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8个人九百个心眼子
是他成年后第一次感到后悔,他暗自观察着剩下的几人。
张大冒的实力倒是不错,即使腿上胳膊上有几道血痕但也没伤到筋骨。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个猎户,防身的技巧还是比其他人强。就看围攻他的那两只狼,到现在腿都直不起来就知道他有多厉害了。这狼也真是成精了,知道自己的实力不行,还换了两只更强壮的。
王贵阳和付志远到底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两人的打法几乎一样。身上被狼抓的大大小小的口子,形状都差不多。王贵阳的功夫好他是不意外,毕竟有个厉害的爹。至于付志远他还是低估了他的实力。看似简简单单,软绵无力也打的狼节节败退。
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那个有问题的女人。穷乡僻壤的出现了个软萌无辜的小白兔,怎么看怎么可疑。看着她一瘸一拐的走到那条狗的身边,沈斌海对她起了一丝敬佩之心。
男女之间本就存在着力量悬殊,她还能完整的站在这里,还有胆量去挑战头狼的权威,还没有惊吓过度崩溃大哭就已经比得过一般的男人了。或许是他形容错了,不是软萌无辜而是灵活敏捷的暴力兔子。
至于喻柏苏,沈斌海清晰的认知到这不是他能得罪的起的人。就连他的顶头上司桑榆天也不敢轻易得罪他,有钱人家的少爷,就是用纸币都能砸晕他。而且,七个人里就属他身上的口子少。
姜月半拖着受伤的腿走到可乐的身旁,心疼的摸了摸它身上被血染湿打缕的毛发。鲜红的血从她的裤脚淌到土里,树叶沙沙的响,血腥味儿充斥在每个人的鼻尖。
恶心的令人作呕,也同样的让狼兴奋到癫狂。张大冒看清姜月半的处境不免有些担忧,看这出血量即使能平安躲避狼群也不一定能坚持回到村里。山里的医疗水平差,赶到县城还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
他捏了捏发麻的手臂,带着必死的决心打算为姜月半开出一条路来。考虑到之后的任务他不得不假惺惺的对着桑榆天的身后大喊“和我一起开出一条血路,让重要的人先回去搬救兵”。
接受到桑榆天的眼神,沈斌海才不情不愿的由暗转明。
这正好给了打算除掉沈斌海的喻柏苏一个绝佳的机会。
各就各位,随着头狼的一声令下,狼群瞬间倾巢而出。擒贼先擒王,可乐护着姜月半杀到了头狼的跟前。刚才的王贵阳还显得手忙脚乱,经过鲜血的洗礼他也把学过的东西融会贯通。游刃有余的解决自己身边的危险,时不时还要抽出一只手来帮助可乐扫尾。
作为王贵阳的好兄弟,他当然不能冷眼旁观。对于那些想见缝插针的狼他也不留丝毫情面。相比于其他人的武器拖拉,付志远还有一件趁手的匕首。所以,他是这里第一个让狼不再呼吸的人。
彪悍程度直接吓退了周边的狼,他们不再围堵他而是寻找一个更容易的目标。
冷血动物也是有惺惺相惜的人,桑榆天不用回头去看,也知道危险逼近。张大冒看似为他着想,出手帮他拦下一头血流不止的狼。引着它凑近姜月半,实则是打算以旧换新。
差距一目了然。姜月半不再受到后方干扰,专心致志的对付头狼。她的木棍在结实也被狼咬成了碎渣子,好在山上最不缺的就是石子儿。大的小的平的圆的锋利的都有,没给她太多的挑选时间,她抓起一个就砸过去。没有太多的技巧只是石子儿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头狼受伤的位置。
伤上加伤,头狼忍不住哀嚎。听到这惨兮兮的声音,可乐大声嚎叫。要多幸灾乐祸就有多幸灾乐祸。它现在也是有两个帮手的人,不用管身后的危险,可乐就帮着姜月半递石子儿。
姜月半没有时间,它可以尽情的挑选,要多锋利有多锋利。头狼越痛苦它就越快乐。不顾自己身上的伤,它把尾巴翘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