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起哄的众人,动心的红豆
谢之遥对李清彦的直男行为感到了彻底的绝望了,左手无语的拍在了自己的额头上,十分的同情许红豆。
“我也觉得挺有意思的,我从未参加过这样的婚礼,我还掐了新娘的脸蛋,实在是太有趣了!”
男女之间约会,女人高不高兴,关键在于女人对你有没有好感,如果女人喜欢你,你就是带着女人去钓一天的鱼,她也会感到十分有趣,一样开开心心的。如果女人对你没兴趣,你就是带她体验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她也会说无聊,闷闷不乐的。
谢之遥犹如吃了一顿狗粮,瞬间就饱了,闭上了嘴巴,什么都不想说话了,接下来的一路,他都十分的沉默。
晚上,夜幕降临,有风小院内,灯火通明,为了表示对许红豆的欢迎,有风小院的众人一起聚一下。
各种各样的烤串,美食,水果,啤酒都摆在了桌子上,众人围在一起,聊天喝酒,吃烧烤,气氛十分融洽。
即使是平时十分沉默羞涩的大麦,随着几杯啤酒下肚,都变得善谈了起来,比平日里话多了一些,大诉苦水。
“你们知道吗,我写小说,我爸根本就不同意,我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家,来到了这里!”
“我爸想让我考公务员,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在他的眼里,网络小说作家就是不务正业,不能算是一种职业,是混吃等死!”
“还有读者,整天挑刺,有些读者就是小黑子,鸡蛋里挑骨头,我写什么都是错的,都要被他们骂,真是太可恶了!”
“编辑也是明天都催稿,我都被她催得头疼!”
“即使这样,我依旧是一个小透明的扑街作者,稿费也就是勉强养活自己,写小说好难啊!”
“你们说,我是不是应该回家考公务员,像我爸说的那样,工作安定下来,就结婚嫁人算了!”
也许是平时沉默太久了,也许是压力太大了,大麦喝了酒以后,明显化身成为了一个话痨,小嘴叭叭个不停,一口气抱怨了许多,看得出来她现在也很为难,对未来充满了迷茫。
许红豆看着大麦,就像是看妹妹一样,安慰的拍了拍大麦的脑袋,伸手抱住了大麦,温柔的说道。
“大麦你这么优秀,一定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作家的!”
大麦似乎感受到许红豆的关心,脑袋一歪就靠在了许红豆的肩膀上,双手紧紧抱着许红豆的手臂,将她当做了依靠,充满了依赖。
娜娜也受到了大麦的影响,脸上带着几分失落,似乎是想起了不开心的事情,拿起酒杯就开始勐喝了起来,却没有选择和众人倾诉自己的心事。
马爷脸上也带着几分颓然,一脸的唏嘘,将手中的啤酒饮尽,叹气道。
“我都四十多了,几次创业,最成功的时候,我身家至少上亿!现在呢,欠了一屁股的债,还是我父母帮忙还清的,实在是太失败了!”
“我现在都不敢回家,不知道怎么面对父母,我实在是太给他们丢脸了,不仅没有孝顺他们,反而还要给他们增加负担,真是一个混蛋。”
马爷似乎也上头了,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脸上清晰的浮现出了巴掌印,红通通的一片,可见他有多用力。
胡有鱼也不遑多让,脸上带着对未来的迷茫,他说得好听是歌手,其实就是个酒吧驻唱,没有名气,没有代表作,每天过的浑浑噩噩,不知明天是什么样的,好似浮萍,随遇而安,找不到自己的归宿。
“我也一样,每天写歌,唱歌,看不到任何的希望,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唱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如果不唱歌了,以后做些什么,我除了音乐,其他的什么都不会!”
胡有鱼叹了一口气,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拿起了自己身旁的吉他,大声对众人说道。
“我给大家唱一首我刚刚写好的歌吧!”
“《风》送给大家!”
胡有鱼抱着吉他,手指在琴弦之上轻轻拨动,悠扬舒缓的调子响起,众人纷纷停下了动作,静静地看着胡有鱼,倾听歌曲。
“总是向往,趋近理想。越是渴望,越笨拙模样。你的凌乱,我的慌张,它都看着的吧,却不声张。”
“有人停,有人一如既往流浪。”
“生活是房,日子是窗,想要的故事,就发生在身旁,每扇窗,人啊善忘!”
胡有鱼唱的十分动情,好像是和自己的情感经历发生了共鸣,众人也是听的十分专注,这首歌写确实不错,写出了众人的无奈,引动了他们的心事。
世上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或大或小,或难或易,各有不同,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世上永远不缺失意人。
胡有鱼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沉浸在歌声和心事中,只有一人不为所动,李清彦一边撸串,一边喝酒,不亦乐乎,丝毫不受众人低落的情绪影响。
许红豆侧目看着悠然自得的李清彦,心中有些不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