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鸠占鹊巢的野鸡
,没什么难度。
直到原主和伏城定下婚约,白婉婉才被踩了一头。
后面客人还有很多,沈鹿就不推脱来推脱去的耽搁时间了,直接报了钱数。
“那又怎么样?就算沈兰回来了,和伏城定下婚约的人也是我。”
她来这里快一周了,还是
【叮咚~发布任务:请卖出40杯薄荷水,30个鸡蛋仔,以及30份麻辣烫。】
沈鹿对种植没有太深的研究,但以前在自家小阳台种过小葱大蒜辣椒这种不太需要费工夫的菜。
见她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白婉婉很是不得劲。
白婉婉,原主从幼儿园开始就不对付的宿敌,两人只要见面必定互掐互怼,永远在对比。
快十一点的时候,汪大个来了,两人推着东西出摊。
“不用给钱,就当我请马哥了。”沈鹿动作利索,给马老三每个食材都捞了一个。
是小摊的忠实客户!
马老三给了钱退到一旁开吃,一辆线条流畅,造型拉风的跑车突然驶入销金街,准确无误的停在了沈鹿小摊前面。
白婉婉微扬下颌,略略勾了下墨镜,斜眼瞅了瞅沈鹿,露出一个鄙夷傲慢的笑。
马老三记不起来了,但就记得很好吃。
远远就瞧见她经常摆摊的地方已经有人在等了。
白婉婉是典型的败家富三代,平日里不是在败家,就是在败家的路上。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个时间点,如果白婉婉不来找她,不是在做保养,就是在做指甲。
这妹子一周至少做两次指甲,最喜欢浮夸的土豪风,硕大的钻石镶嵌在甲床上,光线一照,能刺瞎周围人的眼。
“你这什么态度?!”白婉婉立马会意到她意味深长的笑,柳眉倒竖,好一顿挖苦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