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即刻拖出去淹杀
地窖内的温度比外面更热,所以尸体的腐败程度更快。
宋榆撩着枷锁,费力地往前走,小心避开青苔,慢慢蹲下。
仰躺在地窖内的男人三十岁上下,一米七五左右,体型健壮,后脑勺有一块长宽一寸长的圆形凹陷。
宋榆扳过他的脑袋,往前探去。
尸身已然过了尸僵时段。关节处开始发软,死亡时间至少超过了七十二小时。
除却后脑勺致命的锤击伤之外,在脊椎有鞭打的伤痕,甚至手臂上有抓痕,而肩胛骨上似乎有拖拽的拉痕……
这是束缚伤。
他的左手掌攥成拳型,卸力之后仍然还保持着斗争的状态,而右手的拇指僵直,其余四指半握,手腕上留下了大量的血迹。
这人,分明是在死前与人争斗过。
宋榆指着他紧握的手掌,轻咳道:“致命伤是后脑勺的颅骨凹陷。并且死者的背部,脊椎,胸腔附近有伤痕,这说明,他生前或是临死前……与人挣扎交锋过。”
宋榆的视线突然瞥过尸体附近复杂的脚印。
简直凌乱无章。
她用树枝标识除却遇害人之外的脚印,并按照脚印的长、宽等数据计算出犯人身高时,奇怪地蹙起了眉。
“不对劲……这里不只是有一个人的脚印。”
宋榆仰头,严肃地看着差役。
“在这个地窖内最起码出现过四个人,除遇害者之外,有三个人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五……也就是七尺,三人体型中等,皆为男性,且一个人的跛脚的现象。”
“但这枚脚印后跟凹印很深,前掌浅,说明走路的人重心前倾,且重心不稳。”
她用手掌再次量了量脚印的长宽,笃定道。
“而且脚印较之其他人更短小,像是个女人,还是个挺胖的女人。”
差役听了,先是蹙起了眉,紧接着深思考量过这个小妇人。
这小娘子左不过十五六岁,身形极瘦且纤薄,肤色冷白,小脸巴掌大,一件宽大的素白色丧服衣裳挂在身上,空空荡荡,垂下一半的盘发掩盖着右脸的斑驳凸起的褶皱疤痕。
不是丑。
是恐怖。
尤其是她的手现在捧着死人的脑袋,左眼下那颗绯红泪痣在灯火下格外璀璨,尤为瘆人。
官役扼住心中的怯意,负手正色,“你道王澍已死三日,可是这三日内除你外并未有人出入过此处,且王澍死在你家地窖,而地窖钥匙却在你手中,倘若是歹人作祟,可你难道半点风声都未闻?”
她当然听不见风声,更没有没有不在场证据。
她今日才穿到这具身体,怎么会知道原主发生过得事情?
宋榆理不清原委,但是却能断然判断一项诡谲之处。
她指着王澍并拢的右手手指,刚要开口时,地窖内冷冷风诈起,一抹赤色殷红染红了宋榆的眼。
金灿的缂丝交织镂空在衣摆刻画出一条条繁杂的纹路,飞鱼款款而飞,耀目璀璨。
时任通平朝,朝廷力倡节俭,规定缂丝只许敕制诰命。后期专供皇室垄断,上龙袍衮服,下官员等级官补,宫闱之内的日用品……除却官员和皇室,还有一群人敢肆无忌惮的着缂丝。
锦衣卫。
“接着说。”
宋榆声音稍顿,心上似被什么挠了一下。
“此人手指拢起,拇指和食指紧抓着圆状物体,小指尾有条状摩擦伤,我猜测他临死之前手中应该是握住东西,譬如匕首。且他的手掌上粘上了不少血迹,但是他身上却没有明显的伤痕,所以血迹只有可能凶手的……”
宋榆简单的将尸体上的痕迹整理判断,只觉得头顶的那一束炽热的光芒聚焦在她的身上。
“这就是你让死人说的话?”
男子面露不屑,掠过差役走向宋榆,像是打量垃圾的眼神,撩眼垂视。
“我听闻你男人是仵作?你倒是也有几分本事。”
宋榆不觉得这句话是夸奖,果然,那人下一步便冷道:“油嘴滑舌,颠倒黑白的本事倒不错。”
“诏狱里,还缺一个你这般能言善辩的嘴。”
宋榆心一颤。
诏狱!
锦衣卫的手段没有人比宋榆更知晓,落在诏狱比在官府的牢惨了十倍不止。
对于宋榆来说,死不死其实都无所谓,可是要在死之前加上一个“惨”字,就不行了。
她想矢口否认,可还未等宋榆喊出声,一人就用手中的抹布堵住了宋榆的嘴,拖拽着她就往地窖外走。
……
外面下了雨,狱内的气息混杂着各色人员和污水泥垢,宋榆刚进去,就呕了半日。
但胃里空虚,她什么都呕不出来。
这样的滋味让她想到作为主控的那一世,但凡一个风吹感冒,轻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