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三难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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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隐的迟迟不归,本来严世藩还没什么感觉。因为他给雾隐的命令是寻机刺杀萧风,既然萧风还没死,雾隐不回来也正常。
但现在萧风已经落入了萧芹的手里,那么雾隐应该就不会再冒险去刺杀萧风了。雾隐清楚萧芹和严世藩之间的合作关系,他应该会回来请示严世藩,而不会自作主张。
问题是,雾隐为什么还没回来呢?
“雾隐?雾隐不是在沿海为主人办事的吗?怎么他也去古北口了?”
胭脂豹的糊涂装得很好,而且很必要。严世藩从未在她姐妹面前提过雾隐已经回京的事,雾隐也一直在严府里潜藏,没有在她姐妹面前露过面。
“因为萧风身边有张无心,我怕你一个人难以完成任务,所以派雾隐去暗中协助你。”
严世藩面不改色地说谎,他不在乎胭脂豹是否相信,只是他现在不能承认雾隐此行的真正目的。
因为还有一种万一的可能性,就是雾隐没回来,是仍在跟踪,坚持要干掉萧风,如果他真的得手了,萧芹可能会不太开心。
只要严世藩不承认,萧芹就没法把这笔账算在他头上。哪怕萧芹怀疑甚至肯定这事儿就是严世藩派人干的,只要没有真凭实据,就会不了了之。
这就是政治人物的默契。我知道你干了,也知道你不承认你干了,你也知道我知道你干了,但既然没有当面撕破脸,就还是好搭档。
“奴婢一心只想完成主
人交代的联络任务,没有用心观察其他,从没有见到雾隐。”
雾隐和张无心像两头野兽一样疯狂地互相撕咬着,刀剑和匕首就是他们的尖牙利齿。
两人在山洞里拼杀时,招招都是搏命的狠辣招数,在五十招之后,雾隐渐渐落了下风。
但他经验极其丰富,左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和右手的忍者刀相互配合,战力陡增,在这狭窄之处,匕首的灵活弥补了长刀的不足,反而占了上风。
张无心招架两招之后,也伸手从靴子里一抽,居然也拔出一把匕首,而且和雾隐的一模一样。这是他上次在树林中拼杀后得到的战利品。
雾隐见张无心东施效颦,忍不住心中狂喜,如果不是时机不对,他简直要大笑三声。要知道匕首配长刀,并不是一加一大于二这么简单的事。
习武之人,都有自己熟悉的兵器,所有的调息、运气、步法、招数,都是与这件兵器相配合的。这种配合必须长年累月的习练,才能达到自然而然的程度。
到那时,兵器就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如臂使手,如手使指,心念一到,动作已出,如此才能达到高深的武学境界。
一件新兵器,如果和熟悉的兵器用法相近,还能比较快速地适应,但由于重量、尺寸、重心等诸多细节的差异,仍然会让使用者动作生涩,反应变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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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用刀之人换剑,用棍之人换枪,都是这样的例子。真正
的高手,对武器其实是很挑剔的。别人觉得他用什么都能打赢,只不过是对手不够强罢了。
所谓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只能说这人所有的兵器水平都差不多,可能能达到高手的级别,但绝不可能达到顶级高手的水平。
如果这件新兵器和熟悉的兵器用法截然不同,那对于高手来说,这件兵器只会拖累他,还不如没有。
而即使是这种状况,也不是最要命的。习武之人都知道,最要命的一种陌生,其实就是你从没练过双手兵器,却忽然让你用上双手兵器。
双手兵器是极难练的,对人身体的协调性要求极高,因此绝大多数的双手兵器,两只都是一模一样的。
比如双剑,双刀,双锤,双鞭,双锏,双钩。就连短兵器中,铁尺,峨眉刺,八斩刀,这些双手兵器,也都是两只一模一样的。
双手使用不一样的兵器,那不是极难练,而是地狱级别的难度。平时练着玩还行,真要练到高手境界,其难度绝对碾压文人惊为天人的双手写梅花篆字,或是老顽童的左手画圆,右手画方。
唯一的例外,就是盾牌,但盾牌严格上不能算是武器,所需要的动作也很简单,跟双手都是进攻性兵器截然不同。
雾隐敢这样用,是因为他从很小的时候,刚能拿起兵器来,培养训练他的上一代忍者之王,就刻意地训练他双手用不同的兵器。
雾隐苦练了几十年,但他
从没有在对手面前使用过。因为他不需要,他只需要一把忍者刀加上暗器,就足以杀死任何对手。所以没人知道他的这一门绝招。
写小说的人经常喜欢用一句话装逼:凡是见过这一招的人都已经死了。其实这个逼装的还远远不够。
真正有逼格的话应该是雾隐这样的:就连死人都没见过我这一招!
武当是名门正派,武当习武也不是以杀人为目的,因此在武当山上,所有人除了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