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光看,多没意思。我就在你跟前,听我讲难道不比看这些你设计出来的奇形怪状的文字有意思?”曲荣反倒委屈上了。
花朝双臂怀抱着,依旧在原先的位置上一动不动:“那你写这些有什么意义,不就是拿来让我看。”
曲荣拉起花朝的手腕,往屋里带:“花朝姑娘,这些呢,是想让你回家之后想看时慢慢看。现在呢就听我给你讲?绝对比这纸上的有意思。”
花朝拍了他的手一掌,曲荣松开。
“随便你。”花朝拿起桌上的一杯水,看了看屋内成堆的垃圾,嫌弃地收拾起来。
曲荣就像个跟屁虫,在花朝身后絮絮叨叨地讲着。
“……我和你说。别看紫乔这个人不怎么样,她看帅哥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就我见到的几个良家男子,那舞衣一穿,啧啧,我都忍不住心动。别看我,我可没有龙阳之好。”曲荣急忙辩解。
花朝将最后一些羊骨头扔到后山里,停下来看了看曲荣:“你倒是具体说说,怎么个帅得人神共愤。”
谁能有张宇帅。
曲荣双眼发光:“不说别的,只说紫乔最近每一晚都会召见的一个弟弟。他的眼角有一颗血痣……”
“停。”花朝目光一凌,出声打断了曲荣,“那颗血痣是在右眼角?”
曲荣不知花朝何意,但下意识点头:“是。”
“左撇子?”
“是。”
“他的后腰上有一个月牙型的胎记?”
曲荣捂住嘴,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着花朝,再一次将自己原本散开的衣服紧了紧。
花朝第一次冲他翻了个白眼:“感觉你从那里出来之后,整个人变得……下流。”
“那朝儿姑娘倒是解释,为什么这么隐私的事情你都知道。”
花朝总不可能将雅阁殿阁小儿子被掳的事告知他,但又不知如何解释,干脆沉默不言。
将脚下的树枝踩断,花朝向曲荣告别:“我此番离去,时日良多。这些天,记得为天山谍相看些人手。总你我二人,并非长久之计。”
曲荣自是应允。
……
眼看交战日期渐进,向女帝请命后,花朝一行人即刻上路,奔赴南国。
除却女帝安排的暗卫以外,花朝带上了商会里专职采取南国信息的大姐姐,名叫乌古——扮作贴身侍女,未叫女帝起疑。
还有坚持要来的洛雨。
前一世虽然鲜少经商,但是毕竟是华励医院的总负责人,对这些方面多少清楚一些。而这些知识与手段用在当下,便已足够了。
为减少痕迹,花朝一行人多借助树林隐藏身形。已经出发半个多月,再不久便能进入陶阳郡内。在陶阳郡外围的树林中,众人安营扎寨。
一个暗卫去河边取水饮用。
昏暗的星光下,她留意着四处的环境,猛然发现湖中心一团黑色的乱蓬。
像一个,人头。
那暗卫心中一惊,连忙回营地向花朝禀告。花朝在她的带领下再次来到河边。
“人还没死,救人上岸。”花朝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状况。
水流并不湍急,带路的暗卫二话不说便跳入河中,游近后发现是一位女子,便将其拖至岸上,展开施救。
“郡主,人已经陷入昏迷了。”暗卫抢救无果,向花朝报告。
花朝略一思考,便在陌生女子身上挑准几个地方,直接下手轻点。末了,再次吩咐道:“将她扶起,缓慢敲打背部。”
只见那女子上一秒还脸色惨白,下一秒便像回过气来,脸部出现了一丝红润,剧烈地咳嗽,将胃中的水倾数呕出。
花朝蹙眉。
她刚刚观察到,这女子的身体极为虚弱。不仅是因为落水缺氧太久,而是其似乎患有某些先天性病症。
花朝不是爱管闲事的,况且这人也不是御国子民。但是看着眼前少女,花朝好像看到了以前体弱多病的原身。
花朝一行人已经伪装成商队,所以将这位陌生女子带回营地暂无大碍。
接过乌古递来的口粮,花朝将它与方才在河边打的水一齐递给了坐在火堆前的女子。
她怯生生地看了看花朝,死抿着唇。犹豫再三,终究接下:“多谢侠女。”
她吃东西的速度太快,一眨眼,所有的食物已经进了她的肚子。担心刚刚呕吐过没有胃口,花朝特意吩咐乌古少拿了些,这下看来,应该是拿少了……那女子留恋地吮了吮手指,眼巴巴地看向花朝,似是还要。
花朝自顾自地翻看着乌古整理的陶阳郡的户籍册。突然,她的目光停留在一户人家的介绍上。
“陶阳郡第三百二十一户:陶方海,年七十八。其女陶已,年二十一。艺精,家贫,无男丁。陶已常年卧于病榻,无夫无子。”
花朝终于抬起头来看向女人,正好同她的