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重剑破天,抉择
血液直接和戒指融为一体,张之焕立即感觉到他和这枚戒指有了一种奇妙的联系。
它似乎和他合为一体,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至于这个矮人,你想怎么处置?”炎华问道。
“既然东西已经夺回来了,那就把他放走吧?”
“从菩萨心肠的角度来讲确实可以,在我看来却没有这个必要。”
“与其让一个阴险而又狡诈的敌人离开,不如将其变成朋友或奴仆。我的建议是奴仆。”
“怎么做?”张之焕询问道。
“简单,打上奴仆印记,他就是你的了,你要他生他便生,你要他死他便死。这就是权力。”
炎华冷冷地看了矮人一眼,说道。
矮人听到这里,瞳孔一缩,立马向两人跪下来,苦苦哀求道:
“不!我求你,千万不要这样做啊!我死也不要打上奴仆印记!”
“这可由不得你。人心深不可测,谁能知道你会不会突然返回来偷袭他?”炎华的表情冷漠,根本不相信矮人的话。
“怎么会呢……我保证,离你们远远地,永不再踏足烈阳城。”
矮人仍跪在地上,他那卑微可怜的神态让众人不由得有些动容。
炎华对此无动于衷,他一挥手,炎枫走上前来,手上立即出现了一道火红色的圆形的,图案复杂的印痕,就要往矮人身上打去。
张之焕看着此情此景,不由得联想到他在市场中看到的被困在笼子里的鸟,和森林里自由自在的鸟比起来,它们就像生活在地狱。
如果没有自由,生命黯然失色。
张之焕立即上前,阻止了炎枫。
“怎么,你不想这样做?”炎华诧异地看着张之焕,很不理解他的行为。
“对,放他走吧!”炎枫停下了,等待炎华的下一步指示。
炎华冷冷地笑了,“你根本不懂人心,所以你还天真的令人发笑。他大可以在我走后回来杀人灭口,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
“我不会怎么办,弱肉强食,生存法则。”张之焕和他对视着,一时间两人气势势均力敌。
炎华摆了摆手,炎枫退到他身旁,他转过身,说道:
“志不同,道不和,不相为谋。我们就此别过吧。下次见面,也许就是敌人了。”
说完,炎华和炎枫化作流光,消失在了远方。
围观的人神色各异地散去,甚至都不敢议论什么,可见少城主的威信之高。
矮人的眼神同样很复杂,他就像看傻子一样看了张之焕一会,然后披上斗篷离开了,转眼间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张之焕沉思良久,但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自由在他看来是最重要的,他没有剥夺自由的权力。
他打开戒指,开始清点里面的物品。
在戒指的空间中,堆着一些银两,像座小山。
目光转向旁边的其他东西,眼前漂浮着一张泛着绿光的符纸,张之焕不知道它是什么,于是就先跳过它。
“这……不是我的合金剑吗?”
眼前漂浮着的这柄闪烁着赤焰的利剑,正是他之前的合金剑冶炼而来,炎枫没有忘记把剑放到戒指里,真是个好人!
令人吃惊的是,火焰元素竟然和剑结合得如此完美,让人看不出有什么瑕疵。
张之焕想给它取个名字,也不能总是叫它合金剑吧?一番思索,他决定把这把剑取名为重剑•破天。
这个名字基本完全照剑的特点来,火元素加上那令人吃惊的重量,使其拥有强大的破坏力,待他力量充足之时,也许可以把天空都斩破。
张之焕忍住把剑拿出来把玩的冲动,注意到旁边有一套银色的盔甲。
那套盔甲似乎特别的大,张之焕完全穿不了的样子。
但当他触摸到它的时候,盔甲却突然颤动起来,立即缩小成合适的大小,张之焕正好可以佩戴。
穿戴整齐后,张之焕发现盔甲没有对他的行动造成不便,反而感觉更加敏捷了,令人惊奇。
接下来要返回御剑宗了,张之焕先是去把自己的小狗觅踪从一个平民百姓家里领了回来,竞技场不能带宠物,这是很正常的。
觅踪一看到他就想他跑了过来,摇着尾巴,不断舔着他的手。
张之焕摸了摸它的头,他下一步准备去买一匹跑得快的马,这样就能早点回到宗门。
来到市场中贩卖动物的区域,他找到贩卖马匹的商人,一番浏览后,挑中了一匹黑色的神行马。
不过张之焕没有立即买下这匹马,而是找了其他卖马匹的商人,综合比较了马匹的价格和外貌,还有身体状况,最后买了一匹枣红色的神行马。
这匹马就花了他十五万两银子。
这还算好的,那匹黑马要花二十五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