方官府缴纳户口税。 分家,一次性缴纳百分比的高额分家公正税。 什么?你说地方官府会跟士绅同流合污,不收这些税? 错! 以前之所以地方官府会跟士绅沆瀣一气,就是因为,他们联手博弈的对象,是朝廷! 朝廷,是从他们的手里抠钱! 他们的立场一致,才会联起手来对付朝廷! 而现在,朝廷给地方留了一枚新的银币。 这枚新的银币,需要地方自己去士绅手里拿! 而这,就是根本的利益冲突! 不从士绅手里抠这枚银币,地方财政支出怎么办?那么多吏员的钱怎么发? 至于这笔钱会不会最后又转嫁到穷人身上。 蹇义和茹瑺认为,不会! 因为姜星火从制度设计上,就断绝了这种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如果按照晚唐的中央与地方二级税制,中央的监管,绝对不会少! —————— “我终于明白,姜先生以晚唐举例的深层原因了。” 对面的夏原吉,也同时想到了这一点。 看着一脸懵的朱高煦,夏原吉解释道。 “唐廷中央在财税体制层面的改革诉求,主要是为了巩固唐廷的中央集权,并削弱地方税收权力。这种诉求在两税法中,集中体现为中央立于支配地位,利用‘预算定额管理’对地方收支预算加以调控与管理。” 见朱高煦没听明白,夏原吉仔细解释。 “从预算收支的角度看,两税三分法中只是对三级财政分配方式进行了规定,具体到配额标准的多少,是由中央特派黜陟使与地方官员,在‘以支定收’的原则上,对两税预算收入总定额,以及上供、留使、留州的预算收支定额加以确定。” “而除了定额管理之外,唐廷中央还设立了相应制度,对使级、州级的预算支出进行监督。针对使级预算支出,立有御史监察制度,如若有擅自违背预算支出者,监察御史可向朝廷进行弹劾;针对州级预算支出,立有御史监察及比部(隶属于刑部,为审计部门)勾覆双重制度,既对州级预算支出过程进行监察,又在每年年末对账目进行审计。” “如此一来,唐廷中央便对地方财政的‘收’与‘支’两条线都加以限制。毋庸讳言,唐廷中央在确定定额尤其是上供定额的过程中,采用预算收支定额的方法进行控管,并配以相关制度对地方预算收支进行审计、监察,主要是为了达到限制地方财权从而显现自身支配地位的目的,也确实是行之有效的前提是唐廷中央能够控制这些地方,而非藩镇割据地区。” 朱高煦听完,倒也明白了过来。 说白了,央税和地税的二级结构,到底怎么进行预算、检查、管理。 其实晚唐的那些能臣干臣,早就给出方法了! 大明所需要做的,不过是新建“户口累进税”、“分家公证税”两个税种,相当于从士绅的身体上挖出来一块肉骨头,扔到地上,让地方官府去啃。 至于两者会不会打起来? 打起来才好呢,否则中央权力怎么起到裁判制衡的作用? 地方都和和气气,合作对抗中央,那还了得? 而至于士绅会不会因此起来造反? 别闹了,人家家大业大,远没到那一步呢,哪朝哪代造反不都是泥腿子活不下去了才揭竿而起的? “所以说,如果真的要改,大明只需要照搬就行了?” “自是如此。” 姜星火点点头。 “第一点,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博弈,解决办法,便是如此。” “接下来,我们讲第二点,也就是中央与士绅的税收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