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按说这个差事是有钱拿的,而且是双份儿。
一份儿是犒赏,禁军追击贼寇,救回城中被掳走的妇人,已经得了个大大的红包,那他们要是能将火烧南郑,攻打县府,惊扰帝姬的贼人一个个抓回来,这这这,这哪是一份红包,这至少得是县府和灵应宫各一份,那就是两份儿啦!
还一份不足为外人道,就是他们的战利品。贼人是抓回来了,可贼人带走的财物却是必然找不回来的,这南郑城四面八方都是山,随便贼人藏哪,他们都找不到哇!因此这部分财物加上贼人的家底必定都是他们的囊中之物,想一想就让人眼馋。
这么一算,他们拿的就不是双份儿,而是三份儿!
可厢军一点也不积极。
他们的理由也很简单:禁军追击贼寇是只要救妇人回来,他们却是要进山去端了贼人老巢的。舍弃几个妇人对山贼来说算不得什么,端了老巢却是要和他们搏命的——秦岭高绝,山是尽有的,可山里没有平白给他们住的房子,也没有平白给他们吃的粮食,他们要是舍了老巢,逃进秦岭,九死一生且不说,队伍是顷刻就要散掉,大家要各奔东西的。
那这就是生死局了。
禁军不是傻子,因此没有一路死追,他们厢军更不是傻子,要真是穷得荡气回肠也就罢了,偏偏帝姬又将渡□□给他们来看守,那大家就有意见了:凭什么放着流水收钱的渡口不管,非要进山跟人玩命呢?
所以兴元府的命令是下去了,可二百名厢军就挺不情愿的,态度那就是明公正道的拖拖拉拉,磨磨唧唧,据说县府就拍碎了桌上的一方砚台。
双方都很不高兴,但也没什么办法。
“然后呢然后呢?”佩兰一迭声地追问高三果,“然后如何了?”
“厢军这样的士气进了山里,岂有不败呢?”高三果说道,“他们原想着在山里转一转,随便抓两个山匪,就说贼首‘黄羊角’已经逃进深山,被野兽拖去吃了,交了差也就完了。”
佩兰皱了鼻子,“说得好像你亲眼见到的似的,难道他们打什么主意,也说与人听?”
“他们原是不想的,奈何在山里随便转一转,真就上了‘黄羊岭’,山寨没见到,夜里却被人家扑了个正着!”
打仗这种事,有天赋的人要是遇到了,又侥幸没在前面几场战争中死掉,那技能点就会疯狂上涨,等到时机成熟,哪怕是治世也少不得吓人一跳,比如宋江方腊这种,在士大夫共天下的大宋居然还能搞得有声有色,除却我大宋实在不得人心外,义军首领自己突飞猛进的战争技能点也是功不可没的。
黄羊岭的匪众里也有这么一个人,据说原是个流民,新作了贼,人是个弱冠少年,但胆气却足,按照他的想法,那天夜里就该大家一鼓作气冲到禁军面前,指不定禁军惊惧,来不及拉弓射箭就四散了。
虽说贼首没听他的话,但记下了这人,并且在接下来和官军的战斗里也听了听他的意见——然后白天赶路辛苦
,夜里也睡得很香的官军岗哨就被抹了脖子。
其实八卦到这就该结束了,奈何山贼们的装备就是烂,哪怕是这样的天胡开局,到底厢军一拎刀子,这边连布甲都没有,只能拎个棒子的流民就怯了,让人家拼命逃了一半出去。
好在人虽然逃了出去,武器和铠甲是留下了大半,称得上字面意义的“丢盔弃甲”,一整个运输小队长。
佩兰听完高三果转述的市井流言,就皱了鼻子,“丢人。”
“当真丢人!”高三果说道,“哪怕是我带着我家的部曲进山,军容也比他们齐整!”
“不过,”佩兰突然粲然一笑,“丢人正好!”
知兴元府事,并且领了安抚使的宇文时中就皱着眉,一言不发。
帝姬看看他,再看看县令,眼珠转了转,柔声道:
“厢军在外日久疲惫,不堪驱策也是有的。”
“再如何也有两都的兵马,不当连个像样的哨探也没有,他们如此大意,竟差点死在一群流贼手中,说出去岂不令人耻笑!”
厢军们打了败仗回来,找了一些借口,比如说在渡口收钱很累,所以他们才会输;又或者黄羊贼兵精粮足,所以他们才会输。反正输了总得有个借口,这没什么稀奇的。
但他们既是四散着跑掉的,那两位都头就该在回南郑的路上收拢兵卒,统一口径,而不该抛下自己的士兵先逃回来。
不体恤士兵也就罢了,我大宋都是这个狗德行,可不统一口径,县府找了两个溃兵来问一问,就什么都明白了!
现在帝姬特地挑了一个借口替他们开脱,这群地方官就很不高兴,感觉帝姬像是故意跑来打他们脸的。
当然,想想又觉得想多了,帝姬只是个十二三的小姑娘,偶尔跑出来当吉祥物罢了,她懂什么呢?
帝姬眨眨眼,看了一圈脸色后,又狡猾地开口了:“若是厢军损耗过甚,灵应宫还有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