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模拟器:都什么时候了,才想起
“青铜与火之王,你认识。”
昂热说这句话的时候,外面打下了一道落雷。
冷雨凄切,狂风大作。
两人的对话竟有种竞技击剑的感觉,快而尖锐,刀刀刺向要害。
“你们很早之前就在网上认识了,我想知道是无意,还是有心。”
“谁?”
“诺顿。”
“诺顿可不会上网冲浪,也不会打星际。”
“好,那就是罗纳德·唐,诺顿现在的名字,你叫他为‘老唐’。”
“继续说。”
路明非知道瞒不过诺玛,卡塞尔在情报方面确实有几把刷子。
“罗纳德·唐,美国籍华裔,24岁,是被收养的,没有人知道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他高中就辍学,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穷人区里,收入来源主要是靠猎人网上的一些赏金任务。”
昂热顿了顿:“他似乎有个远大抱负,他渴求金钱,但是又不多,就很奇怪。”
“.”
路明非躺进了柔软的靠背中,看着头顶远远的天窗。
沉默了一会说:“远大抱负算不上,也就是人生理想吧,他想成为一个像是印
“夺宝奇兵?”
昂热一怔。
“西部牛仔,美国浪子,荒野猎人.大抵是这种吧。”
“他隐约知道自己的不寻常,他骨子里是渴求冒险跟刺激——”
“不。”
路明非打断了他,“是自由。”
昂热不说话,从抽屉里掏出一只大信封来,抖开,里面掉出一张照片。
是老唐的照片,他和一群人在一张桌子旁玩牌,背景是个咖啡馆,阳光从落地窗里照进来,老唐年轻的脸上一抹明亮。
“‘自由’两字太过笼统了,每个人对自由的定义不同,每个人都渴望自由。”
昂热轻摇了摇头。
“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老唐以前的,也就是诺顿的故事,有兴趣麽?《冰海残卷》。”
路明非一愣,忽地笑了一声:
“靠,原来是你这个老狐狸拿走了那些档案。”
“哈哈。”
昂热也放声笑了几声,侧过椅子,让路明非看到他身后书架上摆放地整齐的绝密古籍。
“根据《冰海残卷》的记载,诺顿、康斯坦丁这对兄弟一直居住在北欧的青铜宫殿中,但是从公元前的某一年开始,有关他们的记载痕迹就从中消失了,如今看来,是他们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竟然跨越了亚欧大陆,来到了中国。”
“这场迁徙不知用了多少年,他们到达中国时,王莽篡夺的汉朝的政权,中国陷入战争,哥哥化名李熊,以龙族的力量,获得了占据四川军阀公孙述的信任,捧公孙述称帝,并成为公孙述的重要臣子。”
“有趣的是当时李熊,也就是诺顿,说出的那句让公孙述下定决心据蜀称帝的著名谏言:‘天命无常,百姓与能,能者当之,王何疑焉?’”
说到这里,昂热似乎起了考校之意,问道:
“你知道公孙述后来是被谁打败的吗?守护在那片古老土地上的混血种家族,会容忍诺顿兄弟搞事吗?”
“你是想说白帝城的覆灭,公孙述的倒旗,诺顿兄弟的死亡,是缘自一场混血种家族的屠龙行动。”
路明非皱了皱眉,直指问题核心。
时隔近两个月,他再次回想起那天他闯入青铜城时所见的景色。
流血漂橹,白骨皑皑。
是啊。
那些骸骨,哪是什么平凡人。
而龙王诺顿的怒吼控诉,“背叛”,“赐以刀剑,报以刀剑。”
龙王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教授刀剑冶炼,甚至炼金技术。
所学之人必定不是凡夫俗子,那很大可能就是——混血种,而且血系源流还是青铜与火之王一系的混血种!
“.”
场面沉默稍许。
得,这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昂热只能自顾自说了下去:
“刘秀,击败公孙述,完成卦象‘虏死城下’,扫清最后一块阻碍,成就一统天下的,正是东汉光武皇帝刘秀,被现代史学家称为‘位面之子’‘气运之子’的男人。”
“卦象?气运?”
路明非摸了摸额头:“校长你难不成还相信‘金刀之谶’?”
昂热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金刀之谶说的是‘非刘氏不王’,说的是‘天下方乱,卯金刀非吾尚谁哉?’,那我要是告诉你,发起这场屠龙行动的,正是一支姓刘的混血种家族呢?”
“等等,你是说刘秀是混血种?”
“很有可能!但是残卷中并没有翔实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