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小鸡与汁小鸡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真的很大,大到不会因为一两个菜肴而在一个国家的都城中引起多么响亮的轰动,但是这个世界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也是真的很小。
沈于归很喜欢自己还是个美食编辑的时候曾看到过的一句话,“美味这种东西急不得,需要用时间来珍藏和发酵”,这就跟那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古语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是换了一个说法罢了。
冻肉与羊脂韭饼确实美味,但即使是逆天的美味在这偌大的汴京城中短时间内也兴不起什么风浪,所幸就将一切都交给时间,让时间来慢慢发酵好了。
只是对于沈于归这种惜时如金的生意人来说,即使这理念再好,却也不能当饭吃,毕竟上层建筑还是填不饱肚子。所以在沈与归挂出冻肉与羊脂韭饼这块招牌却没能达到自己想要的预期效果的时候,沈于归也就一笑,随之坦然地接受了。
一家食肆中只有冻肉与羊脂韭饼这两道菜,即使味道再好也总有吃腻的一天,实在也不太正常。故而第二日,沈于归刚刚挂上人家送来的刻有冻肉与羊脂韭饼的小木牌的时候,心中就开始盘算另外的菜肴了。
如今正是春日,在诗人眼中是万物伊始,但在沈于归的眼中,这“万物”可不仅是植物,还有动物。
植物抽出新芽,食用起来自然鲜嫩脆爽,而这动物的生长亦是伊始,自然如今的肉质在其一生之中最是肥美了。
宋朝没有后世那么发达,所食之肉自然有限,烹调方法亦是有限。在宋朝,最受欢迎的几大肉类莫过于羊肉、鸡肉、猪肉、鹅鸭肉了。只是羊肉被宋人视为贵重食品,自己的食肆尚小,即使烹制了羊肉估摸着也售卖得不多,故而只好退而求其次,选用性价比最高的鸡肉了。
鸡肉中老母鸡煨汤最香,只是这鸡汤在汴京城中不知有多少家,与其费尽心思煨出花样,还不如选一道新奇菜肴来得好。
这菜肴的新奇便是体现在两方面了,一方面是食材本身。宋朝的鸡鸭相比于后世可是纯天然长大的,断不会有那些激素,且不追求生长周期,自然散养,肉质必然是最好的。既然这食材上无法新奇,那么便来自于烹调的方法本身了。
沈于归一面嘱咐阿黎照看着食肆,一面道自己要出去买鸡。虽说沈于归自己确实有些做菜的功夫,可是对于买菜,自己从来就没怎么亲身实践过,即使在前世基本上也是父母挑好了买回家。故而沈于归对于这买菜中挑选、讨价、还价等诸多窍门,可谓是一概不知。
阿黎听了沈于归的话,嘻嘻笑道:“沈姊姊,以前哥哥在时,阿黎倒是常去集市采买菜蔬鱼肉之类,对于那些菜农商贩也算是打熟了照面,不如沈姊姊稍坐店中,沈姊姊需要什么样的菜品鱼肉,阿黎定能采办得好好的,包管不叫姊姊费心!”
沈于归转念一想,这小丫头年龄虽小,混汴京城的时间却比自己长多了。与其自己两眼一抹黑地在菜市场“任人宰割”,倒不如放给这小丫头去做!
于是沈于归欣然同意道:“好,姊姊所要的鸡,不要太老,却也不要刚生出来的鸡娃娃,公母皆可,你只要记住一点,便是要挑肉质最鲜嫩时期的鸡来,你买回了鸡,姊姊便能做一桌好菜。”
没过太久,沈于归差不多刚做好一锅冻肉的时候,阿黎提着满手的鸡兴冲冲地回来了。沈于归前去看了看,正好就是自己所要的!若把鸡的一生比作人的话,沈于归所要的就是“少年”鸡,这时候的鸡,肉质不像老母鸡那般老硬难嚼,也比刚出壳的小鸡肉多,且肉质紧绷鲜嫩,最是适合大火快炒或是热油烹煎。
沈于归谢过了阿黎,将鸡拎进了后厨,数了数,一共有十只,公母参半。沈于归略微思索,最终决定一半红烧一半煎制。
红烧是沈于归自己个人非常喜欢的一种菜式,尤其是红烧时最后收尾的汤汁,若是收得好,那菜肴可可说是上上佳品,而沈于归对于自己红烧的手艺也甚是自信。至于煎制,自然是因为其香味。若不是此刻找不到能够替代后世炸物外层包裹的面包糠的食材,沈于归甚至都想做几只炸鸡给宋人尝尝!
沈于归看着自己手里的活鸡,虽说已经被草绳捆住了不能活蹦乱跳,可是如何杀鸡,自己思索了半日也不知应该如何下手。正好阿黎来后厨端热水,一进门便看见沈于归站在一排被捆住的鸡面前一手托着下巴,似乎正在严肃地思考什么,一时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
“沈姊姊可是不懂得如何杀鸡?”
沈于归见阿黎已经放下了水桶,笑着看向自己,心里不免一阵难堪。未曾想,阿黎却道:“沈姊姊无须难堪,阿黎虽于文墨上不甚精通,但是韩公所言‘术业有专攻’这句话阿黎还是懂得的。姊姊能做吃食,已是很难得的了,杀鸡宰羊这种事情,若是姊姊害怕,以后就让阿黎跟着姊姊,阿黎愿为姊姊杀一辈子的鸡、宰一辈子的羊!”
沈于归听到最后一句,不禁失笑,原来这小丫头以为自己是胆子小,不敢杀鸡见血,当真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于是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