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是起源
这里的人都很友善,不会因为他们是外来者而感到排斥。
反而,非常欢迎。
在他们看来,能够进入芦苇原的都是受到神承认的人。
只要不是黑人跟犹太人就可以了。
虽然古埃及那时候没有什么种族歧视之类的词汇。
但由于地处非洲,黑人一直都是埃及人的宿敌。
就如同神州文明过去跟突厥、蒙古人一样。
埃及的二十五王朝就是黑人建立的,埃及如被努比亚的军队征服,不过后来被埃及人赶出了埃及。
而跟犹太人的恩怨就很久远了。
犹太人过去是在阿拉伯半岛上的,但因为遭遇大旱与饥荒,他们不得不向西迁徙。
后来他们流浪到埃及,受到当地埃及人的热情接待,并安排犹太人居住在尼罗河的下地区,和埃及人做起了邻居。
但是犹太人想要埃及肥沃的土地,人口急剧增加,并且在埃及境内不走,还保留着犹太的独立的政权,给埃及带来极大威胁。
但真正开始产生矛盾的还是希克索斯人入侵埃及之后,
根据其中一个猜测,在当时,本该和埃及人民同生共死的犹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了帮助希克索斯人。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埃及人民打败异族侵略者后,犹太人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他们被赶进了荒凉的沙漠,为埃及的法老和贵族修建陵墓,被当做奴隶贩卖,其生存环境到绝望的边缘。
在圣经中的《出埃及记》中讲述的就是犹太人的首领摩西带着犹太人离开埃及前往应许之地的传说。
有趣的是,在某些推测中,出埃及记中阻挠犹太人离开的大反派法老,似乎就是拉美西斯二世。
也正如犹太人当初来埃及时受到埃及人的欢迎一般。
他们来到芦苇原也一如既往的受到了埃及人的热情。
这即是文明的意义,是超越了种族与民族的。
斯塔克在芦苇原的村落中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古埃及语的老师,夏亚先将他们所会的语言传输给那人,再由那人进行教授。
好消息是,斯塔克甚至不用学会了古埃及语之后再去寻找翠玉录的内容了。
村落中有一个叫做伊莱顿的老者,是拉美西斯二世时期的大祭司,他就会翠玉录中的内容。
很简单,只有十三句话:
真实不虚,永不说谎,必然带来真实:
下如同上,上如同下依此成全太一的奇迹。
万物本是太一,借由分化从太一创造出来。
太阳为父,月亮为母,从风孕育,从地养护。
世间一切完美之源就在此处其能力在地上最为完全。
分土于火,萃精于糙,谨慎行之。
从地升天,又从天而降,获得其上、其下之能力。
如此可得世界的荣耀、远离黑暗蒙昧。
此为万力之力,摧坚拔韧。
世界即如此创造。
依此可达奇迹。
我被称为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因我拥有世界三部分的智慧。
这就是我所说的伟大工作。
似乎是谜语,似乎隐隐指向某些东西。
伊莱顿了解一些,但他无法将这些知识教授给托尼,不是不愿意,是没办法。
这似乎是一种唯一性的“顿悟”无法进行任何的语言性质的分享,只能依靠人们自己去思考。
根据伊莱顿的说法,有的人可能一瞬间就能明白,但有的人可能看一辈子都无法领悟。
天赋与运气是必不可少的。
托尼显然非常自信,从小到大,讲到天赋他就从来没有输给谁,甚至对着那伊莱顿夸下海口,说自己可以在三个月内领悟这里面的东西。
不过当时伊莱顿只是笑了笑,没有言语。
夏亚自然不用去学,因为如果托尼领悟了,他在回收命运之力之后是同样能共享这种感悟的。
托尼会了就等于他会了,加兰特也在学习,不过显然他的天赋要比托尼差,至少在芦苇原他是学不会了。
不过他有更长的人生,更多的时间,或许真的能让他研究出一些东西来也说不定。
夏亚也将阿莉西亚接到了芦苇原,那里善良的埃及人民给他们在村落上重新盖了几栋小房子,床、衣柜都很齐全。
这里的气候很舒适,没有埃及沙漠那样的炎热,也不寒冷,是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这种温暖有些难以形容,就好像是清晨睡到自然醒,睁开眼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跟懒懒的白云。
气温不冷也不热,你站在阳台上,感受着和煦的阳光与微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