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法庭(上)
收获也没有,至少知道了作案时间应该是在三点到四点左右,而且当时的案发现场应该是有暴风雪的。)
“请等一下!”
“什么事情?”
“你刚刚说你在缆车站进入旁,是不是呆了几分钟?”
“对呀,怎么了?”
“其实我们在缆车站建筑旁发现过部分神秘的血迹,之后我们经过血液检测对比,那个神秘的血液就是被害人的。”
“你想要表达什么?你莫不是说我杀了被害人吗?”
“我只是说有这么一种可能,几分钟是够杀死被害人的,而且当时的游客基本上全部都是站在缆车站的缆车旁,没有谁站在门口,如果你之后再把它藏在一个地方,例如背包,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你当天是有带背包去旅游的,之后利用缆车到达案发现场,等没有人的时候再进行伪装。”
“哦,你想控诉我吗?”
“不,我只是说有这么一种新的可能而已。”
(这个人确实也有一定的嫌疑。)
“但是很遗憾,如果人是我杀了的话,那应该也是我分尸的吧,但是如果是我分尸的话,我会把除头以外的其他部位放在哪里呢?要知道你自己也说了,其他人都站在缆车旁,我是不可能在那旁边丢下尸体的,山顶上也有许多游客,我要是大张旗鼓的这么搞,肯定会被注意到的。”
“我们检查过除悬崖旁其他任何可能有受害者尸体,其他部位的任何地方,是没有找到过其他部位的,因此,其他部位只可能是在悬崖旁边,如果不信,你们可以自己去找一下。”
(看起来对方胸有成竹啊,不过这也是一个大问题,是怎么偷偷把尸体处理在悬崖下面呢?)对面的律师想。
“等一下!你有没有可能把尸体的其他部位埋在其他地方,导致我们都找不到呢?”
“警察和对面的律师都找不到,只能说明我的技艺太厉害咯,你也可以试着去除悬崖底下外的其他地方找一下,对了,当天我是在晚上八点的时候才出的终季山,期间除了一二点的特殊原因不让进以外我都是没有出过终季山的哦,而且案发时间应该是在三四点吧,也就是说,如果我想在那个时间杀人,那么尸体的其他部位,必然还在终季山。”
(看来现在的环境对我们还是稍稍有点利的,希望下位衬衫可以彻底将他的罪给定下去。)
之后就是第二个证人的发言了,前面的一些繁琐流程就进行了省略。
第二个证人的名字叫龙傲天,这个名字很奇怪,实际也是无业游民。
“案发当天,我在山顶上旅游。”
“然后我想着来都来了,就拍个照吧。”
“然后我就随便一拍,没想到拍到了意外的惊喜。”
“我拍到的,在缆车上有一个人拿着刀在分尸另一个人。”
“请等一下!”
“据我们所知,案发时间是三四点左右,而在这个时间段,是有暴风雪的,如果仅仅依靠一张照片是根本不可能有这么详细的介绍。”
“而且正是因为当时有暴风雪,而且在那个地方非常的暗,就算是你放大的照片,你也看不到,那么你是怎么知道在缆车上有人在分尸呢?”
“所以说只能是你是凶手了!!!”
“啊!!!!!”
“说实话吧其实我当时看到了一束光照在了缆车的上面,我就赶紧拿起摄像机给他拍照了,拍的时候还比较清晰,自己是从那照片上面看见的,不信现在就可以出示照片。”
那照片上果然不是那么暗,上面显示的是一个人正背对着,好像还是跪着的,他的旁边放着一把刀,还有很多神秘的血迹,其他的地方被暴风雪遮掩了看不清,而且因为太模糊了,根本看不到他的样子。
“看来这就是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