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怨报德实在该死
沈筝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极其华丽的床上。
被是丝绸的,垫子也很软。屋内还有熏香,是淡淡的檀木味道。
沈筝很喜欢这样的味道,猛吸了一口,下床时头重脚轻,差点一个踉跄,摔一个狗啃泥。
沈筝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是干净的,又摸了摸自己的头,被布包扎着。她有些头痛,可实在想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谁,这又是哪?
她只记得她那天坐在树下乞讨,看到了一个很好看的姑娘,姑娘穿着淡黄色的长裙,面容姣好,让人一见倾心。
这样的她们,身份天差地别,一辈子也不会有交集吧。
沈筝垂头丧气地看着自己的破旧的衣服,和眼前装了零星几个铜板的破碗。
希望她能多出门逛逛。
这是她当时唯一可以不让神特别为难的愿望。
那天晚上,她又看见了那个姑娘,姑娘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她蜷缩在角落,看姑娘三次经过她。
路痴么?她有些想笑。
姑娘白日下人那么多,如果知人善用,让下人们一起找,不更快吗?
莫非是弄丢了情郎的信物?怕东窗事发,被父母发现,进而责怪自己吗?
沈筝为自己的这个假想难过。
可唱戏的都说,男才女貌,金玉良缘。
她算什么呢?
一个和姑娘非亲非故的外人,一个流离失所的乞丐。
她怎么会看她一眼,对她青睐有加呢?
但是,如果姑娘第四次经过她身边,就证明她们两个有缘,她会勇敢一点,主动搭话,询问姑娘是否需要帮忙。
等了好久,姑娘并没有来。
她找到东西了吗?她已经安全回家了吗?一个姑娘大晚上出门,实在是太危险了。
她坐不住了,就起身去找,专门走些僻静的小道,终于找到了姑娘。
幸好,还不算晚。
幸好,她还能拉起姑娘的手,逃离坏蛋的魔爪。
不过很不幸,她被瓦片打到了头,晕倒了。不过看着房子的金碧辉煌,应该是姑娘的家。姑娘应该已经没事了。
她坐在屋檐下,淡淡笑了。
“你在笑什么?”有个男人走进院子,询问道。
男子穿着朱红色衣衫,衣领和袖口似乎鎏金,很是张牙舞爪。衣衫中央有一朵很是庞大的牡丹,几乎占据了整个胸膛腹部。
沈筝止住笑,看向男人,道: “没什么。”
“你是谁?”男子神情自若,走到她面前,问道。
刚刚还能看到男子的脸,此时却只能低头看鞋了。是一双黑靴,靴边有空隙可以放刀,且十有八九应该已经放了。
沈筝道: “我能说自己磕破了头,忘记了吗?”
“若能在严刑逼供下,依旧不改口,我倒会敬你是条汉子。”男子也不嫌脏,坐在了沈筝旁边。
“冒昧地问阁下一句,是我犯法还是乱纪了,要这样处置我?”沈筝不可思议道。她好歹救了姑娘吧,姑娘家里的人就算不感恩,也不能以怨报德吧。
“伤欢颜的三个贱民已经被五马分尸,被野狗啃食了。你最好明白我想说什么。”男子道。
欢颜?是姑娘的名吗?真好听。
沈筝又有些想笑,强忍住道: “不就是要我守口如瓶吗?我从来不是口无遮拦的人。阁下放心。不过......”
“你还要讲条件?”男子挑眉道。
“不是不是,”沈筝摆了摆手道, “我是觉得,五马分尸再被野狗啃食,有些便宜他们三个了。对付这样的人,应该先剁去□□,砍掉手脚,送与狼群做礼物。让他们把这种恐惧刻入骨髓,哪怕转世投胎成为牲畜,也不敢对雌性动手动脚。”
“所以,你是谁?”男子皱眉道。
“阁下,我是真忘了。”沈筝大拇指贴向手掌心,竖起四根手指道, “我发誓,如若骗阁下,我愿被天打五雷轰!”
男子冷眼旁观沈筝的表演,沈筝固执地举着右手。
片刻后,男子把沈筝的小拇指压下去压住大拇指,见沈筝的无名指也跟着半弯曲,又把大拇指压在小拇指上,沈筝的其余三指可以直立了。
随后看着沈筝,一言不发。
“我是真的忘记了,我发誓,如果骗你,我就......”沈筝迟迟不愿说下去。
“如若骗我,凡你所求,事与愿违,凡你所佑,颠沛流离。”男子道。
“那万一我以后记起来了呢?”沈筝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把她送去劈柴洗衣。”男子不由分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