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有过,温软柔静、细水长流,无比想要好好珍惜的……好时光。
过去那么多年,他一路跌跌撞撞、磕磕绊绊。
心中始终有一个空洞。
一直执拗且徒劳地在寻找着什么填补。直到他寻到了洛州,春明景和,油菜万顷,他才恍然大悟,“爱”其实有很多种类。
有人老骥伏枥,仍为一方百姓鞠躬尽瘁。有人临危受命,担起职责毫无怨言。
亦有人孤单承受、默默背负,只为替守护重要之人撑起一片晴空。
而转眼又是一春,随意绿意盎然。
连那个一直被守护的人也渐渐长大了。脸上沾了些田里的泥水,明亮的眸光也难得染上了些不
() 安与楚涩,他说,阿寒,我再没有别的家人了,你们都要回来。
“……”
叮的一声。
疏离剑落在雪地上,同时一只金色的铃铛,从慕广寒衣袖滚落出来。
叮。
声音很轻,却像是惊雷炸响。这个身体的主人眼睛一动,只顾盯着那铃铛。
那是一只古朴的、圆乎乎的金铃。
初见它时,竹马胖乎乎的小手在他面前,将铃铛摇得一阵当啷乱响:“南栀你刚才一直都在看它。你喜欢吗?喜欢对不对!”
他那么积极,眸光明亮,几乎贴到他的鼻尖。
随即转身,小小年纪,掏银子时却是豪气震天响:“叔叔我买这个!嘿,南栀一只,我一只。”
后来,竹马渐渐长大了,在他身边闲不住地跳来跳去:“嘿嘿嘿嘿你看我拴在剑上了,你也快点栓上啊~”
时隔多年,洛州那家金店还一直开着。
屹立不倒、越做越大,还开了分店。
邵霄凌前阵子去逛,又看上了一只颇为相似的古金铃:“南栀,你看这跟我们那个是不是很像!咱们把这个买去送给阿寒怎么样?这样他就也有铃铛了。”
叮。
金玲在雪地上滚了一圈。
“……”
洛南栀一身血腥煞气,肉眼可见散去。
叮。
他身子晃了晃,冰冷僵硬的指尖,颤抖着微微动了动。一双浅色的眼睛,缓缓重新映出了清明月光的颜色。
燕王拾起那枚金铃,走到他面前。
叮当,叮叮当——
一声声铃音中,他看到十几年、二十多年的岁月。
烟雨江南,湖光山色。
云蒸霞蔚,花叶纷飞。
日暖和煦,闲暇相依。
连夜风都是甜腻而温柔的江南酒乡,有世上最好的美景,和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亲人挚友。
是他曾经从地狱爬出来,也要回去的地方。亦是无论多少回红尘辗转、生死轮回,永远不忘的魂魄归处、故里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