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去市里
样,这个名字的由来,只是为了跟大东沟形成对应,至于名字是谁起的,这已经不可考究,也许是当初第一个在金岗村落户的人起的,也许是其他人。
西沟山普遍都不高,坡也不陡,林子没有大东沟那边那么密,所以这山里基本没有大型的动物。
沈国平来西沟,只是为了溜达溜达,碰碰运气,如果能够遇到猎物,那就是顺手打一下。
但是考虑到他有生命之水这种堪比神器的东西,只要他想,基本不会没有任何收获。
任何动物都没办法抵挡生命之水气息的吸引,此时在沈国平身前不到三米地面上正在吃粘苞米碴子的野鸡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国平也没想到,他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看看能不能弄几只兔子,结果却吸引来一群野鸡过来。
这群野鸡在沈国平洒下诱饵的十分钟内,便疯了一样的飞过来,落到地面上就吃,躲在树后的沈国平大半个身子都探出来,野鸡们也置若罔闻,眼睛里面只有面前的食物,至于身边近在咫尺的猎人,它们已经顾不上了。
“这可是你们自己离我这么近的,不能怪我,你们就在我的空间里面,好好的生活,多多的生儿育女,我不会亏待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