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周无应和金小甲有话要说,两个晚辈就被客气地打发出去了。
弦惊和金凤麟刚走出门外,这位金公子就抬起下巴上下打量弦惊,问道,“你是知白道人的徒弟?知白道人不是不收徒吗?”
弦惊笑了笑,“本来是不收徒的,但谁叫我根骨奇佳,有天纵之才呢,师父他老人家一见我,就觉得我是他命中注定的徒儿。”
金凤麟愣了愣,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不要脸的人,关键是这人大言不惭时还笑得如此谦和有礼,不听他说话还以为他是个翩翩公子。
“你……”金凤麟一时无语,反应过来后才冷哼一声,“说什么大话!不过运气好罢了。”
弦惊笑眯眯地回道,“哎,是啊,真正靠运气的那些人总是这么说我。”
金凤麟又被噎了一下,他终于正眼看向弦惊,不满道,“你怎么对我这么不客气?”
弦惊噗的笑出声,“你也没对我客气啊,刚才见你,还以为你眼睛天生就长在头顶上呢。”
“我那是和你不熟!”金凤麟不忿道。
“哦,原来你对不熟的人都是这副模样?”弦惊笑道,“那你就没有被他们揍过?”
金凤麟颇为不屑,“那是他们嫉妒我。”
弦惊笑意更甚,原来这金凤麟虽傲慢非常,心眼儿却不见得有多少。
“喂,你要去哪儿?”金凤麟依然一副高傲的模样,施舍似的问道。
弦惊笑着摇摇头,不理他,带着柳残机径直往前走。
“喂,我叫你呢!你去哪儿?”金凤麟跟了几步,见弦惊不理他,干脆气恼喊道,“喂!你是聋子啊?我叫你你听不见?”
“放肆!”
柳残机瞬间拔剑直指金凤麟,吓得他往后连退几步。
“你干什么!”金凤麟气道,“是他不理人我才喊的!”
“哦,你那是和我在说话?我还以为你是在和一个叫‘喂’的人说话呢。”
弦惊笑着拍拍柳残机的肩,示意她收回剑。
金凤麟怒瞪着两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是碰到了两个硬茬子。
金刀阁在江湖中颇有地位,金凤麟是金小甲的独子,周围的人自然会捧着他,哪怕碰到其他武林世家的同辈,大家也都讲究面子上的和气,不会让人太难看。但眼前这两人,明显既不把他的身份看在眼里,也不怎么讲江湖规矩。
这奚云,到底什么来头?
“金公子,我呢,其实更喜欢一个人逛,就不劳烦你了。”弦惊冲金凤麟微微颔首,接着学着金凤麟刚刚的样子,抬起下巴,倨傲地走了。
“公子,这金凤麟忒无礼。”柳残机握着佩剑,皱眉说道。
“无事,他就是个被宠坏了的小孩子。”弦惊边走边摸了摸下巴,心想,每天这么抬着,这金凤麟可别小小年纪就得了颈椎病。
“他比公子还大些。”残机又说了一句,对之前金凤麟的冒犯很是不满。
弦惊看了眼柳残机冷冰冰的脸色,笑着安慰道,“今天揍他未免太不给金阁主面子了,据说连山宴有比武擂台,我到时候光明正大地揍他。”
柳残机脸色稍霁,点点头。
“走,我们去看看金刀阁最负盛名的‘金香芙蓉’!”
*
说起金刀阁,最有名的东西有两样,一个是“磨刀冢”,一个便是“金香芙蓉”。
比起用作试炼的“磨刀冢”,“金香芙蓉”就风花雪月多了。
据说金刀阁是从西北边的高原上迁移过来的,当时的阁主尤其钟爱高原上的金芙蓉,离开时特意带上了金芙蓉的种子。迁徙至金沙府兴建金刀阁后,便命人种植金芙蓉,但金沙府的环境和高原大相径庭,金芙蓉总是难成活。后来找了很有经验的花农,不知想了何种办法才把金芙蓉种活了。
只是橘生淮北为枳,高原上的金芙蓉长到金沙府也变了模样,枝干更高、花朵更艳、花开更久,就连香气也变了。这独一份的美丽,让金刀阁颇为自傲,便命其名为“金香芙蓉”,成为了金刀阁的象征之一,就连其门派的标志,也是金香芙蓉的模样。
金刀阁也特意在阁内种了一大片金香芙蓉,当下正是花开的季节,弦惊和柳残机不用人引路,循着淡淡的花香便找到了花园。
“金刀阁的审美意志好坚定。”弦惊望着一大片金灿灿的金香芙蓉,忍不住笑道,“他们莫不都是属龙的?”
不过金沙府地处盆地,常年难见阳光,如果能时不时见见这明亮灿烂的风景,确实会让心情更愉悦。
弦惊在园子里晃悠了一圈,突然头皮一麻,猛地飞身避开,残机的剑也随之劈下,将凭空落下的东西一斩为二。
那并不是暗器之类的东西,只是一朵刚被摘下的金香芙蓉。
弦惊转头往一旁高处看去,只见不远处的凉亭顶上正半卧着一个人。
那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